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風險意識,遠離非法集資

近期一些理財平臺頻頻爆雷,其中不少平臺涉及金額巨大,非法集資達數億,甚至各個平臺達數百億元,嚴重擾亂正常經濟秩序。保險作為金融行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少理財公司冒充保險機構或冒充與保險公司合作,進行非法集資的套路,呈現出蔓延廣、迷惑強、誘惑大等新特徵。

2018年5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對外公佈,上海捷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據警方介紹,2015年2月至今,該公司通過不法手段獲得上海多家保險公司的保單信息,隨後指使公司業務員冒充上述保險公司客服,採取隨機撥打電話、發短信等方式聯繫上述保險公司投保客戶,誘騙客戶提前退保,再購買非法理財產品,並承諾年化8%至10%不等、保本保息的固定收益。截至案發,該公司共吸收8000餘名投資者共計3億餘元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據悉,8000多名受騙者中,超八成受害人為60歲以上老年人。

在保險領域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有三種。主導型:犯罪分子虛構保險理財產品,或者在原有保險產品基礎上承諾額外利益,或者與消費者簽訂“代客理財協議”,吸收資金;出具假保單,並在自購收據或公司作廢收據上加蓋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條騙取資金;參與型:代理人同時推介保險產品與非平安金融產品,混淆兩種產品性質;承諾非平安金融產品以保險公司信譽為擔保,保本且收益率較高;誘導保險消費者退保或進行保單質押,獲取現金購買非平安金融產品;被利用型:不法機構謊稱與保險公司聯合,虛構保險理財產品對外售賣,進行非法集資;將投保的險種偷換概念或誇大保險責任,宣稱投資項目(財產)或資金安全由保險公司保障,進行非法集資;偽造保險協議,對外謊稱保險公司為投資人提供信用履約保證保險,同時以高息為誘餌開展P2P業務;假借保險名義,以籌建相互保險公司、獲取高額投資收益為名吸引公眾投資,或者以“互助計劃”、眾籌等為噱頭,藉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涉嫌誘導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手段的多樣化,作為保險消費要慧眼謹記,做好“五不”、“三查、兩配合”拒絕高息誘惑,遠離非法集資:

“五不”: 一不相信高息保險,二不被小禮品打動,不接受“先返息”之類誘餌,三不相信任何以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項目投資和購買股份等為名目並承諾高額利息或回報的借款行為,四不與保險從業人員個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五不接受保險營銷員個人出具的任何收據、欠條。

“三查、兩配合”: 消費過程中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保監會、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

非法集資犯罪還會不斷演化衍生出新的犯罪形態,保險行業作為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保險姓保”,保險消費者要提高風險意識,遠離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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