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大力发展“板下经济”走出光伏扶贫“新路子”

近年来,永仁县充分利用光照充足等优势,因地制宜实施好光伏扶贫项目,深入做好光伏扶贫与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业、特色种养业的结合文章,积极推行“农光互补”模式、大力发展“板下经济”,走出一条多措共举、多业共生、多方共赢的光伏扶贫之路,成为贫困村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保障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重要路径。

强化领导,明确目标。成立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制定合理的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精准识别扶贫对象,优先扶持建档立卡中无劳动能力、无产业、残疾、孤寡、最贫困的贫困户,并进行动态管理。70%收益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30%收益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2017年,该县首先在5个村各建设一座光伏扶贫试点电站并于2017年9月份并网发电,5个村级电站装机容量157千瓦。截至目前,合计发电量85300余度,产生售电收益2.72余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户,为5个村解决集体经济来源和32户无产业发展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持续稳定增收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该县计划在全县50个贫困行政村每村建设一个不低于300至5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发电站,力争实现6164户、2194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光伏扶贫工程,实现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目标,贫困村集体收入显著增加。

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明确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办、县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贫困村委会的工作职责,分头负责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工作,摸清全县具备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条件的贫困户数基本情况,积极争取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项目建设,做好实施村级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各项准备工作,摸清贫困户所在供电台区电网消纳能力,将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统一出具全县各村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和光伏电站接入意见,及时拨付卖电收益和国家电价补贴资金,成立光伏扶贫合作社,严格按照程序把贫困村村级电站建设选址和贫困户分布式电站建设名单进行公示后审核确定,做好施工企业的资格预审、合同签订、工程管理、检查验收、档案收集、规范存档,卖电收益发放兑补等工作。

政府主导,加强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把原材料进场验收,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光伏组件要材料进场,并网验收等环节关口,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项目并网验收,针对个别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求项目业主、建设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范,强化管理;针对部分光伏扶贫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牵头召开各部门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切实把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成优质工程。2017年,该县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17个贫困村分别建设了17个装机容量25千瓦—35千瓦的光伏扶贫发电站(投资8000元/千瓦),其中5个试点电站已产生售电收益2.72余万元,其余12个电站太阳光伏板安装已全部结束,已实现并网发电运营,受益农户达到150多户近1000人。倪亚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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