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取消,可以更公平的“拼命”了

高考加分取消,可以更公平的“拼命”了

昨天,教育部宣佈取消5項高考加分,今年就開始

2014年,遼寧本溪市高中1000多名高考生,其中獲得體優生加分者高達87人,其中有25名“游泳二級運動員”。

後來,社會意見很大,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體育局和遼寧省監察廳要求查,結果87人中有58人主動放棄了加分。

另據清華大學2013年披露,四川有一年甚至出現了數千名“二級運動員”。

高考加分取消,可以更公平的“拼命”了

2006年,湖南爆出特大高考體育加分醜聞。

2009年,重慶文科“狀元”何某因為少數民族身份造假,引起輿論譁然。

2010年,河南三分之一的“二級運動員”出自焦作。

……

高考被認為是一種最公平的選拔制度,但體育等特長生加分造假,堪稱高考的最大後門,它正使高考的公平性變得岌岌可危。

昨天(3月21日),教育部全面取消了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01

高考加分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高考激勵制度,加分可以分為兩大類:鼓勵類(體育、奧數、省三好等)和扶持類(少數民族、烈士子女、邊遠山區等)。

中國在高考中真正有“加分照顧”含義的第一份文件是1950年5月26日教育部發出的《關於高等學校1950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規定》。

當時的文件中規定:“有三年以上工齡的產業工人、參加工作三年以上的革命幹部及革命軍人、兄弟民族學生、華僑學生得從寬錄取。”

此後數年,政治標準越來越成為高校招生的首要考核內容,“大躍進”興起的1958年,是開啟高校招生只看政治標準的一年。

“文革”前夕的1965年,政治正確更加重要,當年的高考政策就規定:“在每一分數段裡,首先要挑選政治條件好的學生。對政治思想好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的工農和烈士子女及學生幹部,不再採取推薦與考試相結合的辦法,在他們的考試成績與其他考生相近時,優先錄取。”

“優先錄取”的幅度大都在降低10-20分的範圍。這其實就是“高考加分”。

這一時期照顧政策的顯著特徵,是採取各種途徑大力提高工農成分學生在高校新生中的比例,對工農成分學生優先錄取的力度越來越大。1950年大學新生中工農成分的學生僅佔0.3%,1958年佔55.28%, 1964年上升至70.1%。

到1970年,高考不僅傾向於革命子弟兵,範圍至工農兵學員,當時的規定是:“工農及其子女享受教育的優先權”,對少數民族學生的文化程度、年齡、婚否等條件的要求可適當放寬。

1970-1976年七年間,總計招收工農兵學員94.0843萬人,由於高考主要看成分,導致中國高等教育的質量大幅度下滑。

1977年高考恢復,10月12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1977年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連續七年的系統性照顧劃上句號。

這在中國高考史上是個分水嶺,此後,高考照顧由傾向“政治正確”轉向“特殊人才”。

在1980年的招生文件中,首次提出“應屆高中畢業生中連續兩年被評為‘三好’的學生以及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學生幹部,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987年,高考照顧的項目已經非常多了,包括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科技發明創造、體育競賽、少數民族考生、歸僑、退役義務兵、烈士子女等。

加分多了,很多亂象就誕生了,1990年,國家教委就指出,部分地區為追求升學率,頻繁舉辦各種名目的運動會,甚至讓學生輪流取得競賽名次。

也就從那時候起,高考加分就被很多人質疑,教育部一直修修補補多年,但還是制止不住亂象。2004年後又將加分權下放到各省,沒成想地方權力更大了,混亂加劇。

02

分析上述從1950年就開始的各種高考照顧政策,1977年之前主要看政治正確,之後主要傾向於選撥更優秀的考生,打破“唯分數論”,但沒想到效果適得其反,反而讓很多走後門、拼關係的學生以更低的分數進入大學。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近幾年,高考加分已經淪為利益犧牲品。主要是因為加分的主要依據是一種價值取向,而且採取的是一種行政權力控制的方式。

由於加分權控制在行政部門手中,在行政權力難以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就衍生出大量腐敗,對教育公平造成損害。

由於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加分的只是一些原則性政策,而非可操作的規範,加分的範圍和具體分值存在不嚴謹性,為權力入侵預留了空間。

所以,與考試操作簡便,能夠抵擋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因素的干擾相比,幾乎所有的加分政策都存在模糊空間。

比如,在遼寧2014年的加分亂象中,“校領導會根據學生學習成績的高低和與自己關係的親疏遠近分配這些辦證資格。”

儲朝暉說,近些年來,加分年年被質疑,而又年年出問題,所出的問題還顯得越來越離譜,正是灰色權力在加分環節不斷膨脹,把加分逼到了牆角。

另據媒體幾年前報道,河南省駐馬店高級中學有兩個“省級優秀學生”指標,但候選人只有3名,且都是包括校長兒子在內的本校教師子女,更弔詭的是,3名候選人中有兩名是留級生。

另外,2002年,河北省教育廳曾對當年高考中各市縣申報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進行審查,發現有80名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不符合條件,造假者多為幹部子女。

所以,在灰色權力得不到規範的情況下,加分的客觀性缺乏基礎,加分演變為引發不公平的陷阱。高考加分項目越多就越不公平,反倒是越少就越接近公平。

現在,高考加分“一取了之”可能是最好的辦法,即便重回“唯分數論”也是一種相對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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