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未讓右側車輛先行 男子小腿被撞斷

十字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 男子小腿被撞断

近日,在渝北區文慧路口,一輛摩托車在通過路口時,因為沒有遵守“讓右原則”讓右側小轎車先行,發生交通事故,該男子右小腿被撞斷。

在事故中,由於強大的衝擊力,摩托車駕駛員右小腿嚴重骨折,頭部傷口縫了17針,兩輛車的維修費用超過3000餘元。由於摩托車行至兩條道路同為主幹道的十字路口,未讓右側小轎車先行,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同時,該男子因為無牌無證未佩戴頭盔駕駛摩托車,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扣留摩托車、罰款780元的行政處罰。

十字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 男子小腿被撞断
十字路口未让右侧车辆先行 男子小腿被撞断

交巡警也提醒,在直行通過無交通信號燈的十字路口時,次幹道讓主幹道先行,另外,同為主幹道時,左方來車讓右方來車先行。

新聞多一點:

什麼是讓右原則?

讓右原則,就是當兩輛車同時駛向路口,左側的車要讓右側的車先行。

因為國內的駕駛位置在左側,在司機的視野中,左側“A柱”靠車主近,遮擋視野範圍大,右側“A柱”離車主遠,遮擋視野範圍小。所以,左側的車更容易提早發現右側的車,右側車處於視野劣勢,所以理當被讓行。

(渝北臺 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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