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廊坊永清县馨园丽景小区5号楼业主,我并未打算装修房子,但该小区启航物业违规收取装修押金1000元,请求返回。
永清县物价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1、根据河北省物价局、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16条规定,收取装修保证金(押金)属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我局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将1000元装修保证金(押金)退还投诉业主,严禁向业主收取此项费用。2、6月19日电话回访投诉业主,业主称双方已协商解决,转入下年度物业费。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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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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