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商品房住滿70年後,就會被強制回收?

悅食書

首先明確的回答你:商品房如果真住夠了70年,以目前的中國法律,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回收你的住房。房子是你的私有物品,即使是國家也無權回收,這是明確寫進《物權法》裡的法規。

但是土地會回收,我們經常說的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在我國土地是國有的,你所購買的商品房實際上是以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形式向國家租用70年年限來蓋房子。

那麼70年到期後怎麼辦?很簡單,繼續支付土地出讓金,按照當前的規定最多可以租用70年。

如果國家不給租怎麼辦?

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因為國家對土地已經劃分了不同土地性質,如:農業耕地(這是有保障的絕對不會變)、教育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等。

劃分為住宅用地的土地一般不會再更改土地性質,即使因為不可抗力要收回該土地,一般情況下國家也會在其他地區劃分同等面積的土地安置原有住戶。

以上就是關於70年產權的問題解答,大可放心購買和使用。



西一安鮮

以前合法的私人住房有兩個證,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此證說明房子是你的,你當然有使用權。另一個是房子下面佔用的土地使用證,此證說明土地所有權是國家的,你只有使用權,國家出讓給你使用是有期限的,若是居住用地期限為七十年,而且是要收使用費的。現兩證合併為一個不動產權證,仍包含有房屋所有權屬和土地使用權屬,其中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為七十年。現在有的人把證上寫明七十年使用理解為房子只能使用七十年,這就完全錯了。房子所有權屬於你,國家和任何人都不能限定你私人財產使用期,就算房子壞了倒了,構建房子的材料也是你的。說不定到時要你出錢把你房子廢料運走呢。出這個問題的人根本不懂,亂說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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