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上相親認識韶關男子,懷孕後才發現他有妻子

網上交友需謹慎,想通過網絡交男/女朋友的更要擦亮雙眼。湖南一名女子在網站上認識了韶關的男友強子,身懷六甲時才發現他是“渣男”!

女子網上相親認識韶關男子,懷孕後才發現他有妻子

湖南省衡東縣人英子到30歲還是單身,她於2012年11月在世紀某緣網站上結識了廣東省韶關市人強子。當時,強子說他33歲,也是單身。隨後,強子對英子展開了熱烈的追求。雙方都處於適婚年齡,順其自然就在一起了。確認了戀愛關係後,他們開始了同居生活,其後英子發現自己懷孕,提出結婚,但是強子卻數次推脫敷衍。

女子網上相親認識韶關男子,懷孕後才發現他有妻子

英子眼看著肚子一天天長大,便屢次催婚。強子無奈之下才說出實情:他當時還沒離婚,所以不能結婚。

知道真相後,英子猶如捱了當頭一棒,終於認清強子的真面目,於是在2016年上半年提出分手。好端端一場奔著結婚去的戀愛,卻因為對方隱瞞婚姻狀況,而使自己陷入被迫流產的地步,英子遂將強子告上住所所在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強子賠償身體損失20000元、精神損失30000元。

女子網上相親認識韶關男子,懷孕後才發現他有妻子

法院依法受理了英子的案子,經依法傳喚,強子沒有到庭答辯。

地點: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

結果:一審法院判定被告向原告支付1800元。關於原告主張的精神損失30000元,法院認為,原告的該主張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持。原告英子不服法院判決,上訴至廣州市中院,經調解,兩人自願達成協議,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00元。

依據:法院查明,原告、被告在世紀某緣網站認識,被告在該網站登記的信息顯示,他為離異。兩人認識後交往發生性關係,原告懷孕後進行人工流產手術。被告對外宣稱已離異的行為誤導他人與其戀愛結婚,是明顯的不誠信行為,對此行為,應予以譴責。

然而,原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所獲知的信息內容應能分析判斷,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的行為,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鑑於發生性關係及懷孕是原告、被告在具有完全認知、判斷能力下發生的雙方行為,故對此行為最後產生人工流產的結果,應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校對|悠悠

終審|可可可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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