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與子:兩代男人的相處與對峙|單讀

父与子:两代男人的相处与对峙|单读

今天是父親節,你有多久沒有和父親坐下來好好說話了?相比母親熱烈、溫柔的愛,父親的愛總顯得含蓄、沉穩。不過,在小說家孔亞雷的描寫裡可不是這麼一回事。

在今天推薦的文章《父與子》中,孔亞雷詳細地描寫了自己初為人父的點點滴滴。作為一個幸福而疲憊的新手爸爸,他迅速掌握了蘋果泥的做法,知道了尿不溼的重量,記錄著和兒子相處的對話和場景。在他看來,孩子,就是一個天使與惡魔的混合體。

父與子

文|孔亞雷

一如往常,我 6:25 醒來。不需要鬧鐘——我知道時間。我在黑暗中繼續躺了一分鐘,不超過一分鐘,然後起床。我到另一個房間親醒孔象象和他媽媽,然後走進廚房,開始做早餐。“爸爸早上好。”過了一會兒,孔象象的聲音在背後響起,有時睡眼惺忪(像沒睡醒的小熊),有時無比清醒(像枝頭的小鳥)。不變的是我們對他的催促:動作快點!一如往常,對此他好像根本沒聽見。

跟媽媽說完再見,象象坐下和我一起吃早飯。我是咖啡、麵包(我們用麵包機自己做的)、黃油和煎蛋。他是牛奶、麵包、果醬和煎蛋。他一邊吃一邊問各種無法回答——至少我無法回答——的宇宙問題(比如:有黑洞,那有沒有白洞?),或者試圖重複幾天前已經說過的笑話。對此我的標準回答是:吃完飯再說。

我們一般 7:40 出發。從家裡到學校走路五分鐘。他一路跳著走,就像腳底裝了看不見的彈簧。空氣有早晨特有的味道。學校旁邊的小賣部有個男人每天這個時候拉二胡。我看著他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教室門口。他剛上小學一年級。

我走五分鐘回到家。衝個淋浴,收拾一下房間,然後—— 9:00 ——開始工作。寫小說或者翻譯。一直到下午 3:50,我關上電腦,去學校接他放學。就像從另一個世界返回這個世界。我甚至開始有點想他——雖然分別才幾個小時。我很高興能去接他。同樣,他一路跳著走回家,不同的是,現在他身上汗津津的,他的頭髮和脖子有股好聞的汗味,那氣味讓人想起鄉間健康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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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做作業(磨磨蹭蹭)。吃晚飯(去住在同一個小區的父母家)。散步(附近的小公園)。除了做作業(我們禁止他做作業說話)和看書(看書時他既不說話也聽不見別人說話),他一直在嘮叨、提問、玩鬧、大笑。8:00,洗完澡,他上床看書。很早以前(三年前?),他就謝絕我給他讀睡前故事——因為他自己可以看,那些字他都認識。再說,他最喜歡的睡前讀物不是童話,而是《科學探索》和《少年百科全書》。

8:30 熄燈。他習慣抱著一隻胖乎乎的絨毛兔子入睡。那隻兔子有時是我,有時是媽媽,有時既是我又是媽媽(因為我們都屬兔)。他一般 9:00 睡著。我把兔子從他懷裡拿走(抱著睡會出汗),給他蓋好被子,然後——有時候——坐在床沿看一會兒他熟睡的樣子。

剩下是我和樓 Key 的時間。我們看會兒書,聊會兒天,列購物和辦事清單,或者看盤 DVD。11:00 上床睡覺。幾乎立刻就會睡著——因為平靜,因為幸福,以及,主要是,因為疲勞。

這就是我們的一天。

在有孩子之前,甚至在結婚之前,我和樓 Key 就一直很喜歡大象。我們談戀愛時常去動物園約會(當然,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大象館)。我寫了兩篇有關大象的短篇小說(《大象》和《象的節日》)。我們都覺得大象是一種很奇妙,很酷的動物。不是嗎?它是如此龐大、堅強、所向披靡,同時它卻又如此寧靜、溫柔、含蓄。它簡直不像是這個世界的產物,它彷彿來自另一個世界。它不傷害任何東西,也沒有東西能傷害它。這也許就是我們為什麼喜歡它的原因。我們希望自己——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像大象一樣活著。在這個急功近利、弱肉強食的世界上,我們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後代,能像大象那樣,既獨立又溫柔,既強大又內斂,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

但孔象象這個名字並非早有“預謀”,正好相反,它是一種臨時的急中生智——出生證上要填孩子的名字。懷孕時我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是男是女。我們早就想好了女孩的名字(孔雀),但一直沒想好男孩的名字。我們叫肚子裡的他“桃桃”,一個男女通用的小名,因為樓 Key 懷孕時瘋狂地喜歡吃桃子。我們做了一點胎教。也就是說,我們三心二意地聽了一點莫扎特和巴赫。但我們最熱衷的活動,是每天晚上跟肚子裡的他“做體操”。方法很簡單:只要用手指頭在樓 Key 圓滾滾的肚子上隨便哪裡按一下(力度要恰到好處,不能太輕也不能太重),稍過片刻,那個地方就會隆起一小塊——那是他的小手或者小腳;換個地方再按一下,他的小手小腳也就隨之轉移。如此反覆,此起彼伏——就像某種呼應,某種遊戲,某種密碼。那是我和象象最初的交流。那是第一次,我有了做父親的感覺:一種平靜的喜悅、驕傲和期待。

現在回想起來,我們有時會感嘆,孔象象這個名字是多麼完美(至少對我們來說)。完美到似乎他本來就叫這個名字。就像生活中發生的許多事情那樣(這篇文章的後面還會提到),當我們回頭去看,會覺得一切既是偶然,又是必然。一切之間似乎都有某種神秘而微妙的聯繫。有時甚至會產生一種時空倒錯感——彷彿時間不是一條線而是一個圓,彷彿我們來到了未來,正在回憶現在。也許那就是“命中註定”這個詞的由來。但我並不是一個悲觀的宿命論者,我只是相信,凡事皆有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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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者》

孔亞雷 著

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

當樓 Key 恢復正常上班後,我帶孔象象的時間漸漸超過了她。我所在的雜誌社離家很近,而且只上半天班。我覺得很幸福:一個幸福而疲憊的新手爸爸。但很快我就發現,自己面臨一個新的問題:我無法寫作。並非沒有時間,而是我所有的空餘時間都因為孩子而變得七零八碎。我無法讓自己集中精力,不管是寫作、思考,還是閱讀。

正是那時我開始讀英文小說。這既是出於對中文小說的失望和厭惡,也因為讀另一種語言能自然而然地讓人集中注意力。(跟讀中文書不同,你無法瀏覽或跳讀,你不得不一句一句,甚至一個字一個字地去讀。)雖然已經學了近十年英語,但第一次——像無意間打開了一座寶庫——我真正愛上了英語。我愛上了它的簡潔。它的精確。它的節奏感。它的音樂性。這種愛如此強烈,以致於我不禁想到了翻譯——把自己熱愛的作品翻譯成中文,就像我熱愛的小說家,紀德和村上春樹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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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書》

[美]保羅·奧斯特 著 / 孔亞雷 譯

浙江文藝出版社 出版

不久,我譯的雷蒙德·卡佛和厄普代克的短篇小說發表在一些文學雜誌上。2007 年,我翻譯的《幻影書》——我最愛的保羅·奧斯特作品——由浙江文藝出版社出版。那是我的第一本書。讀者的反響相當熱烈——當然,主要是因為小說本身。但無論如何,我的譯者生涯就這樣開始了。我對自己選擇的文學之路重新鼓起了信心。如果說寫小說像在高空走鋼絲,那麼翻譯就是我手中緊握的橫杆,能幫我保持身體平衡,以免跌下深淵。

而這首先要感謝孔象象。如果不是因為他的存在,我很難想象自己會從事翻譯——雖然如今一切看上去都那麼自然,那麼順理成章(彷彿命運早有安排)。

時間到了 2008 年。《不失者》終於問世,先是發表於《收穫》長篇小說專號,隨後由上海譯文出版社出版單行本。孔象象進入幼兒園,開始集體生活。而我再次——希望這是最後一次,我對自己說——決定辭職。我決定離開自己供職的雜誌,回家做一名“家庭主夫”。因為我不想浪費生命。哪怕只浪費一丁點都不想。我已經 33 歲,已經不再年輕——不再

那麼年輕。我想把所有精力都投注到我認為最重要的兩件事上,那就是寫小說和帶孔象象。

當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當我回憶起那段時光—— 2008 到 2011 年,孔象象上幼兒園的三年,首先映入我腦海的是一幅場景。不,不僅是場景,那更是一種觸覺,一種溫度。

我們當時住的公寓離幼兒園既不夠遠又不夠近。也就是說,走路去太遠,而開車去又太近。而且幼兒園旁邊的停車位像白暨豚一樣珍稀。所以只要天氣許可,我就騎自行車送他去上學。通常他都會在後面的兒童座椅上搖來晃去,大聲說話、發呆,或者發出各種怪音。但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他養成了一個習慣:每次到了幼兒園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當我停下等紅燈的時候,他就會從背後抱住我的腰,把整個小身體都靠在我背上。那只有一小會兒。就像一個小小的儀式。我能感覺到他小胳膊的力度。我能感覺到他的體溫像枚小印章一樣印在我身上(也印在我心上)。正值上班高峰,周圍一片喧囂,到處是湧動的車流和人流。但我心裡柔軟而寧靜。同時充滿勇氣,覺得自己可以面對任何痛苦和艱辛(對我來說那大都來自寫作)。不過這隻有一瞬間。紅燈變綠,我弓下身子,加快車速,以免又遲到。

從象象會說話起,樓 Key 就會隨手記下一些他說的有意思的話,我們稱之為《桃桃語錄》。比如:

桃桃剛會說話不久,一天傍晚奶奶帶他在五樓平臺花園裡玩,看著平臺外不遠處的高架橋上車來車往,有幾個交警正在執勤。奶奶看了一會兒,有點擔心地自言自語:這警察叔叔上廁所怎麼辦呢?只聽見桃桃在一邊奶聲奶氣地說:警察都有小雞雞!(2006)

週日傍晚,桃桃坐在地板上邊玩玩具邊自言自語:爸爸腦細搭牢,我沒有腦細所以不會搭牢。(2008)

睡前故事講到了學校裡的朋友,媽媽問桃桃:你在幼兒園最好的朋友是誰啊?桃桃說是王安璐。媽媽問:你們經常一起玩嗎?還是隻是你喜歡她?桃桃說:不太一起玩,只是我喜歡她。為什麼喜歡她呢?媽媽問,桃桃想了想說:她很高。(2009)

在桃桃心裡,媽媽是家裡的權威。一天,爸爸媽媽為了一個球到底是網球還是壘球爭論不休,桃桃突然衝過來踢了爸爸一腳,說:聽媽媽的!(2010)

爸爸問桃桃,如果總分 10 分,那大家的智商是多少。桃桃給了媽媽 9 分,給了自己 7 分,只給了爸爸 3 分。爸爸很鬱悶。桃桃說這是現在的分數,爸爸似乎有了點希望。不料桃桃繼續說:我長大了會增加的,可是你已經長大了。(2010)

這些對話和場景,不禁讓我想到德國埃·奧·卜勞恩的著名漫畫集,《父與子》(那也是孔象象最喜歡的漫畫書)。很顯然,在我們家三個人當中,爸爸——也就是我——的“地位”最低。《父與子》中的父親也一樣。雖然漫畫中母親的形象幾乎沒有出現,但通過兒子對父親的各種惡作劇(比如兒子把路燈燈泡畫成父親的禿頭模樣),通過父親各種笨笨的孩子氣的舉動(比如酒喝多了把兒子看成四個,說要買四張電影票),通過父子倆各種好笑的歷險(比如《愛犬難捨》中為了要回小狗父子倆扮成劫匪),我們可以得出一樣的家庭排名:媽媽,兒子,爸爸。這個排名同樣也適用於《二十天》裡的霍桑、霍桑的妻子索菲亞和他們五歲的兒子朱利安。(在日記的第一天,在林中避雨時,霍桑記道,“他(朱利安)……教給我大量預測天氣的秘訣,因為事情已經很明顯,那便是他對自己的智慧有一種驚人的觀點,認為自己是無與倫比的智者,比他的父親更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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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與子》漫畫中的《魚兒來信》

也許這正是父子關係的獨特之處,以及精髓所在。父子之間,跟母子與父女之間最大的不同就是:他們都是男人。因此除了天生的親情,他們之間也天生就具有某種小小的競爭和同盟關係。因此他們有時會互相(善意地)嘲諷,有時又像一對同仇敵愾、並肩作戰的戰友。所以最經典的父子活動似乎都帶有某種探險性質:比如一起去釣魚,一起去野外露營,帶孩子踢球,甚至幫孩子“泡妞”(我想很多父親都會——至少樂意——在這方面幫兒子一把,但這在母子或父女之間則無法想象)。也許可以這麼說,父子在一起的快樂,融合了最無私的愛和最充滿信任的友誼。而如果再看遠一點,我們就會不無傷感地發現,兒子成年之前(甚至更早一點,發育之前)的這段時光,或許也是這兩個男人一生中最親密的時光。母子間的親密關係有時能延續一生,但父子之間則幾乎不太可能。當兒子長大成人,開始獨立生活,他和父親也許會互相尊重,互相欣賞(或者互相厭惡),但不會再親密無間——就像他小時候那樣。

這就使童年時的父子關係顯得更加珍貴,也更加動人。或許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父與子》漫畫、霍桑的《二十天》日記會讓我們莫名地心動。

霍桑的這部親子日記,這部“對一個男人獨自照顧幼子詳盡、鉅細無遺的描述”,這部平淡雋永的“小史詩”,發生在 1851 年夏天,美國馬薩諸塞州伯克夏山間的一座紅色農舍。正如你在日記中已經看到的,霍桑對那棟小屋周圍的環境——尤其是遠處的群山——有精彩而生動的描述。而在一百六十年後的今天,這本小書會被翻譯成中文出版,也與一座山有關。

幾乎就在孔象象上幼兒園的同時,我們向朋友借了一棟莫干山上的石頭老房子。房子正對群山,前面有一個長方形的大院子,院子裡有鄰居種的菜地和我們種的兩片月季。四周森林環繞。空氣新鮮得讓人感覺彷彿剛剛學會呼吸。更重要的是,這裡的夏天不用開空調——這意味著我們終於可以逃離城市的酷暑和空調牢房。我們把房子簡單整修了一下。買來烤箱和爐灶。裝了熱水淋浴器。掛上色彩鮮豔的窗簾。在宜家買了一張原木大桌子和一把黑色兒童椅。在二手市場淘到幾張舒服的舊沙發。這裡成了我們的第二個家。每年一放暑假,我們就迫不及待地搬到山上。

暑假的兩個月裡,除了週末,山上的石頭房子裡只有我、孔象象和奶奶三個人(樓 Key 和爺爺一般只在週末上來)。山上的生活既單調又豐富。單調,是因為每天的日程都一成不變:跟小鳥一道起床;涼爽的室外早餐;上午去林間散步;午睡;下午在大桌子上看書、畫畫、上課;晚上早早上床。而豐富,是因為對於孔象象,這裡就像一個無邊無際、沒有屋頂的天然博物館,時刻都充滿了新的神奇,新的發現:遠方的群山有時像綿延的綠色波浪,有時又變成漂浮在雲海中的一座座小島。院子裡有慢吞吞的蝸牛,穿盔甲的甲蟲,鄰家尾巴搖成圓圈的小狗,以及他這輩子第一次親手摘下的黃瓜和刀豆。森林裡有各種各樣的顏色、氣味和光線。而夜晚的星空,讓他真正明白了什麼叫銀河。

有時我會帶他去爬山遠足,或者去山腳的湖裡游泳。有時我們會去山上的 THE LODGE 咖啡館(一位英國作家和他美麗的廣東妻子開的),我喝咖啡,他喝果汁;我上網收郵件,他拼樂高模型。散步回家的路上,我們也常會撿幾根粗樹枝,一路大戰植物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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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我也經常被他的喋喋不休弄得神經衰弱。被他的無理取鬧弄得火冒三丈。被他的無數要求弄得筋疲力盡。

所以你可以想象,當我讀到《爸爸與朱利安、小兔子巴尼在一起的二十天》,我感覺是多麼親切,多麼有共鳴。雖然相隔超過一個半世紀,雖然在地球兩端,但“父與子”的本質並沒有任何不同。對我來說,翻譯這本小書,是對霍桑一次遙遠的呼應,也是對“父與子”一次小小的禮讚。

“從前有一個小男孩,家住在森林邊上。”他說。

孔象象和我坐在靠窗的紅沙發上。他說要給我講一個他自己編的童話。童話的名字叫《變》。

“你知道,就是像莫干山那樣的森林。” 他的頭抵在我肩上,兩隻腳搭著沙發扶手,手指在空中劃出看不見的圖案。

“嗯。”

“他沒有什麼小朋友一起玩,但是——他在森林裡有個秘密基地。那是一輛破舊的老爺車。很老很老的老爺車。”他朝我轉過頭,“比你還老。”

“嗯。比我還老。”我摸摸他的脖子,汗津津的。“他經常一個人去那裡玩,對不對?”

“對。”他點點頭。“那輛車很破。外面全上鏽了。四個輪子都沒有了。車窗玻璃也不見了。角落裡結著蜘蛛網。”

“座位上還掉滿了落葉。”

“嗯,沒錯。不過方向盤、儀表盤、排擋什麼的都還在。”

“他經常坐在駕駛座上模仿開車,對不對?”

“對,就像這樣。”他坐起來,用手做出握方向盤的樣子,身體左右搖晃,嘴裡發出“嗚——”的聲音。

“他還經常和小動物們一起散步。”他說。

“有那些小動物呢?”

“有……小兔子,小狐狸,鼴鼠,小鹿,還有蝸牛!”

“蝸牛?蝸牛散步會不會太慢?”

他咯咯咯笑起來。“他把它放在手上。”他攤平他的小手,彷彿那上面真有一隻蝸牛。

“然後有一天……”他恢復了最早的姿勢。我能聞到他身上那種小狗的味道。“他們在森林裡發現了一本別人失落的魔法書。”

“魔法書?”

“嗯——魔法書。”他的語氣聽上去很嚴肅。

“是不是在一個樹洞裡發現的?要不會被雨打溼的。”

“笨蛋!”他踢了一下沙發扶手。“魔法書是有魔法的,不會被雨打溼!”

我點點頭。有道理。“然後呢?”

“然後他就把魔法書拿到車裡。然後就發生了神奇的事情。”

“什麼事情?”

“那輛破舊的老爺車一瞬間變成了一輛新車。一輛銀色的,嶄新的新車。”

“哇哦。”

“那個小男孩也發現自己一瞬間變成了大人。”

“哇哦。”

他從沙發上站起來,爬到我背上,手摟住我脖子。“就像爸爸這樣的大人。”他補充說。

“再然後呢?”我說,“再然後發生了什麼?”

“還能發生什麼?”他模仿大人輕蔑的口吻說。“他開車離開了森林。”

二零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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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來自《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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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也和父親一起看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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