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文化與神鬼之間的關聯變化,如何解讀這樣的現象

易學是根據宇宙發展變化的規律而進行測算的學問,本來與鬼神無緣。當它與信仰和宗教結合,被宗教利用後,就附上了鬼神的外衣,變成了制約人們精神世界的超自然、超社會的力量。又當它與個人價值和社會勢利價值結合,被勢利價值所利用或排斥之後,就掛上神聖的教條或迷信的罪名,或褒或貶,或揚或抑。

如果我們剝去信仰和宗教的外衣,就會發現,它有明確的質的範疇,而無精確的量的界限,它直至今天,仍然是一種模糊的高度的抽象。由於它沒有精確的時間量和空間量,所以,它還不能稱之為像列寧說的“科學的抽象”而只能稱之為“抽象的科學”。既然如此,就它的質的範疇和核心內容來說,它是科學的,是模糊的科學,是一種還未被精確的量所證明的模糊科學,是建立在千萬年、億萬次實踐基礎上的“抽象科學”。

實踐和意識,本來是兩個不同的範疇,一是客觀的,一是主觀的。但當兩者結合在一起時,實踐就可能被正確地反映,也可能被扭曲地反映。所謂神與鬼,就是實踐被扭曲後的反映。亦只有這種扭曲,才能被社會的勢利價值所接受,而被捧為神聖的教條,才能在社會勢利價值觀的扶持下,得以久存。亦只有這種扭曲,才能被社會的勢利價值所排斥,而被斥之為迷信,才能在社會勢利價值觀的打擊下,得以陶冶,頑強地顯示自身的民族價值和科學價值。

剝去神鬼的外衣,還其科學的本質是我們社會科學工作者的神聖的民族的責任。

易的本身,只講陰陽對立、動靜兇吉、五行生剋,卦與卦爻的變化,並不講鬼神。但它往往藉助神鬼的概念來表達自身的內容,這是歷史的功勞,也是歷史的罪過。在今天,當我們還沒有更確切、更科學的概念去表達它的內容的時候,不得不借用古人留下的文化概念,來表達它的內涵。於是,神鬼就依然被套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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