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羅江畔,他披頭散髮、形容憔悴,一邊吟唱,一邊行走……
眼見故國淪喪,卻無能為力,此刻他除了濃濃的鄉愁,勢必還有報國無路、身不得志的痛苦與憤懣。
屈原,春秋時期的文學家、思想家和政治家。
卻很少有人知道,他還是一位“法律人”。
《史記》對於屈原有這麼一段記載:懷王使屈原造為憲令,屈平屬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見而欲奪之,屈平不與,因讒之曰:“王使屈平為令,眾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為‘非我莫能為也。’”王怒而疏屈平。
何為“憲令”?
《爾雅》有云:憲者,法也!
屈原如果不是一位明白的法律人,楚懷王又怎麼會派他來制定法令呢? 然而上官大夫欲奪之而不成,因而百般進讒,終使屈原被楚懷王疏遠,後被流放,成為千古悲劇。
端午,是一個紀念和祭祀屈原的日子。
紀念屈原
- 來源:上海市司法局(圖片:徐立銓 文字:餘東明 編輯:張海燕)
- 法治上海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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