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回頭看”交辦案件 辦理結果公示

一、三門峽市湖濱區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00062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湖濱區高廟鄉政府的旁邊有家石料廠,夜間生產粉塵大;另外還有家石灰窯,老闆姓劉,用煤燒石灰,粉塵大。

調查核實情況:經調查核實,投訴人所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一)關於反映“三門峽市湖濱區高廟鄉政府的旁邊有家石料廠,夜間生產粉塵大”問題,情況不屬實。

該企業基本情況:三門峽市潔磊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劉素娥,營業執照代碼:91411200790643827L,採礦許可證證號:C411202201008720075423,該公司年產10萬噸石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於2017年6月通過環保部門審批(三環直表〔2017〕15號)。

經調查核實,該公司於2017年10月停產至今。2018年6月22日,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河南省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來的相關問題後,環境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廠區堆放約有3000立方米石料,已全部進行覆蓋,灑水車正在灑水,未發現明顯揚塵現象,該公司正在進行密閉式生產車間建設,地基處理已完成。

(二)關於反映“有家石灰窯,老闆姓劉,用煤燒石灰,粉塵大”問題,情況屬實。

該企業基本情況:三門峽市錦翊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為劉磊,營業執照代碼:91411202337213423E,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項目編號:豫三湖濱工〔2014〕00019,該公司2×400t/dHLM雙梁式活性石灰豎窯項目於2015年6月通過三門峽市環保局審批(三環審〔2015〕40號),並於2016年11月通過市環保局直屬分局驗收(三環直驗表〔2016〕010號)。該公司主要生產原料為石灰石,主要汙染防治設施有雙鹼法脫硫塔一座,脈衝袋式除塵器1套,280立方米脫硫池一座,生產過程採用優質原煤煅燒石灰石,生產工藝:原料—上料—篩選—混配—煅燒—成品,產品為高鈣石灰。

經調查核實,該企業使用燃煤進行生產符合項目環評審批要求。環境執法人員於2018年4月17日對該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脫硫設施老化,執法人員要求該公司停產治理並向其下達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三環直限改〔2018〕009號),該公司於2018年4月17日停產對脫硫、除塵設施進行升級改造,2018年6月17日脫硫、除塵設施改造完成,並於6月18日開始進行設備調試。

2018年6月22日,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河南省協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來的相關問題後,環境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脫硫、除塵設施正在運行,生產用煤在車間內存放,成品於密閉車間內存儲,廠區周圍安裝有防風抑塵網,並配備灑水車和噴淋設施。但是存在廠區生產路面清掃不乾淨、灑水不及時,生產原料覆蓋不到位,豎式窯爐上料口除塵設施不完善,存在揚塵現象。

處理及整改情況:針對三門峽市錦翊化工有限公司廠區生產路面清掃不乾淨、灑水不及時,生產原料覆蓋不到位,豎式窯爐上料口除塵設施不完善等問題,環境執法人員現場要求其立即治理整改,並向其下達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三環直限改〔2018〕017號),要求其停產整改:一是對料場進行全密閉改造;二是對煤場進行全封閉;三是對上料口加裝除塵噴淋設施;四是制定廠區清掃、灑水、保潔管理制度。同時,要求其於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務,停產整改期間嚴格落實揚塵防控各項措施。

下步,將加大對該公司的巡查監管力度,督促其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整改。

問責情況:無。

二、三門峽市盧氏縣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00099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盧氏縣朱陽關鎮澗北溝村村支書,在山上採石挖金挖了一個大坑沒有回填,訴求人擔心村裡小孩子亂跑會掉進去,要求村委會盡快將坑回填。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反映情況屬實。澗北溝礦區山頂附近有兩處廢棄乾枯土坑,土坑深約0.5—1米,直徑約3米,為90年代民採形成。

(一)礦權所有人及開採情況

盧氏縣朱陽關鎮澗北溝金礦原採礦權人為盧氏縣地質勘查研究所,該所於2008年5月取得采礦權,2018年5月21日,盧氏縣地質勘查研究所將該礦權轉讓給盧氏縣新樂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並辦理採礦登記,有效期至2019年6月21日,該公司取得采礦許可證至今,未在礦區範圍內組織生產。兩處大坑的形成是由於澗北溝金礦1990年開始的民採生產所致,1994年一直停產至今,近幾年未發現私採亂挖現象。

(二)現場調查走訪情況

2018年6月22日,盧氏縣專案組人員對朱陽關鎮澗北溝村支書、村長進行了調查詢問,並在該村隨機抽取3戶群眾進行調查。瞭解有關情況後,專案組人員赴澗北溝礦區實地勘查,在山頂附近發現兩處廢棄乾枯土坑,兩處土坑深約0.5—1米,直徑約3米,均為90年代民採形成。結合調查走訪和實地勘查情況,村支書楊軍禮在山上不存在採石挖金行為。

處理及整改情況:盧氏縣國土資源局責令盧氏縣新樂飛有色金屬有限公司對發現的兩處土坑予以推平回填,目前已整改到位。

問責情況:無。

三、三門峽市靈寶市 受理編號:D410000201806210001

反映情況:三門峽市靈寶市黃河南路,靈寶市華鑫銅箔公司違法擴建變電站和新建110千伏供電專線43公里,距離居民區過近,無環評手續。該廠假整改,落實責任不到位。靈寶市政府公示的結果不符合事實。靈寶市環保局不作為,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反映多次至今無人處理。對公示結果不滿意。

調查核實情況:經查,反映情況部分屬實。

處理及整改情況:2017年5月,靈寶市環保局對華鑫銅箔公司擴建供電間隔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2018年6月5日,靈寶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華鑫銅箔公司停止使用新建惠靈線輸電線路;6月11日,靈寶市環保局對華鑫銅箔公司進行立案處罰。

2018年6月4日,經過實地測量,變電站供電間隔北側距廠區外牆20.7米,主變壓器距離廠區外牆27米,符合《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華鑫銅箔公司制定整改方案,6月22日,委託國電環境保護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110千伏輸變電工程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並對周圍居民再做一次公眾參與調查,在2018年8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委託湖北君邦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110千伏惠靈線輸電線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在12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第2批D410000201806030084號、第3批X410000201806040001號、第6批D410000201806060061號、第6批X410000201806070019號)內容相同,已經調查清楚。

6月2日以來,靈寶市多次召開交辦件協調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調查,並積極聯繫舉報人,按照《信訪條例》第32條規定,向信訪人反饋華鑫銅箔公司處理、整改情況,不存在靈寶市環保局不作為,地方保護主義嚴重的行為。

2018年6月5日、6日,靈寶市環保局委託河南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對華鑫銅箔公司變電站周邊電磁環境進行監測,工頻電場、工頻磁場、噪聲監測值符合國家標準。

為了改善廠群關係,6月以來,靈寶市澗西區管委會、司法局、華鑫銅箔公司及有關部門,多次對信訪人反映問題進行協調處理,不存在“反映多次至今無人處理”的情況。

此舉報件為重複投訴,辦理情況已在政府網站和主要媒體上公示,公示內容與事實相符。6月22日,調查人員當面向2名信訪人反饋交辦單辦理情況,2名信訪人都表示對辦理情況滿意。

問責情況:針對靈寶華鑫銅箔有限責任公司新建110千伏惠靈線輸電線路的行為,靈寶市對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夏虓毅同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集團公司負責人陳建正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華鑫銅箔公司董事長李應恩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