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幼童被狗咬父亲摔死狗后遭威胁,母亲被逼割腕自杀?

指缝里的痛

关于养狗的事情,我一直特别纠结,不知道要不要养,如果养狗,家里怎么整理,或者不小心也发生了题目中的矛盾,我该怎么办?如果不养狗,我家宝宝一定要养,我又该如何处理?但回头看着1岁4个月的她,又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想太多了。

说实话,我很喜欢狗,小时候也养过狗,还给它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小乖乖』,做了狗狗名片,写了狗狗日记,乖乖真的很乖,它每天陪着我玩,陪着我做作业,我特别喜欢它。

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放学回来,乖乖就不见了,就这样突然从我的世界消失了。乖乖消失后,我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就不愿意养狗了,我怕再经历这种痛苦。



我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只是想告诉大家,我们每个人都不是无缘无故养狗,对养狗的人来说,狗狗就是生命的一份子,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份子,和亲人一样重要

看着自己的亲人被摔死在眼前,狗主人一定很痛苦很痛苦,我特别能理解。最重要的是她还能原谅摔狗的那个人,可见他们关系并不会差到哪里去,发生这件事,是一个意外。

至于狗狗咬伤孩子,真的很难说是谁的错,因为孩子才两岁,就算有狗链,也起不到什么作用,更关键的是两边的家长要照看好自己的狗狗和孩子才行。

所以,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中,双方家长的责任更大,狗主人要看好狗狗,让它远离孩子;孩子的父母更要看好孩子,让其远离狗狗。

双方能达成和解也是正是因为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再加上朋友间的关系,捂手言和。



本来是一件已经解决了的事情,却别旁观者拍了下来,发布主观臆断的帖子,引来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一顿狂轰乱炸,最终对摔狗的这个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差点让一个两岁的孩子失去了妈妈!

我想问爱狗人士,在你们心里,一个人的生命价值真的比不过一条狗吗?没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去诅咒别人,甚至威胁别人,做一些犯法的事情,你们又能好到哪里去???

希望每一个父母都可以看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去接触一些危险的事物,希望那些爱狗人士也不要再纠缠那个家庭了,各自安好吧!


爱笑宝妈欧丹丹

一切打着爱狗名义进行网络暴力的键盘侠,都是伪善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动物的生命价值已经开始超过人命的价值,爱猫人士认为人比猫贱、爱狗人士认为人比够贱、爱兔子认识认为人比兔贱……总之在某些所谓的爱动物人士的严重,但凡是动物的生命,就远比人命更尊贵。

甚至在警方捕杀有可能换上狂犬病的疯狂流浪狗时,依然会有所谓的爱狗人士对警方进行谩骂和攻击。

究竟是人养动物,还是动物养人?

豢养宠物是一种情感寄托,但必须明确,只有在人能够享有正常的生活之后,才能谈到宠物的价值。

如果将所谓的爱动物人士与动物共同弃置在荒岛远离社会,缺水少食的情况下,饿到最后,这些动物在所谓的爱动物人士的严重,地位又是否会发生变化?

或者再设想一下:

这些所谓的爱动物认识,生养了自己的儿女以后,如果儿女和动物只能二选其一,他们又会作何选择?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充分享有了人类社会给我们带来的富裕、优渥的生活条件之后,我们的生活需求从基本的物质生活层面,上升到了精神层面的享受,以及更好更充分的生活条件的时候,我们的精力就会转到其他的方面,才产生了对宠物的感情,有时候甚至是过度到泛滥的感情。

这种感情寄托对于一个人很有价值,宠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填补人在生活中的某些心理需求的空白,但其实每个人(包括所谓的爱动物人士)都明白,宠物并不能等同于人命,尤其是与自己休戚相关的人的生命,就比如正常人绝不会选择抛弃子女而选择动物。

那么为什么每当网络上出现人与动物的冲突时,总会有大量的所谓爱动物人士出头,对人进行谩骂呢?

我认为,个中理由有三种:

  • (1)别人的命与自己无关,我觉得那个动物比那个人可爱,所以我选择支持动物;

  • (2)对社会充满了戾气,任何与我无关的人,都想看到他们遭受到最深重的苦难;

  • (3)看热闹不嫌事大,反正我进行网络暴力了你又不敢把我怎么样,我管什么是非黑白?我痛快了就好!

其实上面每一个选择,都可以理解为——心太脏(zāng)!


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秩序和规则

人只有在人类社会的集群中,才能够有条件和有权利享受到豢养宠物过程中的心理满足和精神享受;如果完全抛弃了人类社会的秩序和规则,人类重回自然界中,人类与其他所有动物的唯一需求,就只剩下了生存。

所以,对于人与动物之间的各种纠纷和争议,也都应当遵循人类社会的秩序和规则来进行。

如果有些所谓的爱动物人士认为人类社会的规则是人类制定的,对动物不公平,无法保护动物,那么我就没有办法了,请这些人找一个动物制定规则的地方去生活吧,人类社会也许不适合你,至于说动物制定规则的地方——大概也只有原始的自然界,如热带雨林、非洲大草原,以及……沙漠和海洋。

  • 爱动物人士不喜欢将动物看做是物件,那么我们在讨论问题时,就赋予动物与人同等的待遇——

唯一的区别是,当故意行为导致生命逝去时,杀人或伤人的人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等,而杀伤动物的,则可以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本案中,本来各方均有各自的解决途径,且涉事各方均已表示事情解决,不再追究,偏偏部分所谓的爱狗人士盲目宣泄自己的戾气。

对于被狗咬伤的父母,自己孩子被狗咬伤,如果狗在当时并非疯狂对人进行攻击(即可能有狂犬病),那么合理的解决途径是将狗赶走后,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狗主人要求赔偿;

而本案中,摔狗的父亲赔偿了狗主人之后,狗主人也已经表示了对此时达成和解,双方均不再追究。

本来这件事已经得到了妥善和合理的解决,也本应该到此为止。

然而某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却跳出来,疯狂地指责摔狗的父亲,利用网络暴力无所不用其极,俨然这个父亲成为了“全民公敌”一样。

这件事和你们究竟有什么关系?

感情被咬的不是你们自己的孩子,在谈论他人生命的时候,凭什么可以用这么轻蔑的态度,只因为那条命和你自己无关?

最终,我只想说一句话,在这件事以及很多的类似案件中,总归是有一方患了病,要么是动物,要么是通过网络宣泄暴戾以满足自己扭曲心理的某些人士。


高萌Goal

这是一件网络暴力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并酿成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虽然事件的肇因是因为受害人摔狗,但事件性质与所谓的爱狗人群没有必然关系,本质上是一群犯罪分子假摔狗事件公然实施网络暴力并造成后果。从临床心理学角度,社会人群中总有一定比例的精神障碍者,据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数据,人群中具有各类人格障碍的比例大约15%~30%。其中就包括对社会,对他人具有潜在威胁的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偏执型人格障碍、表演型人格障碍等等。公然实施网络暴力的人群中高概率高比例杂糅这一类精神障碍者。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个体遭遇到社会挫折如果不能及时纾解,那么因为挫折而激发的负面情绪就会积蓄,并且转移到其他没有压力和忌惮的情境下以暴力的方式宣泄出来。处于社会转型期间的中国社会,类似在现实生活郁结了大量负面情绪又无从宣泄到人群,他们很容易假借各种网络事件来发泄私愤。

至于为什么在涉及“爱狗”事件中很容易也往往出现各种过激乃至极端的暴力言行,原因也不复杂,爱狗vs虐狗,吃狗肉vs护狗是这个社会难得几乎没有禁忌也没有风险社会争议性公共议题领域,在其他社会争议性公共议题动辄得咎的社会语境下,涉狗议题就具有感知显著性,那些人格障碍者或者郁结私愤无从宣泄的蝇营狗苟之辈就像逐臭的苍蝇集群簇拥在这里。

回过头来说,在这起因摔狗而引发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事由根本就是私人领域的纠纷。受害人家庭与狗主人家庭本来就是在一起开店做生意的街坊,泰迪咬伤幼童,幼童父亲在激愤之下摔狗致狗殒命,然后两家私下调解协商已经达成一致,狗主人不再赔偿被咬幼童汤药费,幼童家庭也无须赔偿被摔死的泰迪。这事本来已经顺利完结,翻篇了,与后来嗡嗡嗡从全国各地逐臭而来的蝇营狗苟之辈毫无关系,无论他们打着怎样“爱狗护狗”的幌子,他们实施的就是公然的犯罪行为,从法律角度,涉嫌侮辱他人,涉嫌寻衅滋事,涉嫌以危险方式威胁社会。

在我看来,需要对这一类的公然的网络暴力行为立法惩处。正是因为键盘一敲,宣泄私愤,没有后果,所以逐臭的蝇营狗苟之辈才能肆无忌惮,假摔狗一事逼得受害人割腕自杀。对于这一类公然侮辱、威胁他人的网络暴行,应该像惩处网络上面公然侮辱英烈一样该抓住,该关关。法律不仅要保护英烈,更要保护无辜的人民


唐映红

刚看了原文,事情发生在端午节这天,因为一只狗,童伟一家开始了噩梦般的生活。

童伟的两岁孩子被对面老板的一家泰迪狗咬破了手,因发生争执,加上童伟喝了些酒,一气之下摔死了这只狗。

事后,童伟也感到自己太冲动,他平时与陈女士的女儿还是朋友,实在不应该这么冲动。随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了谅解,陈女士不要求赔偿小泰迪,而童伟也不索赔医药费,这场纠纷得以结束。

其实这件事到这里已经可以说画上了一个句号,但却有人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因为童伟是开饭店的,信息很容易被公开,于是就受到了很多辱骂甚至恐吓电话,甚至还牵扯到他的儿子。

无奈之下,童伟通过电视向爱狗人士道歉,希望他们能放过自己的家人,然而网络暴力仍旧没有停止。他的妻子王艳艳想不开,想以自己的命来抵狗命!

好在发现及时!大家应该能感受到,这是把人逼到何种境地。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是真有那么多爱狗人士,还是这件事被人恶意炒作,甚至打电话的也并不一定是爱狗人士,更可能借爱狗人士之名达到私人目的,当然,也或许是给真正的爱狗人士抹黑!

这背后是否被人操控!有人对王艳艳说人命不如狗命!会不会有坑!

这一切的一切我们还是等待消息吧!

大家是怎么认为的。欢迎大家评论留言!


乡村小二哥

为了一条狗命,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通过网络暴力,使用各种方式,把童先生一家人给生生地逼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更让我们愕然惶然的是,由于不堪承受“爱狗人士”的电话骚扰、短信诅咒以及对他们全家人的死亡威胁,童先生的妻子王女士在绝望下,悲愤地选择了割腕自杀……

6月22日上午11点,经过抢救,王女士脱离了危险。

清醒过来后,她说:“他们不是说人不如狗吗?那我来一命抵一命,我来给狗偿命,(希望他们)不要再威胁我的孩子了。”

当我们听到她凄然地说出以上这些话时,更无法不感到了莫名的悲凉和愤怒!

当一个社会,由于极端爱狗人士的网络暴力行为,把人逼到了需要为狗来偿命时,这样的爱狗行为,已经是多么的畸形多么的变态!这样的爱狗人士,已经是多么的恐怖多么的猖狂!

一个父亲,见到自己2岁的儿子被邻居家的一条泰迪狗给咬伤了手,因为喝了酒,一时就有了更加的冲动,就当街摔死了这条狗,即使不算情有可原,但也谈不上是罪不可赦呀!好吧,就算罪不可赦吧,但也只有“杀人偿命”,而不可能有“杀狗偿命”的呀!

何况,事后,在警方的协调下,童先生和泰迪狗的主人已经达成了和解。

又何况,为了平息事件,童先生还主动联系了电视台,通过电视公开对自己摔死小狗的行为表示了歉意,并希望借此让对他们全家的网络暴力能够结束。

这,还不行吗?这,仍不够吗?

还要诅咒童先生全家不得好死吗?还要砸他家的店让他们无法生存吗?还要威胁把他的两个儿子一起搞死吗?


可见,这些“爱狗人士”,是多么的疯狂!又可知,这些“爱狗人士”,给童先生一家造成了多么大的压力啊!

这么些年来,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打着“爱狗”的名义,动辄在网络上搞人肉搜索、谩骂、威胁、恐吓,甚至拦截高速公路上的货车。他们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了理性的爱狗范畴,不得不让人担忧,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其暴力倾向与偏执意识,与“黑社会”的打手们,又有了什么何异呢?

当然,我们在此也不得不说,在这起6月18日就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中,如果第一时间就调查处理那些人肉、骚扰、威胁童先生一家的“爱狗人士”,那么,童先生的爱人王女士又何至于能被逼到了割腕自杀的这一步呢?

网络,早已就不是个法外之地了,旧一些所谓“爱狗人士”,为何还能敢如此猖狂地对童先生一家的隐私进行人肉搜索公布在网上呢?并公开号召别人对童先生的一家进行恐吓、侮辱,捣乱、冲击、威胁呢?

这其实,不就已经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了吗?不就早已就超越了法律的底线了吗?

最后,我们期待:让那些疯狂的、极端的、变态的、把狗权凌驾于人权之上的所谓的“爱狗人士“,不,应该你他们为“拜狗教”才更合适!要必须为他们违法乱纪的网络暴力行径,而付出被法律严惩的沉重之代价!


偶来三径

这种事的发生真的是很悲哀,有时候让人觉得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真的连狗都不如,人是肯定算不上了。


1.人之所以能称之为“人”,是因为人有人性,人有是非观。然而从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的言行来说,已经没有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正常思维方式。

2.作为孩子爸爸而言,笔者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自己的孩子被狗咬伤,出于对孩子的安全担心,做出了一点过激行为也是人之常情。难道这些爱狗人士的孩子被咬了就那么算了?

3.不管是孩子爸爸也好,狗主人也罢,双方都已经协商解决好这件事,别人无从过问。毕竟这就是双方发生的一点点小纠纷而已。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但是能够相互理解,完满解决,根本无需别人的干预。

4.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已经严重威胁到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是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威胁恐吓家人,时时处于恐慌中,导致孩子的妈妈王艳精神崩溃。这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规范。

5.对于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应该严惩!这些人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不安定分子。拦车,打人,夺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无所不用其极,严重影响社会安定。

6.建议这些“爱狗人士”把城市流浪狗造成的原因好好调查,那些丢弃的流浪狗主人也曾经是你们的一份子。然而,这些流浪狗之所以流浪,却是因为了厌烦。爱狗人士最好把这些流浪狗咬人等事件很好的处理,多出钱出力维护人的安全。

任何事走到一个极端的时候,那就不再是人的行为,而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爱狗没错,错的是如果连人性都没了,那就不再是“爱狗”。建议爱狗人士多点人性,多点责任。为“人”多做点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JasonYuan68921596

本来就是小事情,被拴着的小狗咬伤,能有多事儿,打个针就完事了,当个小老板脾气倒是不小,你在给孩子示范以后谁欺负你你就弄死谁吗?宠物狗一般都打过疫苗的,打狗也要看主人,你这在打人家脸…人家养那么久也是有感情的,自己的爱宠被你活活踩死,无能为力…人家都没阻止你…一个大人处理事情那么极端…麻烦自找的。话说这要多角度看问题,这些短信威胁者,更多的是对摔狗事件觉得手法太残忍,情绪宣泄,我敢说没有谁傻的为只狗拼命吧,给他们贴上爱狗人士的标签本身就是错误的,真真的爱狗人士估计在玉林,或者怎么搭救流浪狗的行动中吧,殊途同归,你能情绪宣泄摔死狗狗,人家就不能情绪宣泄骂你么,如果小老板做的对,那么他的生意突然惨淡了呢,那些网络支持摔狗的去出钱搭救他的店面啊,去他家店里吃饭啊,估计没有人吧,都在宣泄情绪,在凡人眼里人命大于狗命,在佛家眼里终生平等!珍爱一切绳命…[灵光一闪]


演绎浮生

摔狗事件持续发酵,已经不是单方面的人与狗之间的事情,一家人一步步被网络暴力逼上绝路,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持续人肉搜索,更将童伟一家家庭曝光、威胁、辱骂,这些人的行为已经对童伟一家经济、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所谓的爱狗人士,这些人里面真正有几个是爱狗人士?确将事件一步步扩大,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他们这是何种心理?良心何在?

假如题主叙述属实,这就是变相的一种群力谋杀,童先生妻子割腕自杀,事发处店面面临关闭,这还不止,更有网友说要搞垮童先生另外一家店面。这是赤裸裸的威胁,看来童先生还是得经过法律途径来处理,不然任由事态发展,将被逼的家破人亡,这不是危言耸听,从童先生妻子自杀来看,已经发展到这一步。

南京某学院学生的这一曝光谴责,没有弄清楚事情真相,就妄下结论,只曝光了童先生摔狗,可是没有去了解为什么摔狗就发这样的谴责言论,妄为一个大学生,一个成年人难道不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任吗?他的这一举动算是彻底将童先生一家逼上绝路。

如果人和狗比起来,人受到狗的威胁,难道不应该去反抗吗?难道人的命就没有狗的值钱?再者童先生已经道歉,狗主人也原谅了童先生,可网上攻击却未有丝毫停止的意思,各种威胁、辱骂已经对童先生一家准备赶尽杀绝。毫无人性可言。

笔者在此恳请那些所谓的爱狗人士,不要再逼迫他们一家人了,够了,适可而止,你们这样行为,假如有一天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你们身上,难道你们就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咬,还要给狗说,就该这样吗?狗咬人是狗的本性吗?我们是爱狗人士,我们就大公无私可以为了狗舍弃家人吗?你们真的能做到吗?不能!放手吧!


珞珈评论社

这件事让人异常愤怒!

所谓的“爱狗人士”,分明是一群视他人生命如草芥的暴徒。人肉他人、辱骂他人、围攻他人,这些都是违法行为。可所谓的爱狗人士,眼里哪有法律?

童伟摔狗,事出有因。当天,他的孩子被狗咬伤,与狗主人交涉后,狗主人并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气之后,童伟怒摔小狗。

事后,在警察的调解下,狗主人与童伟彼此谅解,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事情至此,本该告一段落。如果童伟违法,那也应当由警察来处置。

但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所谓的“爱狗人士”,对童伟一家采取了疯狂的暴力措施,不只利用短信疯狂辱骂、威胁童伟一家,还围攻童伟的饭店,导致饭店停业。这些举动,比摔狗疯狂无数倍。

但遗憾的是,这些举动无人过问。

人权永远高于狗权,狗命永远无法与人命相比,那些疯狂攻击童伟的爱狗人士,更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孙曙峦

这件事情就是一个残酷的“网络游戏”,上演着一场“人不如狗”的血淋淋的闹剧。

在上个世纪初,鬼佬们在上海的搞了一个“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让无数有志者痛心不已,奋发图强。而那还只是让“华人与狗同一个等级”而已。但是今天这个事情就不是这样了,已经发展到了“人不如狗”“人为狗抵命”“狗咬人无罪,人摔狗抵命”的恶劣境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事情简介:

6月18号,童伟的孩子被对面店主家的狗咬伤,由于担心童伟将狗摔在地上,视频被人发到贴吧。 随后,他们一家收到了各地的谩骂短信和电话,妻子不堪其扰割腕赔命。
“我铜山(金城学院对面的饭店)这个店已经开不下去了,昨天又有人发消息说,要把我开的另一个饭店也搞死。我老婆昨天晚上就说,两个店都开不下去,自己房子也没有,还欠着债,拿什么养老人和小孩?我们怎么过成这样?”
2018年6月22日上午11点,经过抢救,王艳艳脱离了危险,神志恢复过来后,她说“他们不是说人不如狗吗?那我来抵一命,我来给狗偿命,不要在威胁我孩子了。”




而挑起这场悲剧的家伙,或许在背后煽风点火的家伙,目的应该还不在此。只是我不敢深想,更不敢摊开说。

我能够讲的是,我看到的是一个非常不和谐,割裂严重的社会形态。差点闹出人命的恶性案件,个人觉得确实很有必要使用侦查手段,把背后的到底是什么恶毒的势力找出来大白天下。赤裸裸的威胁他人,扰乱市场经济,逼人致死,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网络上经常看到抓到那些造谣者,我想在现在网络技术这么发达的今天,找到这些家伙应该难度也差不多吧。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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