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潛藏的機遇與陷阱

招生章程是高等院校向社會公佈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根據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製訂本校的招生章程,並報經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後,於每年的5月1日前通過有效途徑及時向社會公佈,學校的法人代表應對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招生章程一旦公佈,高校就不得隨意更改其中對考生和社會的承諾。

變過去的“招生簡章”為如今的“招生章程”,字面意思似乎差別不大,卻體現了以人為本、服務考生等理念,增加了高校招生的透明度,有助於貫徹公正、公平、公開的錄取原則,是高考“陽光工程”的重要標誌,也是高考制度進步的一種體現。但是,現階段我國高校的招生章程形式五花八門,各院校鉅細詳略不同,再加上其中有很多專業術語,所以並不是每位考生都能把握其中的關鍵信息。

如果說在不公佈院校招生章程而由內部掌握錄取政策的年代,考生填報志願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無從知曉錄取規則的話,那麼現在的問題則是考生如何真正理解、讀懂錄取規則,充分加以利用,揚長避短,從而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院校和專業。對高校的招生章程,我們應該緊扣哪些關鍵詞進行準確解讀呢?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潛藏的機遇與陷阱

[關鍵詞1]學校概況

大學的校址猶如某個人的家庭住址,本來是最有固定屬性的概念,如今卻因為高校合併、擴建新校區以及某些院校故意而為之等原因而變得不確定起來。按照教育部規定,招生章程中必須真實、準確地寫出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規範者如南京大學的招生章程即註明該校有鼓樓、浦口兩個校區,“入學新生全部在浦口校區就讀”,並且將兩個校區的位置寫得詳詳細細,讓人一目瞭然。但是有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對此卻語焉不詳,等你入學了才發現招生章程中的“校址”寫的是校本部的地址,自己所學專業的實際辦學地點卻在某一個分校區,或學習、生活設施都不完善的新建校區。至於某些院校的故意而為之,則簡直能讓我們出離憤怒,比如,燕郊雖然距離北京比較近,很多單位的電話區號也是“010”,但是行政區劃上卻隸屬於河北省。某些辦學地點在燕郊的高校,其招生章程中完全看不到“河北”的字樣,卻註明學校距離天安門廣場才30公里,通訊地址寫的是“北京東燕郊”某地,電話區號也與北京一致。考生要想弄明白該校不隸屬於北京市,恐怕比攻克幾道數學難題還要花工夫。

辦學層次分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有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教育部規定,招生章程必須明確註明學校的性質,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可是,有些民辦學校為吸引考生報考,在招生章程中打擦邊球,在學校的辦學性質上含糊其詞,模糊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的界限,使考生難以辨別。有些公辦高校的部分二級學院是民辦性質,可是學校在招生章程中卻未加註明,也容易造成考生的錯誤判斷。這類“二級學院”不僅收費高,畢業文憑、學位證書也和母體院校有區別,一些高校的招生章程對此混淆概念,不但不註明二級學院的文憑種類,反而以“文憑與校本部文憑沒有差異”為招生宣傳的噱頭,這一問題已經成為當前高校最為突出也最為棘手的問題之一。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潛藏的機遇與陷阱

[關鍵詞2]招生模式

現在,越來越多的高校為實現“厚基礎,寬口徑,多樣化”的人才培養目標,通常採用按專業大類招生的模式。所謂“按大類招生”,是指高校將相同或相近的學科門類,通常是同院系的專業合併,按一個大類招生。通過該方式錄取的學生在本科階段前兩年統一學習基礎課,大二或大三時根據自己的興趣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再進行專業分流。

目前的按大類招生分兩種模式:一種是高校普遍採用的“按院系招生”,在同一院系中,不分專業,只按院系大類填報志願;另一種模式則是一些高校的“基地班”或一些特殊實驗班招生。這些實驗班不分專業,實施的是通識教育,比如北大的“元培計劃實驗班”、清華的“人文科學實驗班”。與傳統的按專業招生相比,按學科大類招生更能照顧到考生的利益,但潛在的風險在於,大二或大三進行專業分流時,你有可能被分到熱門的、自己感興趣的專業方向,也有可能完全相反。為了不在日後鬱悶得滿頭起疙瘩,你現在閱讀招生章程時就要弄清楚專業分流的方向和原則。

[關鍵詞3]招生計劃

大家可能還記得,幾年前重慶市的高考文科狀元險些落榜的“高考事故”,其根本原因就在於他報考了在重慶市本來沒有投放文科招生計劃的清華大學。因為貴為狀元,後來在教育部的過問下他才被北京大學補錄。現在想想,如果是成績一般的考生誤填了在本地沒有招生計劃的院校,也就只能“自求多福”了。所以,我們一定要在閱讀招生章程時高度注意意向院校在本省(市、區)的招生專業以及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在填報志願時這些特別有用。

[關鍵詞4]招生要求

招生錄取時,除了以高考成績為依據,不同的院校或專業可能會對考生提出相關要求:

有的專業對性別有要求,尤其提前批的一些院校。

對外語語種有要求,比如,有的學校除英語專業、國防生僅招英語語種的考生外,其餘專業(類)均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有的學校要求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招辦組織的口試。

對政治面貌有要求,比如,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院校要求考生必須是共青團員或中共黨員。

對單科成績有要求,比如,有的高校要求考生某科目的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某某分以上(最常見的是對外語、數學成績的要求,或要求及格,或推行“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數學或英語單科成績高分者”的原則),有“長短腿”現象的考生必須高度注意這一點,以求揚長避短。

對繪畫基礎有要求,比如,一些院校的建築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築設計、工業設計、廣告學等專業要求考生加試徒手畫,雖然不計入總成績,卻是錄取的重要依據。

有些院校的小學教育、學前教育等專業要求參加面試,面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對身體條件有附加要求。除了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些高校還根據本校的辦學宗旨、專業培養要求,做出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補充規定。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潛藏的機遇與陷阱

[關鍵詞5]投入和收益

花自己的錢接受高等教育,當然應該以投資的眼光考量投入和收益等問題。透過招生章程上的各專業學費標準,住宿費用,學校的獎學金、貸款、助學金、補助金以及減免學費等扶持貧困生的制度,畢業生就業率及就業流向等信息,可以讓我們對此心中有數。

[關鍵詞6]錄取程序和錄取批次

高校採取網上錄取、分批次進行錄取的方式。一般分為四個批次,即提前批次錄取、第一批錄取、第二批錄取和第三批錄取,這四批院校在錄取過程中是四個互不影響的獨立過程。不同批次的志願也互不影響,每個批次中可以有幾個不同志願的學校。每一批次院校錄取時,所有第一志願院校錄取結束後,才能進行第二志願院校的錄取,然後依次是第三志願的錄取。

各個錄取批次的高校又是如何分類的呢?提前批本科院校是指軍隊、武警、公安、司法及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院校;本科一批院校是指重點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參加本批錄取的本科院校(專業);本科二批院校是指一般本科院校;本科三批院校是指民辦院校、普通高校舉辦的獨立學院、部分院校的合作辦學專業等;高職高專提前批院校是指公安、司法高職高專院校及有特殊要求的高職高專院校(專業);高職高專院校是指有高職高專計劃的院校(專業)。

同一批次不同學校的提檔線是不同的,各個學校的提檔線是根據當年考生志願情況、分數情況以及招生計劃數決定的,因此,同一學校在不同省、市的提檔線就有所區別。一般情況下,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會說明自己的錄取批次、投檔比例(從1:1到1:1.2不等)。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潛藏的機遇與陷阱

[關鍵詞7]非第一志願政策

從理論上說,院校是否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不是自己可以隨意確定的,主要取決於考生對該院校的認可程度和第一志願上線人數的多少。

由於每年的報考人數、第一志願上線人數都是不確定的,很難事先預測,所以不少院校在招生章程中都明確表示:“當一志願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這裡所說的“生源不足”,是指第一志願上線人數比招生計劃少的情況。但這項規定隱藏著“話外音”,請大家千萬不要忽略,那就是“當一志願生源充足,也就是第一志願上線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是不可能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哪怕你的考分非常高”。而且,不是所有的高校都招收二志願考生,像北大、清華等高校,近年來從未招收過二志願考生。第一志願充足的高校,比如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也不會招收第二志願考生。即使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的高校,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政策也是不同的:有的學校“原則上不拒絕非第一志願考生,但是分數要比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高”;有的學校“在第一志願未錄滿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還有的學校“預留部分計劃招收二志願高分考生”。有的學校二志願可選專業,有的則必須服從專業調劑。

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時,幾乎所有院校都會採取“院校志願分數級差”的限制性政策。所謂院校志願分數級差,是指高校在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和非第一志願考生時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數差。凡有此限制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一般都會如此表述:“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分數級差為40分。”這個40分,就是院校志願級差。多數院校通常是以第一志願已經錄取的最後那名考生的分數為基準加40分。即凡以第二志願報考該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績必須高於第一志願已經錄取的成績最低那名考生40分方可投檔。有的院校(如哈爾濱工業大學)直接將其表述為“二志願考生錄取的最低分數原則上應高出一志願考生的最低分數40分以上”。也有院校以已經錄取的第一志願所有考生平均成績為參照。招生章程之所以做這樣的規定,部分院校是為了網羅一些高分考生,更多的院校是想以此促使更多的考生以第一志願報考本校。分數級差的大小由招生院校自行規定,少則10分、20分,多則幾十分,主要取決於院校的實力及考生的青睞程度。很顯然,對於有分數級差規定的院校,若以非第一志願填報,一定要慎重。必須準確判斷該院校對第一志願考生的錄取分數線,綜合評估非第一志願報考該校的考生之群體實力,然後再根據院校設定的級差分析自己是否擁有足夠的分數當“級差”,否則就是在填報無效志願。

[關鍵詞8]專業安排

從招生章程看,院校在對進檔考生進行專業安排時,通常採取三種模式,即,分數優先模式、分數級差模式和專業清模式。因此,我們在填報專業志願時,必須先摸清楚意向院校採取的是何種安排,根據個人實際分析這種模式對自己專業志願的影響,確定相應的填報策略。

分數優先模式,即院校根據考生分數情況進行專業安排,即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採取這種模式的院校一般會在招生章程中如此表述:“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即將調檔範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其第一專業志願無缺額時,則看其第二專業志願是否有缺額,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無分數級差。”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保護了相對高分考生,最大限度地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這種模式下,相對高分的考生被退檔的可能性較小,他們可按照自己的喜好程度安排專業順序,將最喜歡的專業放在第一志願。

分數級差(也叫專業志願級差)模式,遊戲規則與院校志願級差相類似,是指招生院校在安排考生專業時,按招生章程規定的一個或幾個分數值,來確定選報不同順序專業志願考生的專業錄取辦法。這種錄取辦法所使用的分數值就是所謂的專業志願級差。通常的做法是:提檔考生在不能滿足其第一專業要求時,要將其總分減去一個分數級差後參加第二個專業的錄取排序。許多院校的招生章程中,一般規定專業分數級差為3至10分:進檔第一志願考生,以實考分排隊,若第一志願專業未滿額則將該生錄取為該專業;若考生成績未達到其第一志願專業的錄取分數,則其總分減去專業級差分後參與第二專業志願排序;若第二專業志願仍不能錄取,再減去一個級差分參與第三志願排序,如此類推。對於非第一(學校)志願考生,則先減去一定分數後參與第一專業志願排序。專業志願越靠後,考生要減去的分數就越多。比如,某590分考生報考專業級差為5分的某大學,專業志願依次為車輛工程、地理信息系統、數學與應用數學,如果其第一專業志願“車輛工程”不能被錄取,他就要按585分的成績同第一專業志願報考“地理信息系統”的考生排隊競爭;如果仍未被錄取,則要按580分的成績加入到“數學與應用數學”的排序中。這種模式的特點是:綜合考慮考生分數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願,用所設定的級差值表示對考生分數和其專業志願的重視程度。這種模式下,相對高分考生被退檔的可能性增大。

專業清(也稱專業志願優先)模式,是指院校在安排進檔考生專業時,將專業級差設為無窮大。採取這種模式的院校一般會在招生章程中做類似表述:“對進檔考生的專業按照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安排。”這種模式的特點是:重視考生的專業意向,保護考生的專業志願。在這種模式下,相對高分考生被退檔的可能性更大。

報考採用分數級差和專業清模式院校的考生,要注意各個專業志願間應有梯度,並考慮填報服從調劑專業志願,以免因專業“死檔”而被退回。對於相對較高分數考生有可能被退檔,相對較低分數考生卻有可能被錄取的“悖論”,要有心理準備。

洞察高校招生章程中潛藏的機遇與陷阱

[關鍵詞9]加分

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加分的考生來說,一定要了解各個院校對待加分的不同政策。從招生章程看,有的學校在提檔時承認加分,但在安排專業時只考慮高考實考分數。這其間的“彎彎繞”特別多,請仔細閱讀目標院校的此項規定。

[關鍵詞10]斷檔現象

所謂“斷檔”,就是在某一分數段第一志願填報某大學的人數不足該大學在當地的招生計劃。這種意外情形不常發生,尤其是一些名校更是百年難遇。一旦發生斷檔,院校一般會採取三種措施應對:組織高分考生重新填報;降分錄取;把招生計劃轉移到生源較好的其他省(市、區),不同的應對措施對考生的利益有不同的影響。

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根本大法”,規範了學校的招生行為,保護了考生的知情權,增強了高招的透明度,但是身處“信息弱勢”的我們也不能完全陷入“立法浪漫主義”之中,而應該帶著“在不疑處有疑”的精神反覆閱讀、剖析意向院校的招生章程,對存疑內容可請老師、家長幫助分析,也可按照招生章程上公佈的院校招辦電話、地址,寫信、去電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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