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拆遷中,法定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進程,越來越多的農村地區,加入到其中。伴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過程,農民朋友們,難免會遇到徵收土地、拆遷房屋的情況。而一旦遇到徵收土地、拆遷房屋,就會涉及到補償問題。對此,補償的標準是什麼?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又有沒有規定呢?若有,又是怎麼規定的呢?等等的這些問題,就常常是,被拆遷人非常關注的問題。

房屋徵收拆遷中,法定的補償標準是什麼?

北京萬典律師提醒您:首先,法定的補償標準,是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補償標準。其次,不論是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拆遷,還是對集體土地的徵收與房屋拆遷,不論拆遷是誰主導的,也不論是在什麼性質的土地上、建造或者購買的房子,房子均是屬於產權人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其的拆遷補償,都須是合法、合理的。

一、城市房屋(即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拆遷):其補償標準,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依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進行評估確定,其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時,被徵收房屋周邊相同地段、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二、農村自建房屋及其宅基地(即集體土地的徵收與房屋拆遷):其補償標準,應由省級政府制定,按照區位分為幾類地,確定相應的補償標準。其最低的補償底線,是房屋的重建成本價和宅基地地價。

三、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拆遷):

其補償標準,可參考周邊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可選擇中間價位(如“價格區間”,為在“農村房屋補償與城市房屋補償之間”的價位),以及做好與拆遷方、在拆遷中間環節的談判事項,爭取最佳的合法、合理的補償價格。

(採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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