5月11日,網民張某某在《新浪微博》發佈一篇帖文,內容......
經警方調查,該網民張某某(男,28歲,泗洪人),因親人出交通事故死亡,對泗洪交警部門產生偏見,遂通過新浪微博發佈辱罵交警部門的帖文,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5月26日,泗洪縣公安局依法將張某某抓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給予張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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