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調解”開啟事故調解新模式

閩西新聞網訊(記者 劉菲菲 通訊員 邱譯瑩)“微信聊比較方便,也有記錄,溝通好了,直接過來辦手續就可以了,不用跑來跑去。”6月4日,交通事故當事人黃先生和肖女士按照約定時間來到新羅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辦理交通事故賠償事宜。

今年4月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事故中隊在調解任務日益繁重的情況下,利用“事故調解群”“微信傳輸證據”“轉賬賠付”等微信調處方式,探索“微信調解”新模式,降低當事人來回奔波的成本,也縮短了事故處理週期。

“通過微信平臺,當事人雙方可以直接提出疑問,針對事故賠償問題先溝通,避免雙方意見不統一來回奔波調解。”新羅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調解員郭曉東告訴記者,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都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理賠、談判階段,遇到一方當事人沒空或者交警外出辦案,事故常常難以得到快速、妥善解決。而如今,當事人可以通過手機掃描新羅交警大隊“微信調解二維碼”進入調解平臺,建立一個群就可以與處理交通事故的調解員以及對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協商了。

據悉,“微信調解”事故調解新模式主要針對損失較少,受傷較輕微且責任明確的事故。民警利用微信與各方當事人建立一個微信調處群,冠以“日期+事故地點+責任民警”群名,通過微信群解答當事人提出的疑問和諮詢,符合調解條件的,在群內直接進行調解。同時,事故當事人可以在微信群裡上傳理賠需要的材料如保險單、駕駛證、行駛證、交通事故認定書、定損單、維修費發票,有人員傷亡的需要提供病歷本、醫療費發票、診斷證明等。

自“微信調解”運行以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新羅大隊事故中隊調解員共組織微信調解200餘起,成功調解交通事故近1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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