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為啥17名幹警要“撐腰”,讓拆掉的牆重新“站起來”!

近日,山東省莒縣人民法院17名幹警驅車40多公里,來到莒縣碁山鎮三莊村,執行一起恢復原狀糾紛案件。

申請執行人張甲與被執行人張乙兩家宅基地相鄰,在張甲外出期間,張乙為自家出入方便,擅自將張甲宅基地上的南院牆及部分西院牆拆除。多次協商未果後,張甲將張乙告上了法庭,一審判決張乙恢復張甲家院牆原狀,二審維持原判。

由於雙方當事人積怨多年、對立情緒激烈,執行幹警多次釋法明理,均未果。莒縣法院在評估執行風險後,統籌協調,由執行庭督導施工、法警隊周邊警戒、研究室跟蹤錄像,對該案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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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監督院牆建設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年過八旬的母親抱著年幼的孩童,坐在執行地點阻攔施工。經反覆勸說,由兩位女法警攙扶其回到家中。張乙的妻子不聽勸阻,頻繁干擾執行過程,經過教育警告,書面保證不再擾亂建設院牆、恢復原貌的過程,並表示以後尊重他人的合法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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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強制帶離干擾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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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將老人勸離執行現場

經過8小時蹲守執行,申請人張甲家的院牆完成施工,原狀得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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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院牆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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