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報|市中院環境裁判文書在第二屆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中再獲佳績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下發《關於第二屆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情況的通報》,由市中院行政庭負責審理的(2016)皖05民初113號環境公益訴訟民事判決書再次榮獲民事裁判文書類二等獎。這是繼市中院在首屆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中榮獲三等獎後,再次榜上有名。

喜报|市中院环境裁判文书在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再获佳绩

2014年,我市法院在全省率先推行環境資源案件“三審合一”制度,積極發揮典型案例和優秀裁判文書示範作用。裁判文書是審判執行工作重要載體,是法院審判質量和司法能力重要標尺,直接關係司法權威樹立和司法形象提升。我市法院環境審判將繼續以現代環境司法理念為指引,努力提高環境審判專業化水平和能力,深入學習新時期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依法審理和司法教育相結合、堅持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相結合,精心審理,加強理論研究,準確提煉裁判規則,為建設美麗綠色馬鞍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第165期/總5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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