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幼童被狗咬父親摔死狗後遭威脅,母親被逼割腕自殺?

指縫裡的痛

關於養狗的事情,我一直特別糾結,不知道要不要養,如果養狗,家裡怎麼整理,或者不小心也發生了題目中的矛盾,我該怎麼辦?如果不養狗,我家寶寶一定要養,我又該如何處理?但回頭看著1歲4個月的她,又突然覺得自己好像想太多了。

說實話,我很喜歡狗,小時候也養過狗,還給它取了一個很好聽的名字『小乖乖』,做了狗狗名片,寫了狗狗日記,乖乖真的很乖,它每天陪著我玩,陪著我做作業,我特別喜歡它。

但是,好景不長,有一天,我放學回來,乖乖就不見了,就這樣突然從我的世界消失了。乖乖消失後,我傷心了好長一段時間,後來就不願意養狗了,我怕再經歷這種痛苦。



我把自己的經歷寫出來,只是想告訴大家,我們每個人都不是無緣無故養狗,對養狗的人來說,狗狗就是生命的一份子,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子,和親人一樣重要

看著自己的親人被摔死在眼前,狗主人一定很痛苦很痛苦,我特別能理解。最重要的是她還能原諒摔狗的那個人,可見他們關係並不會差到哪裡去,發生這件事,是一個意外。

至於狗狗咬傷孩子,真的很難說是誰的錯,因為孩子才兩歲,就算有狗鏈,也起不到什麼作用,更關鍵的是兩邊的家長要照看好自己的狗狗和孩子才行。

所以,我認為,在這件事情中,雙方家長的責任更大,狗主人要看好狗狗,讓它遠離孩子;孩子的父母更要看好孩子,讓其遠離狗狗。

雙方能達成和解也是正是因為認識到了各自的錯誤,再加上朋友間的關係,捂手言和。



本來是一件已經解決了的事情,卻別旁觀者拍了下來,發佈主觀臆斷的帖子,引來一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一頓狂轟亂炸,最終對摔狗的這個家庭造成毀滅性的打擊,差點讓一個兩歲的孩子失去了媽媽!

我想問愛狗人士,在你們心裡,一個人的生命價值真的比不過一條狗嗎?沒搞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就去詛咒別人,甚至威脅別人,做一些犯法的事情,你們又能好到哪裡去???

希望每一個父母都可以看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去接觸一些危險的事物,希望那些愛狗人士也不要再糾纏那個家庭了,各自安好吧!


愛笑寶媽歐丹丹

一切打著愛狗名義進行網絡暴力的鍵盤俠,都是偽善者。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動物的生命價值已經開始超過人命的價值,愛貓人士認為人比貓賤、愛狗人士認為人比夠賤、愛兔子認識認為人比兔賤……總之在某些所謂的愛動物人士的嚴重,但凡是動物的生命,就遠比人命更尊貴。

甚至在警方捕殺有可能換上狂犬病的瘋狂流浪狗時,依然會有所謂的愛狗人士對警方進行謾罵和攻擊。

究竟是人養動物,還是動物養人?

豢養寵物是一種情感寄託,但必須明確,只有在人能夠享有正常的生活之後,才能談到寵物的價值。

如果將所謂的愛動物人士與動物共同棄置在荒島遠離社會,缺水少食的情況下,餓到最後,這些動物在所謂的愛動物人士的嚴重,地位又是否會發生變化?

或者再設想一下:

這些所謂的愛動物認識,生養了自己的兒女以後,如果兒女和動物只能二選其一,他們又會作何選擇?

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在充分享有了人類社會給我們帶來的富裕、優渥的生活條件之後,我們的生活需求從基本的物質生活層面,上升到了精神層面的享受,以及更好更充分的生活條件的時候,我們的精力就會轉到其他的方面,才產生了對寵物的感情,有時候甚至是過度到氾濫的感情。

這種感情寄託對於一個人很有價值,寵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填補人在生活中的某些心理需求的空白,但其實每個人(包括所謂的愛動物人士)都明白,寵物並不能等同於人命,尤其是與自己休慼相關的人的生命,就比如正常人絕不會選擇拋棄子女而選擇動物。

那麼為什麼每當網絡上出現人與動物的衝突時,總會有大量的所謂愛動物人士出頭,對人進行謾罵呢?

我認為,箇中理由有三種:

  • (1)別人的命與自己無關,我覺得那個動物比那個人可愛,所以我選擇支持動物;

  • (2)對社會充滿了戾氣,任何與我無關的人,都想看到他們遭受到最深重的苦難;

  • (3)看熱鬧不嫌事大,反正我進行網絡暴力了你又不敢把我怎麼樣,我管什麼是非黑白?我痛快了就好!

其實上面每一個選擇,都可以理解為——心太髒(zāng)!


人類社會與自然界最大的區別就在於秩序和規則

人只有在人類社會的集群中,才能夠有條件和有權利享受到豢養寵物過程中的心理滿足和精神享受;如果完全拋棄了人類社會的秩序和規則,人類重回自然界中,人類與其他所有動物的唯一需求,就只剩下了生存。

所以,對於人與動物之間的各種糾紛和爭議,也都應當遵循人類社會的秩序和規則來進行。

如果有些所謂的愛動物人士認為人類社會的規則是人類制定的,對動物不公平,無法保護動物,那麼我就沒有辦法了,請這些人找一個動物制定規則的地方去生活吧,人類社會也許不適合你,至於說動物制定規則的地方——大概也只有原始的自然界,如熱帶雨林、非洲大草原,以及……沙漠和海洋。

  • 愛動物人士不喜歡將動物看做是物件,那麼我們在討論問題時,就賦予動物與人同等的待遇——

唯一的區別是,當故意行為導致生命逝去時,殺人或傷人的人會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等,而殺傷動物的,則可以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本案中,本來各方均有各自的解決途徑,且涉事各方均已表示事情解決,不再追究,偏偏部分所謂的愛狗人士盲目宣洩自己的戾氣。

對於被狗咬傷的父母,自己孩子被狗咬傷,如果狗在當時並非瘋狂對人進行攻擊(即可能有狂犬病),那麼合理的解決途徑是將狗趕走後,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狗主人要求賠償;

而本案中,摔狗的父親賠償了狗主人之後,狗主人也已經表示了對此時達成和解,雙方均不再追究。

本來這件事已經得到了妥善和合理的解決,也本應該到此為止。

然而某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卻跳出來,瘋狂地指責摔狗的父親,利用網絡暴力無所不用其極,儼然這個父親成為了“全民公敵”一樣。

這件事和你們究竟有什麼關係?

感情被咬的不是你們自己的孩子,在談論他人生命的時候,憑什麼可以用這麼輕蔑的態度,只因為那條命和你自己無關?

最終,我只想說一句話,在這件事以及很多的類似案件中,總歸是有一方患了病,要麼是動物,要麼是通過網絡宣洩暴戾以滿足自己扭曲心理的某些人士。


高萌Goal

這是一件網絡暴力侵犯他人合法權利,並釀成傷害,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雖然事件的肇因是因為受害人摔狗,但事件性質與所謂的愛狗人群沒有必然關係,本質上是一群犯罪分子假摔狗事件公然實施網絡暴力並造成後果。從臨床心理學角度,社會人群中總有一定比例的精神障礙者,據美國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DSM-5)數據,人群中具有各類人格障礙的比例大約15%~30%。其中就包括對社會,對他人具有潛在威脅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偏執型人格障礙、表演型人格障礙等等。公然實施網絡暴力的人群中高概率高比例雜糅這一類精神障礙者。

從社會心理學角度,個體遭遇到社會挫折如果不能及時紓解,那麼因為挫折而激發的負面情緒就會積蓄,並且轉移到其他沒有壓力和忌憚的情境下以暴力的方式宣洩出來。處於社會轉型期間的中國社會,類似在現實生活鬱結了大量負面情緒又無從宣洩到人群,他們很容易假借各種網絡事件來發洩私憤。

至於為什麼在涉及“愛狗”事件中很容易也往往出現各種過激乃至極端的暴力言行,原因也不復雜,愛狗vs虐狗,吃狗肉vs護狗是這個社會難得幾乎沒有禁忌也沒有風險社會爭議性公共議題領域,在其他社會爭議性公共議題動輒得咎的社會語境下,涉狗議題就具有感知顯著性,那些人格障礙者或者鬱結私憤無從宣洩的蠅營狗苟之輩就像逐臭的蒼蠅集群簇擁在這裡。

回過頭來說,在這起因摔狗而引發的網絡暴力事件中,事由根本就是私人領域的糾紛。受害人家庭與狗主人家庭本來就是在一起開店做生意的街坊,泰迪咬傷幼童,幼童父親在激憤之下摔狗致狗殞命,然後兩傢俬下調解協商已經達成一致,狗主人不再賠償被咬幼童湯藥費,幼童家庭也無須賠償被摔死的泰迪。這事本來已經順利完結,翻篇了,與後來嗡嗡嗡從全國各地逐臭而來的蠅營狗苟之輩毫無關係,無論他們打著怎樣“愛狗護狗”的幌子,他們實施的就是公然的犯罪行為,從法律角度,涉嫌侮辱他人,涉嫌尋釁滋事,涉嫌以危險方式威脅社會。

在我看來,需要對這一類的公然的網絡暴力行為立法懲處。正是因為鍵盤一敲,宣洩私憤,沒有後果,所以逐臭的蠅營狗苟之輩才能肆無忌憚,假摔狗一事逼得受害人割腕自殺。對於這一類公然侮辱、威脅他人的網絡暴行,應該像懲處網絡上面公然侮辱英烈一樣該抓住,該關關。法律不僅要保護英烈,更要保護無辜的人民


唐映紅

剛看了原文,事情發生在端午節這天,因為一隻狗,童偉一家開始了噩夢般的生活。

童偉的兩歲孩子被對面老闆的一家泰迪狗咬破了手,因發生爭執,加上童偉喝了些酒,一氣之下摔死了這隻狗。

事後,童偉也感到自己太沖動,他平時與陳女士的女兒還是朋友,實在不應該這麼衝動。隨後,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很快達成了諒解,陳女士不要求賠償小泰迪,而童偉也不索賠醫藥費,這場糾紛得以結束。

其實這件事到這裡已經可以說畫上了一個句號,但卻有人把這件事發到了網上,因為童偉是開飯店的,信息很容易被公開,於是就受到了很多辱罵甚至恐嚇電話,甚至還牽扯到他的兒子。

無奈之下,童偉通過電視向愛狗人士道歉,希望他們能放過自己的家人,然而網絡暴力仍舊沒有停止。他的妻子王豔豔想不開,想以自己的命來抵狗命!

好在發現及時!大家應該能感受到,這是把人逼到何種境地。

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是真有那麼多愛狗人士,還是這件事被人惡意炒作,甚至打電話的也並不一定是愛狗人士,更可能借愛狗人士之名達到私人目的,當然,也或許是給真正的愛狗人士抹黑!

這背後是否被人操控!有人對王豔豔說人命不如狗命!會不會有坑!

這一切的一切我們還是等待消息吧!

大家是怎麼認為的。歡迎大家評論留言!


鄉村小二哥

為了一條狗命,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通過網絡暴力,使用各種方式,把童先生一家人給生生地逼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

更讓我們愕然惶然的是,由於不堪承受“愛狗人士”的電話騷擾、短信詛咒以及對他們全家人的死亡威脅,童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絕望下,悲憤地選擇了割腕自殺……

6月22日上午11點,經過搶救,王女士脫離了危險。

清醒過來後,她說:“他們不是說人不如狗嗎?那我來一命抵一命,我來給狗償命,(希望他們)不要再威脅我的孩子了。”

當我們聽到她悽然地說出以上這些話時,更無法不感到了莫名的悲涼和憤怒!

當一個社會,由於極端愛狗人士的網絡暴力行為,把人逼到了需要為狗來償命時,這樣的愛狗行為,已經是多麼的畸形多麼的變態!這樣的愛狗人士,已經是多麼的恐怖多麼的猖狂!

一個父親,見到自己2歲的兒子被鄰居家的一條泰迪狗給咬傷了手,因為喝了酒,一時就有了更加的衝動,就當街摔死了這條狗,即使不算情有可原,但也談不上是罪不可赦呀!好吧,就算罪不可赦吧,但也只有“殺人償命”,而不可能有“殺狗償命”的呀!

何況,事後,在警方的協調下,童先生和泰迪狗的主人已經達成了和解。

又何況,為了平息事件,童先生還主動聯繫了電視臺,通過電視公開對自己摔死小狗的行為表示了歉意,並希望藉此讓對他們全家的網絡暴力能夠結束。

這,還不行嗎?這,仍不夠嗎?

還要詛咒童先生全家不得好死嗎?還要砸他家的店讓他們無法生存嗎?還要威脅把他的兩個兒子一起搞死嗎?


可見,這些“愛狗人士”,是多麼的瘋狂!又可知,這些“愛狗人士”,給童先生一家造成了多麼大的壓力啊!

這麼些年來,一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打著“愛狗”的名義,動輒在網絡上搞人肉搜索、謾罵、威脅、恐嚇,甚至攔截高速公路上的貨車。他們的行為,已明顯超出了理性的愛狗範疇,不得不讓人擔憂,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其暴力傾向與偏執意識,與“黑社會”的打手們,又有了什麼何異呢?

當然,我們在此也不得不說,在這起6月18日就發生的網絡暴力事件中,如果第一時間就調查處理那些人肉、騷擾、威脅童先生一家的“愛狗人士”,那麼,童先生的愛人王女士又何至於能被逼到了割腕自殺的這一步呢?

網絡,早已就不是個法外之地了,舊一些所謂“愛狗人士”,為何還能敢如此猖狂地對童先生一家的隱私進行人肉搜索公佈在網上呢?並公開號召別人對童先生的一家進行恐嚇、侮辱,搗亂、衝擊、威脅呢?

這其實,不就已經是很嚴重的違法行為了嗎?不就早已就超越了法律的底線了嗎?

最後,我們期待:讓那些瘋狂的、極端的、變態的、把狗權凌駕於人權之上的所謂的“愛狗人士“,不,應該你他們為“拜狗教”才更合適!要必須為他們違法亂紀的網絡暴力行徑,而付出被法律嚴懲的沉重之代價!


偶來三徑

這種事的發生真的是很悲哀,有時候讓人覺得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真的連狗都不如,人是肯定算不上了。


1.人之所以能稱之為“人”,是因為人有人性,人有是非觀。然而從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的言行來說,已經沒有一個正常人所具備的正常思維方式。

2.作為孩子爸爸而言,筆者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自己的孩子被狗咬傷,出於對孩子的安全擔心,做出了一點過激行為也是人之常情。難道這些愛狗人士的孩子被咬了就那麼算了?

3.不管是孩子爸爸也好,狗主人也罷,雙方都已經協商解決好這件事,別人無從過問。畢竟這就是雙方發生的一點點小糾紛而已。雙方都存在一定過錯。但是能夠相互理解,完滿解決,根本無需別人的干預。

4.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已經嚴重威脅到一個家庭的正常生活,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威脅恐嚇家人,時時處於恐慌中,導致孩子的媽媽王豔精神崩潰。這已經超出了法律的規範。

5.對於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應該嚴懲!這些人已經成為了社會的不安定分子。攔車,打人,奪取他人財物,擾亂社會正常秩序,無所不用其極,嚴重影響社會安定。

6.建議這些“愛狗人士”把城市流浪狗造成的原因好好調查,那些丟棄的流浪狗主人也曾經是你們的一份子。然而,這些流浪狗之所以流浪,卻是因為了厭煩。愛狗人士最好把這些流浪狗咬人等事件很好的處理,多出錢出力維護人的安全。

任何事走到一個極端的時候,那就不再是人的行為,而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愛狗沒錯,錯的是如果連人性都沒了,那就不再是“愛狗”。建議愛狗人士多點人性,多點責任。為“人”多做點有益於社會的事情。



JasonYuan68921596

本來就是小事情,被拴著的小狗咬傷,能有多事兒,打個針就完事了,當個小老闆脾氣倒是不小,你在給孩子示範以後誰欺負你你就弄死誰嗎?寵物狗一般都打過疫苗的,打狗也要看主人,你這在打人家臉…人家養那麼久也是有感情的,自己的愛寵被你活活踩死,無能為力…人家都沒阻止你…一個大人處理事情那麼極端…麻煩自找的。話說這要多角度看問題,這些短信威脅者,更多的是對摔狗事件覺得手法太殘忍,情緒宣洩,我敢說沒有誰傻的為只狗拼命吧,給他們貼上愛狗人士的標籤本身就是錯誤的,真真的愛狗人士估計在玉林,或者怎麼搭救流浪狗的行動中吧,殊途同歸,你能情緒宣洩摔死狗狗,人家就不能情緒宣洩罵你麼,如果小老闆做的對,那麼他的生意突然慘淡了呢,那些網絡支持摔狗的去出錢搭救他的店面啊,去他家店裡吃飯啊,估計沒有人吧,都在宣洩情緒,在凡人眼裡人命大於狗命,在佛家眼裡終生平等!珍愛一切繩命…[靈光一閃]


演繹浮生

摔狗事件持續發酵,已經不是單方面的人與狗之間的事情,一家人一步步被網絡暴力逼上絕路,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持續人肉搜索,更將童偉一家家庭曝光、威脅、辱罵,這些人的行為已經對童偉一家經濟、心理造成了嚴重的傷害。


所謂的愛狗人士,這些人裡面真正有幾個是愛狗人士?確將事件一步步擴大,看熱鬧的不嫌事大,他們這是何種心理?良心何在?

假如題主敘述屬實,這就是變相的一種群力謀殺,童先生妻子割腕自殺,事發處店面面臨關閉,這還不止,更有網友說要搞垮童先生另外一家店面。這是赤裸裸的威脅,看來童先生還是得經過法律途徑來處理,不然任由事態發展,將被逼的家破人亡,這不是危言聳聽,從童先生妻子自殺來看,已經發展到這一步。

南京某學院學生的這一曝光譴責,沒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就妄下結論,只曝光了童先生摔狗,可是沒有去了解為什麼摔狗就發這樣的譴責言論,妄為一個大學生,一個成年人難道不應該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任嗎?他的這一舉動算是徹底將童先生一家逼上絕路。

如果人和狗比起來,人受到狗的威脅,難道不應該去反抗嗎?難道人的命就沒有狗的值錢?再者童先生已經道歉,狗主人也原諒了童先生,可網上攻擊卻未有絲毫停止的意思,各種威脅、辱罵已經對童先生一家準備趕盡殺絕。毫無人性可言。

筆者在此懇請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不要再逼迫他們一家人了,夠了,適可而止,你們這樣行為,假如有一天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你們身上,難道你們就看著自己的孩子被咬,還要給狗說,就該這樣嗎?狗咬人是狗的本性嗎?我們是愛狗人士,我們就大公無私可以為了狗捨棄家人嗎?你們真的能做到嗎?不能!放手吧!


珞珈評論社

這件事讓人異常憤怒!

所謂的“愛狗人士”,分明是一群視他人生命如草芥的暴徒。人肉他人、辱罵他人、圍攻他人,這些都是違法行為。可所謂的愛狗人士,眼裡哪有法律?

童偉摔狗,事出有因。當天,他的孩子被狗咬傷,與狗主人交涉後,狗主人並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一氣之後,童偉怒摔小狗。

事後,在警察的調解下,狗主人與童偉彼此諒解,互不追究對方的責任。

事情至此,本該告一段落。如果童偉違法,那也應當由警察來處置。

但我們看到的是什麼?所謂的“愛狗人士”,對童偉一家採取了瘋狂的暴力措施,不只利用短信瘋狂辱罵、威脅童偉一家,還圍攻童偉的飯店,導致飯店停業。這些舉動,比摔狗瘋狂無數倍。

但遺憾的是,這些舉動無人過問。

人權永遠高於狗權,狗命永遠無法與人命相比,那些瘋狂攻擊童偉的愛狗人士,更該受到法律的懲罰。


孫曙巒

這件事情就是一個殘酷的“網絡遊戲”,上演著一場“人不如狗”的血淋淋的鬧劇。

在上個世紀初,鬼佬們在上海的搞了一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讓無數有志者痛心不已,奮發圖強。而那還只是讓“華人與狗同一個等級”而已。但是今天這個事情就不是這樣了,已經發展到了“人不如狗”“人為狗抵命”“狗咬人無罪,人摔狗抵命”的惡劣境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情簡介:

6月18號,童偉的孩子被對面店主家的狗咬傷,由於擔心童偉將狗摔在地上,視頻被人發到貼吧。 隨後,他們一家收到了各地的謾罵短信和電話,妻子不堪其擾割腕賠命。
“我銅山(金城學院對面的飯店)這個店已經開不下去了,昨天又有人發消息說,要把我開的另一個飯店也搞死。我老婆昨天晚上就說,兩個店都開不下去,自己房子也沒有,還欠著債,拿什麼養老人和小孩?我們怎麼過成這樣?”
2018年6月22日上午11點,經過搶救,王豔豔脫離了危險,神志恢復過來後,她說“他們不是說人不如狗嗎?那我來抵一命,我來給狗償命,不要在威脅我孩子了。”




而挑起這場悲劇的傢伙,或許在背後煽風點火的傢伙,目的應該還不在此。只是我不敢深想,更不敢攤開說。

我能夠講的是,我看到的是一個非常不和諧,割裂嚴重的社會形態。差點鬧出人命的惡性案件,個人覺得確實很有必要使用偵查手段,把背後的到底是什麼惡毒的勢力找出來大白天下。赤裸裸的威脅他人,擾亂市場經濟,逼人致死,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不但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要承擔民事責任。

在網絡上經常看到抓到那些造謠者,我想在現在網絡技術這麼發達的今天,找到這些傢伙應該難度也差不多吧。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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