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满足这3个条件不离婚也能分家产,2类人的婚姻可撤销!

这几年,农村的日子好过了,生活也富足了,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农民的婚姻却变得不稳定了。离婚的时候,不少夫妻都会说好聚好散,其实到这节骨眼上了,好聚可能性依然不存在了,能好散就实属不易,这主要是因为离婚的时候,必然会牵扯到家产的分割。在婚姻法更新前,分割财产的方式也比较简单,夫妻离婚家产通通五五分。修正后的婚姻法把家产划分规定的更细了。

2018年起,满足这3个条件不离婚也能分家产,2类人的婚姻可撤销!

2018年起,满足这3个条件不离婚也能分家产,2类人的婚姻可撤销!

这3个规定可以看做是婚姻法的有效补充,它规定了离婚时虽然少见,但的确存在的少数情况,目的是为了保护彼此双方能够在婚姻走到尽头的时候,财产还有保障。除了上述离婚时候的这3个特殊情况外,在结婚的时候,也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同样的,为了规避掉这些特殊情况,同时保障婚姻中“弱势”一方的权益,国家规定,有2类人即便是已经结婚,拿到了结婚证,婚姻也是可以撤销的。换句话说,婚姻撤销后等于不存在。

2018年起,满足这3个条件不离婚也能分家产,2类人的婚姻可撤销!

1、违背了婚姻当事人的真正意愿,迫于某种压力,在心不甘情不愿的情况下结婚的,可以在有效期内(一般为一年)尽早的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并按规定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则原婚姻无效;2、婚姻当事人由于“受制于人”,暂时失去了人身自由,被迫妥协答应结婚的,在获得人身自由之后,应当第一时间到相关部门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超过了一年,则默认为婚姻当事人已接受目前的婚姻状态,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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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圈子就那么大,不管怎么说,婚姻双方曾经都是彼此心爱的人,即便是真的到了分道扬镳的时候,也希望能做到好聚好散,最好不要出现以上的这些情况,这也算是给彼此最后的礼物了。2018年起,满足这3个条件不离婚也能分家产,2类人的婚姻可撤销!农民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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