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住!佔用耕地,要交稅,使用城鎮土地,也要繳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是以城鎮土地為徵稅對象,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一、徵稅範圍、納稅人和適用稅額

(一)徵稅範圍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

(二)納稅人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通常包括以下幾類: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三)適用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實行分級幅度稅額,按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稅額

進行計徵。

二、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

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以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平方米)×稅額

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例:設在某城市的一家企業使用土地面積為1萬平方米,經稅務機關核定,該土地為應稅土地,每平方米年稅額為4元。請計算其全年應納的土地使用稅稅額。

『答案解析』全年應納稅額=10000×4=40000(元)

三、申報和繳納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例:(單選題)某工廠4月份購買一幢舊廠房,6月份在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辦理了產權證書。該廠房所佔土地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時間是( )月份。

A.4

B.5

C.6

D.7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3.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城鎮士使用稅。

4.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5.納稅人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6.納稅人新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納稅期限

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

(三)納稅地點——土地所在地

納稅人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的,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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