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還敢對警察爆粗口,堅決拘留!

酒驾还敢对警察爆粗口,坚决拘留!

酒駕還敢對警察爆粗口,

堅決拘留!

周口交警支隊快速查處一起

擾亂國家機關辦公秩序案件......

酒驾还敢对警察爆粗口,坚决拘留!

2018年6月6日,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案件偵查大隊依法查處一起擾亂國家機關辦公秩序案件。行為人張某銀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6月6日16時,案件偵查大隊接報稱:有人在支隊直屬一大隊辦公室酒後鬧事,不聽勸阻。案件偵查大隊民警迅速出動,迅速將行為人帶離調查。

經調查,2018年6月6日14時40 分,張某銀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走到潁河路大慶路口時被交警一大隊民警查獲。在調查過程中,民警還發現駕駛人車輛逾期未檢驗,遂對其一併處罰,並告知當事人處罰結果,駕駛人表示無異議並簽字後離開。15時30分許,張某銀和其朋友一起來到之前辦理手續的交警一大隊辦公室吵鬧,稱其對罰款數額有意見,不聽民警勸阻且連爆粗口,行為惡劣,擾亂公安機關正常辦公秩序。

後經民警帶離後耐心批評教育,張某銀對其擾亂公安機關辦公秩序的事實供認不諱,對自己的錯誤言行表示悔過。為警示教育當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周口市公安局依法對張某銀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酒驾还敢对警察爆粗口,坚决拘留!

周口交警提示:交警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不容許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肆意踐踏!否則,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其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