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生
不用凭中考成绩,提前被自己高中部的学校录取。
高中学校为了留下初中学校优秀的生源,与学习成绩优异并且有意向进入本校高中的初中生签约,直升入本校高中。凡被推荐为直升生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被批准为直升生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和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中考成绩不影响直升录取。
考虑到公平性,各学校基本上还是采取了考试的方式,不同的学校在推荐时,会用不同的参考方法。
目前深圳有两种主流方法。第一种是举行公开的选拔考试,以这一次选拔考试的名次作为推荐标准;第二种是将多次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推荐。
深圳市2018年中考拟录直升生名单公示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18〕170号)精神,在各学校推荐和公示的基础上,经审核,现将全市拟录直升生1180名,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15日-6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6月21日下午6:00前实名向我办反映。
电话:82181999,传真:82294042,
附件:2018年中考拟录直升生公示名单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中考拟录直升生公示名单
(图片可点击放大查看)
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加分照顾?
(1)对于符合有关部委印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和《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投档录取的照顾。具体规定可向初中毕业学校查询。
(2)根据《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精神,对我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原始总分增加5分后投档录取的照顾。
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照顾政策。
考生要如实填报自己的少数民族成份。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深圳市2018年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2018〕170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加分投档录取的照顾。
现将参加我市2018年中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1日。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于6月21日下午6:00前实名向我办反映。联系电话:82181999,传真号码:82294042。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邮编:518024。
附件:2018年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深圳市2018年中考符合加分照顾条件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印发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深圳警备区政治部与我办对拟优待对象进行了联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给予
原始总分加分投档录取照顾。现将有关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1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6月21日下午6:00前实名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82181999,传真号码:82294042。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邮编:518024。
附件:1.2018年军人子女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2.2018年人民警察子女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军人子女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2018年人民警察子女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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