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用家長手機給老師請假卻玩水溺亡,讓老師擔責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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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讓人很痛心,我覺得追究責任之外更應該想辦法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下面我簡單談談自己的看法:

其一,學生假冒家長給班主任打電話請假出事,簡單的說是班主任工作不到位,自己沒有鑑別出假冒事件,作為老師理應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

但是反過來想想這個學生自己想出的手段欺騙班主任,本就是處心積慮,況且班主任負責的學生又不止這一個,某種角度上來說這個班主任並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其二拋開責任之外有以下方法可以避免這樣的事件發生:

第一,學校要完善和嚴格相關請假制度,比如家長必須到學校見到班主任給孩子請假,自己帶著孩子離開學校,才可以進最大程度的保護孩子的安全。

第二,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和引導,更不能縱容自己的孩子隨意請假;很多時候完全沒有必要讓孩子請假,應該讓他們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第三,身為班主任也應該加強自己的管理,用科學的方法用心教育自己的學生,讓學生明白老師和父母的用心,必須盡職盡責。

綜上所述,我們要努力規避學校中的安全隱患,為學生提供良好的保障,讓孩子在學校可以開心快樂學習。


耿丹教育

我在農村學校工作了三十多年,根據我的所見所聞,我來說說關於題主問題。

題主的問題關鍵在於,溺亡學生的家長是否知道他們的孩子向老師請假

如果學生在家,必須由學生的監護人打電話給老師,老師確認身份後,很明顯會同意家長的請假。如果是家長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用家長的手機請假後,卻又假借去上學的名義去玩水,看來老師是難脫干係。再者,即使家長知道,老師要想不受影響,看來很玄!

下面舉個例子,某校九年級的女生,週六在家,發現自己家的魚塘有魚漂上來了,於是她找漁網去撈,不幸發生了意外。實際上,安全教育天天講,就防溺水的教育一年時間要講半年。但是溺亡學生的家長說學校和老師教育不夠,沒有能夠防止此事的發生。後來學校賠了幾千元,她的班主任卻因此當年被取消了晉級資格。你說,跟誰講理?

所以,當老師不容易,特別是班主任,必須時時認真、處處小心,這樣既是對孩子負責,也是對自己保護。且教且珍惜吧!

以上是個人觀點,如您有不同看法,請去下面的評論區留言討論。


HE一HAI

上廁所難住了老師。有一個學生上課請假上廁所,老師準了假。很不幸,這個學生上廁所期間,摔倒摔倒骨折了。家長告到學校,認為上課時間怎能讓學生上廁所呢,判定老師承擔責任。後來又有學生上課時請假,老師吃一虧長一智。老師不準假,結果造成孩子尿褲子。家長告到學校,學校讓老師賠禮道歉。後來又有學生上課要求上廁所,老師這回學尖了,陪著學生去上廁所,扔下了課堂,結果上廁所期間,有兩個學生打架,家長又告到學校,說上課怎能私自離開課堂呢。學校又讓老師賠禮道歉。後來,有學生要求上課上廁所,老師就帶領全班同學去上廁所。家長又告到學校,說上課期間怎能帶領全體同學出去上廁所呢?這樣不耽誤學習孩子的學習嗎?學校又要老師賠禮道歉。就這樣一個簡單的上廁所問題,難住了老師。


回到題主這個問題,無論學生是否用家長的手機請假
,還是請假期間是否受傷,只要家長想個學校,總會找到理由來搞學校的。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現如今,無論發生在校內外的學生自殺事件,及學生受傷事件,最後告學校總是一告一個準,準贏。大家有什麼看法呢?


衍水文學

學生用家長的手機給老師請假,其實是沒有上學去玩水,結果溺亡。如果這種情況下,讓老師完全承擔責任,我認為是不合理的!但實話實說,老師也可能存在一些小的過錯責任,只是,這個責任是很小的。

學生用家長的手機給老師請假,存在兩種可能性: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因為請假的手機是家長的,家長無論是知情還是不知情,都負有直接的責任。

碰到這種學生請假的情況,最好的做法是,老師再給家長去個電話,保證信息的暢通無阻,並留下電話錄音,作為備用。


感動時代

這個老師是新老師嗎?怎麼會因為學生用家長手機就批假了呢?

如果用家長手機,又找人頂替家長打電話請假,不是先查查手機為什麼會在孩子手裡,那個打電話的又是誰嗎?請假時老師問你是某某家長嗎,對方肯定會說是,而且又是家長手機,老師怎麼能判斷是不是家長呢?

如果,學生找人假扮家長,並用家長手機請假,我們更應該找到學生拿到手機請假的原因,誰在充當家長!這種情況下,老師並沒有多大責任,畢竟我不知道對方是不是家長,問的話他肯定答是。


如果僅僅學生請假。我想說,作為老師,你批了假,就要負主要責任。因為你在沒有確定對方監護人知情的情況下同意學生請假!也就是說,學生請假,一定要讓家長知道,要跟監護人溝通好!


也許你會說,學生在校請假,打不通家長電話怎麼辦?我一般留有兩個學生家長的聯繫號碼。再不然,問學生附近有沒有親戚,通過聯繫親戚等方式。

學生在家請假,不管用誰的手機,我都會叫家長來接聽。如果家長不在,同樣撥打其他號碼告知,再不行,叫他的叔伯來聽。

作為班主任,多留一個學生家長的號碼,為的是更方便快速聯繫到家長,雖然有點麻煩,但習慣了就好,你認為呢?


快樂校園路

學生用家長的手機請假,老師的手機上顯示的是學生家長的號碼,就應該是家長請假,我個人認為老師不應該承擔責任。理由如下:

一、既然學生用家長的手機請假,家長應該知情,即使學生瞞著家長,也是假借家長的名義,屬於家長管理不善,老師又怎麼鑑別她是不是和家長在一塊,家長是不是真家長,再者男孑又自稱是學生家長,你僅從口聲又怎能鑑別`出真假家長?如果硬要追究老師的責任,豈不是強人所難,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二、學生有什麼樣的缺點,比如愛曠課,愛撒謊家長應該比較瞭解,所以家長應該加強對學生的管理,而不能把責任一概推給學校和老師,在學校老師可以管理,離開學校回到家庭應該家長負責,學校並不是無限責任公司,也不可能把學生的事情完全包辦,專任也不可能完全承擔,說到底孩子監護人是家長而不是學校,更不是老師。

三現在社會上一些人,包括一些家長平時不關心孩子,甚至縱容孩子缺點,等出了問題,又找學校和老師的麻煩。其實是一種訛詐心理,你想老師盡職盡責了,換位思考一下,你作為老師你能做到事事讓家長到校領著孩子向老師當面請假嗎?如果老師真這麼做,你家長會不會感到特別麻煩,心生怨恨?所以說老師左也不是,右也不是,怎麼做是不是都是錯?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和看法,歡迎討論交流,發表自己的觀點!


D老師談教育

肯定不合理,但是學校要賠錢,你要不賠錢家長就認為不合理,家長認為不合理鬧騰起來不合理的事也會變得合理。



近兩年有關防溺水估計和學校都落實比較到位,每年兩次家長告知書籤字,學生集中學習,分散背誦等,可以說“防溺水六不”已經深入人心,但是還是不能避免學生溺亡事故。



倘若此次事故中家長簽字存留,和學生簽字,背誦或默寫的手跡比較完備,估計應該賠錢不很多。但家長會從請假手續不完備上扯皮,因為是電話請假,又不是短信,即便是孩子用父母的手機跟老師請假,但家長會否認是請假,而是其他事,你又不可能有錄音證據。最後結果毫無疑問,不需贅述。

學生在校內外的舉動最好要時時刻刻有影像和聲音才行,否則出了意外事故,學校總有脫離不了的干係,情況就是這樣。

記得好多年前,學生意外傷害處理辦出臺,看起來有個依據,但是因沒有上升到法規,很多時候不算數。即便有了法,很多時候在人已經死了的問題上也不管用。在這樣的大環境下,憋屈的始終是學校。



有人說,學校是唐僧肉,一個螞蟻都可以咬兩口,你覺得有道理嗎?歡迎發表看法!


文軒閣

這個事情真不是有些人認為的那麼簡單、易操作。僅就學生請假一點來說,就夠老師頭疼了。

比如學生自己請假,老師準不準?現在一般沒哪個老師敢準了。必須要有學生家長的同意,老師才敢准假。

但是,怎麼知道學生家長同意了呢?要學生家長籤個字,發個短信,又或是打個電話就可以了嗎?

對於講理的家長可以。但要是遇見不講理的家長,即便這些表明家長已經同意的措施都做了,也不見的就能有效杜絕萬一學生出事後家長訛詐老師和學校的情況。因為,如問題中所描述的,存在學生用家長手機冒出家長替自己向老師請假的可能。還有,也存在學生找人冒充家長替自己向老師請假的可能。

何況,有的家長連短信、電話都懶得發、懶得打。

假如出現了這些情況,老師該怎麼辦?

為了保護自己,老師們只好要求家長親自到校當面給學生請假。而這樣一來,就必然把簡單問題複雜化了,家長們肯定不樂意,老師必定會被噴。因為,誰天天不用上班,哪那麼好就能請掉假呢?

不說家長們有沒有時間的問題,就假設家長們都有時間,能及時趕到學校當面幫學生請假。可還是前面的老問題,老師怎麼能認定來的家長就一定是學生的家長呢?萬一是冒充的呢?

有人可能會說,老師難道不認識學生家長嗎?如果你也這麼想,請問那麼多學生家長都讓老師熟記他們的面孔,是不是有些強人所難?老師記不住那麼多學生家長的面孔,這又該怎麼認定家長就是學生的家長呢?讓每位去替學生請假的家長隨身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家長們樂意嗎?就算家長們願意,萬一這些證件是假的呢?就算沒有假證,老師們真要求家長們這麼做了,是不是又會被噴故意刁難家長,或一個臭教書的還耍官僚主義?

再假設,家長們都能及時趕到學校,都帶了真的證件,都當面替學生請了假......但誰又能保證萬一學生出了事後,有些家長就一定不會再想出別的什麼“絕妙招數”來訛詐呢?

因為,有些無賴他們本就不會按套路出牌。

還有,有些本該主持公道的人,你又怎麼知道他們一定會主持公道,而不是更愛惜自己的烏紗帽呢?

所以,請假事小,內裡卻暗藏乾坤。

當老師,尤其是當班主任,不易呀!


閒聊天下事

既然是請假,那麼應該是工作日,工作日家長應該在上班,手機不會到孩子手裡,即使能,也應該時間不長。如果家長手機長時間在孩子手裡,並且可以離開家長身邊,證明這個家長沒有工作。即使家長沒有工作,孩子也不可能上學還帶著家長手機,並且在上學途中讓別人給老師打電話請病假。孩子小,家長需要接送,即使途中會讓孩子玩手機,也絕不可能會有別人給孩子請病假,除非是家長知道。孩子大了,自己可以上學,家長手機怎麼會給孩子帶學校,就不怕親朋好友有事找自己嗎?也不可能。也許大家會說是吃飯時間,早晨和中午不可能,早晨家長早起,在孩子起床洗漱時間做好飯,孩子吃過飯就上學,不可能。中午家長提前做好飯等孩子放學到家就可以吃飯,也不可能。晚上放學回家,孩子做完作業,吃過飯,天都黑了,孩子小,出門家長會跟著,孩子大出門,家長也不會讓孩子帶自己的手機 出門,因為孩子不回家要聯繫孩子讓孩子回家,親朋好友也方便聯繫自己。綜上所述,家長給孩子請假,出事推卸責任


負生長

現在的家長,自己家的孩子無論在什麼地方岀了事故都能找出各種理由,找老師的責任,要學校賠錢,基本上都是一找一個準,既然能一找一個準,又有誰能放過學校和老師,
本文中這個女生,偷自己父親的手機找一個男人冒充自己的父親給班主任打電話說:女兒剛才打電話回來說生病了,需要請假去治病,班上那麼多學生,班主任不可能做到對每位學生的家長聲音瞭如指掌,再說了你們還是剛轉學過來的學生。結果,不是生病,而是偷偷跑岀去玩,最終溺亡。但岀事了,要想找理由叫對方擔責都能找出一大堆理由,首先在什麼地方溺亡的,可以告那個池塘,誰冒充父親打電話的和誰出去玩的。還有學校學生請假,要不要寫書面請假條,和平時的安全教育等。都是理由,但最大的責任還是她本人,一個初中女生,自己也不小了,不把心思放在學習上,而騙人的技術到學到家,為了想出去玩,把父親手機偷出來叫其它男人冒充自己的父親打電話騙老師。你死有餘辜!但不要去害其他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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