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日本強制對殘疾人進行絕育這種做法?

袁勇建

二戰中,希特勒與東條英機及墨索里尼是納粹三巨頭,他們不僅是軍事上的同盟,更是政治生態及價值觀體系認證的合夥人,他們構建了納粹種族主義體系,鼓吹種族主義理論,製造了滅亡其他種族慘絕人寰的集中營事件,這一切德國人和意大利人在1945年已經結束了噩夢,而日本人則把它推遲到了1996年才如夢初醒。

斷種法與優生保護法

資料顯示,《優生保護法》的參照物是納粹德國的《斷種法》,以防止生育不良子孫為目標,以身體和精神殘疾為由強迫當事人接受絕育手術。“優生手術”實施與否先由醫生判斷,而後都道府縣地方政府的審查會通過。實施手術的過程中,可以綁住身體,使用麻醉藥,甚至可用欺瞞手段哄騙當事人。被實施手術的人若已婚,則通知被手術人的配偶。

1996年,通過對《優生保護法》進行大幅修正,改法律改名為《母體保護法》開始實施,終於廢除了“優生手術”的法規。“優生手術”這一詞彙得以廢除,改為“不孕手術”。原先的法規中基於優生學的思想進行“強制斷種”的條文得以消除。


一個多世紀以來,日本人為了脫亞入歐,積極改良人種,採取了眾多措施,包括鼓勵日本女生與歐洲白人交配,改革國民營養每天從幼兒園開始一杯牛奶有助於提高身高等,同時日本社會的男女權力不對等,智障女子被視為家族的恥辱,更是權力得不到保障,所以納粹時期的極端人種理論延續了半個多世紀。

納粹惡法如何被終結的呢?

日本憲法規定,日本國民有追求幸福的權力,生育權是人權的最基本權力之下,納粹時期的日本沒有人權,重新回到文明社會的日本就需要面對歷史作出檢討和修正,可是這個民族不具有面對歷史的勇氣和良心,直到一個訴訟引發了社會對優先法律關注,局面才得到了改善。



宮城縣1963年到1981年期間,接受了“優生手術”的男女859人中,未成年者佔了52%。最小的女孩是9歲,最小的男孩是11歲。不少年度都有11歲前後的小孩接受手術。對於年齡還小的小孩強行實施絕育手術的驚人內幕浮出水面。

1月30日,15歲時被強迫實施不孕手術的60多歲女性首次向仙台地方法院提起向國家索賠的訴訟。女性向縣裡要求公開當年的手術記錄,可以當地政府的回應是“已經被銷燬”。她從20年前便開始著手向政府索賠的事宜,她一直處於痛悔中無法自拔。

宮城縣被迫實施手術的人員中,最多的“遺傳性精神薄弱”超過8成,達745人。其後依次為“精神分裂症”39人,“遺傳性精神薄弱+癲癇”26人,“癲癇”15人。有“遺傳性聽力衰減”等身體殘障的14人也接受了手術。 據日本律師聯合會等介紹,約有2.5萬人在舊法下基於優生思想被施以絕育手術。宮城縣等19個道縣記錄個人姓名的資料中留有約2700人的姓名。

這段灰暗的歷史,讓我不得不翻學日本軍國主義的歷史來讓日本朋友有所感悟,有所警醒。

1938 年,日本出臺了《母子保護法》,擬定了母子育成策,揭露打出盡力繁衍!盡力生孩子!的口號,並據此推出了一系列針對女人的方針和召喚。一同,整個日本的各個階級也沉浸在戰役瘋狂當中。



1941年,日本開端施行《國民優生法等,一同在校園裡邊讓女學生們開端操練弓道,對 15 歲至21歲的女學生進行千米速跑、投標等等膂力檢驗考試。整個日本要培養 " 軍國女人 ",要保護培養一代又一代 " 軍子 "。

整個國家沉浸在偉大的聖戰之中,成為了軍國主義的戰爭工具,經過洗腦將自己的一切交給了國家,犧牲毀滅其他民族的榮譽與尊嚴,這是伏地魔可怕的詛咒,並且仍然在日本隱約可見。


唐俊龍55398571

日本對國民強制實施絕育手術的新聞大家都很熟悉了,採取過這種政策的國家並不僅限於日本,德國、瑞典、美國也都有過類似的政策和立法(注意是立法!)。

今天,我們來說說這兩段鮮為人知的歷史。

一戰結束後,作為戰敗方的德國領土上駐紮著法國和比利時的軍隊,一些德國婦女不可避免的和佔領軍中的黑人士兵發生了關係。隨後,數千名白黑混血的嬰兒出現。

這讓以標榜雅利安人至高無上的納粹政府感到不可接受,從1933年起,納粹為了保持所謂的“種族血統純正”,出臺了臭名昭著的“絕育法案”——《防止具有遺傳性疾病後代法》。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法案當時是受到德國人擁護的,一大批人類學家和醫生為此服務。隨即,法案的目標人群轉向了另外兩個“劣等”民族——吉普賽人和猶太人。

為了控制所謂低等民族的生存空間,他們(吉普賽人和猶太人)被強迫離開德國或必須接受絕育手術,兩者任選其一。

從此後,強制絕育和墮胎成了“低等民族”的噩夢。直至二戰之前,至少有5000名婦女和600名男人死於納粹的強制絕育手術中。而接受絕育手術人員的死亡率高的令人髮指,有超過50%的婦女和90%的男子死於絕育手術。

這個比率你甚至可以認為,納粹政府根本不是為了進行所謂限制其生存空間,而是赤裸裸的種族清洗。

至於二戰時,集中營內對猶太婦女的絕育、墮胎技術試驗(包括注射刺激性藥物導致子宮發炎,用高功率x光照射卵巢使其畸形),則完全是令人髮指的禽獸行徑。

根據二戰之後的統計,1934年至1945年之間,納粹德國共計對大約40萬"沒有生存價值"和“劣等民族”的男女進行了絕育或者墮胎。

幾乎在德國推行強制絕育的同時,民族國家的典範——瑞典也實施了類似的政策。

據瑞典《每日新聞》披露,從1934到1976年問,實施一項所謂的“優生”法案。使瑞典約有6. 2萬人被認定患有某些疾病、屬於“劣等族群”的公民(其中大部分是婦女)被強迫或自願接受了絕育手術,而這一切都打著為了“集體的利益”目的。

如果說德國當時是由瘋狂的納粹政府執政,導致出現了人性泯滅的情況,那美國出現類似法案則完全是美國人民的恥辱。

1907年,美國印第安納州通過了美國第一部絕育法,規定政府有權對罪犯、白痴、弱智者或州專家委員會批准的其他人,實施強制性絕育手術。隨後,美國33各州先後通過類似的法律條款,目標直指所謂“黑人和劣等白人”,並給這些白人起了一個“退化家族”名稱。

在這個白人歧視黑人和劣等白人法案的推動下,至1977年,大約有6萬人被實施了絕育手術,其中大量人員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的。

除了對上述兩種“退化家庭”人員下手以外,美國政府還通過印第安人衛生服務署(Indian Health Service,IHS),給成千上萬美國印第安女人實施了強制絕育手術。資料顯示,僅在1970至1976年間就有25%到50%的印第安女人被絕育。

美國、瑞典、德國、日本的案例,可以充分說明一個問題,採取任何一種社會制度都不能保證國家不會犯錯。並不像某些公知所言,設定了一部深謀遠慮的憲法,就能保證一個國家200都走在康莊大道上。

當民粹主義甚囂塵上,宣揚所謂某一族群(民族、種族)優越論,別有用心的政客再挑動族群之間的對立,所謂劣等族裔必須給高等的騰出生存空間,很容易就能操縱國內的民意。

四國的案例已經過去幾十年了,但給受害者造成的傷痛卻永遠難以消弭,即便政府願意做出賠償,可金錢真的能夠安撫那些受傷的心靈嗎?真的能讓,那些鼓動種族歧視法案通過的人們被寬恕嗎?

各位爺,您要是看著覺得還中,要不嘗試點個

“贊”?!

我用人格擔保,點了絕對不會懷孕!哈哈哈!


藏地讀行

一個月前,日本3名年逾7旬的老人起訴日本政府,要求經濟賠償。因為,1949年,日本政府以“優生保護”為由,制定了《優生保護法》,對具有遺傳性疾病和智力障礙的人群進行強制的節育手術。直至1996年,這項法律才被廢止。在此期間,日本全國共有1萬6500人被強制進行節育手術。這3位老人就是當年這項法律的受害者。

根據《古事記》記載的“創世神話”,伊奘諾尊和伊弉冉尊兄妹在生下天照大神之前,還生了一個骨骼發育不全的胎兒。他們把這個殘疾兒放在一條蘆葦做成的船,讓它順水流去,自生自滅。神話是現實的投影。日本的創世神話,反映了日本人對殘疾人的態度。

江戶時代自1616年元和偃武即結束戰亂,到1868年明治維新,是迄今為止最長久、歷時250多年的和平年代。但是,令人不解的是,日本人口並沒有顯著增長,高峰時約3300萬左右。其中採取“間引”(まびき)是重要原因。所謂“間引”,原本是稻耕用語,即把插得過於茂密的秧苗拔除。也就是說,將“多餘”的人“處理掉”。拔除的,當然是長得不好的秧苗。由此可見,日本人在江戶時代已有“優生優育觀”。

明治時代,甚至有人提出“日本人種改良論”

在戰爭年代,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日本軍人幾乎沒有“救死扶傷”精神,他們對重傷員,往往一槍打死。為什麼?一則因為日本戰線越拉越長,軍需物資往往供應不上,這時候“重傷員”顯然是隻會吃飯不能打仗的“累贅”,儘管他們是戰友和同胞。二則這樣做也是幫他們解脫“痛苦”。對重傷員的處置,也顯示了日本人對“殘疾人”的態度。

戰後,日本對“移民”始終採取嚴格的限制措施,其目的之一就是保持日本血統的純正性。因此,日本始終是個單一民族構成的國家,在世界上相當罕見。


馮瑋

日本強制對殘疾人進行絕育這種做法,既不人道,也很愚昧!

我們知道殘疾人也是人類中的重要一份子,奧運會舉辦的同時也會舉行殘奧會。但是,日本這樣一個位列世界最發達七國之一的所謂文明國家,竟然向對待動物一樣對殘疾人進行絕育手術。這實在是令人髮指。

使人依稀想起了,二戰時期,希特勒宣稱的猶太人低等論。日本顯然在宣佈殘疾人低等,甚至還要剝奪他們生育的權利。這樣就是將殘疾人趕盡殺絕、斷子絕孫。實在是太惡毒和不人道了。

剛剛看完日本男子足球隊2:1戰勝世界強隊哥倫比亞隊,因而不得不佩服日本人在做事方面的專注。但是,可能正是因為沒有中國五千年的歷史積澱,因而日本民族顯然不具備中華民族的大氣。可能他們也永遠不能理解中國人所說的“功夫在詩外”等理念。因此,他們屢屢做出一些令人不解甚至髮指的事情。比如上世紀30年代以來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亞洲國家進行侵略的卑劣行徑。殘忍的屠殺他國國民。由本事件看,就可以理解了,一個連自己的殘疾人都要進行斷子絕孫手術的民族。對待其他民族,必然會為了利益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殘忍!


地震博士

從優生優育角度,對殘疾人進行一些謹慎結婚、甚至禁止結婚的規勸條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強制對殘疾人進行絕育”真是有些一刀切的殘忍和無人性。

日本冒出這件事情是因為舊事被重提:5月17日,有三名70多歲的日本老人曾因殘疾被日本政府強制絕育。老來,極為孤獨。因而起訴日本政府,要求經濟賠償。

原來,二戰之後,1949年,日本政府通過了一項法令,強制對有遺傳缺陷的人進行絕育手術。所謂的“優生保護”。1996年這項法令才被廢止。如若不是這三個令人敬佩的受害者揭竿而起,現在人們還不知道戰敗的日本政府為了振興國家,連殘疾人的後代都緊張地惦記進而禁止了。國家振興需要身體健全的國民不假,但是,一刀切切掉所有殘疾人的後代,且用法律形式強制。也算是不露一點人性了。在這47年中,多少無辜的人受到了傷害。身體殘疾本身就是人生一大缺憾了,再加上政府不允許、法律不允許生育,可謂是雪上加霜。

殘疾人的遺傳幾率要分而看之,有的是先天殘疾,那麼他的基因裡就有一定的問題,極有可能傳給後代。有的是先天健康,在成長過程中,比如發燒燒成神經炎進而癱瘓等等,這些後天殘疾的人在生育後代時則不存在疾病的遺傳性。而這,我們都能考慮到的,為什麼日本政府無視呢?只能理解為,“寧可錯一千,不可漏一個”的極權式法令吧!




老照片

還能怎麼說,想說他慘無人道,但是想想還是算了,想想沒有底氣。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在5月17日,有三名超過70歲的日本老人起訴日本政府,要求經濟賠償,因為三人曾因殘疾被日本政府強制絕育。


事情的起因是在二戰後,1949年,日本政府為了防止出現有缺陷的後代,通過了一項法律,強制對有遺傳缺陷的人進行絕育手術。美其名曰:“優生保護”。這項法律直到1996年才被廢止。事實上對於有遺傳缺陷的人,各國都有相關規定,不允許結婚等等,但是還沒有哪個國家能做到強制絕育的地步。



這件事最大的問題在於,有些人卻是存在遺傳缺陷,但是有些人是後天疾病導致的,並不會遺傳給下一代,但是依然被強制絕育了。甚至還有些根本沒有檢測過智利障礙,也被被執行了強制絕育。

還有一些人的智力障礙是在後天的疾病造成的,一名叫由美的女性,僅僅是因為一次手術麻醉而造成的智力障礙,也被執行了絕育手術。據調查受到傷害的2.5萬人中,僅有徵得了8500人的同意,律師認為即便這些人也都是在迫於某種壓力的情況下同意的,所以協議書並不能生效。

目前日本政府並未對此作出表態,一切有待後續發展。


漁耕樵讀

原來,1948年太平洋戰爭結束以後,日本政府為了保證日本後代的優良素質,通過了一項“優生保護法”的法案,規定對有精神疾病、智力障礙和遺傳病等不良基因的殘障人士實施強制絕育手術,讓他們無法將自身的不良基因遺傳給下一代,從而影響日本國民的整體素質。
據統計,日本當時共有13個縣對未成年人強制實施了絕育手術,受害者超過了16000人。僅日本宮城縣,被施以絕育手術並且留下資料的就有859人,其中52%為未成年人,甚至不乏9歲女孩和10歲男孩。據日本《每日新聞》報道,厚生省當時甚至以研究為藉口,縱容各地實施對人體傷害很大的X射線絕育手術,被批評為“活體實驗”。


這項法案的初衷是想杜絕不良人口的出生,但卻極不人道,並且損害了很多日本公民的生育權利,給他們造成了無法享受人倫之樂的終生痛苦,因此是不值得提倡的,日本也於1996年正式廢除該法案。

其實我國也有類似規定,《婚姻法》明確規定,如果患有醫學上禁止結婚的重大疾病的,比如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或者有關精神病等的,是禁止結婚的。這也在某種程度上杜絕不良人口的出生,但顯然比日本的做法人道很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冰焰

先說觀點,我認為這種強制手段極其可恥。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段鮮為人知的歷史。

自1945年以來,日本政府對2萬5千餘名患有精神病和遺傳病的日本民眾,實施強制絕育,並於1948年推廣《優生保護法》。通過一系列結紮,切除等手術方式實施強制絕育。由於受到各界的抵制,這一優生保護法案已於1996年廢除。對於這項法案日本政府一直遮遮掩掩,並且從未對受害民眾進行公開道歉。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任何一項政策都有正反兩面。日本政府當初這麼做的初衷不得而知,但肯定有優生優育的考慮。這個意義上來看,該政策無可厚非。優生優育對未來社會整個民族的發展有重要的作用。我國就有優生優育政策。

日本拒絕道歉是其一貫作風,其醜惡虛偽的嘴臉,不僅使日本民眾生活水深火熱,還令全世界嗤之以鼻。


相信自己的小揚

認為日本對殘疾人強制進行絕育的做法是二戰殺戮的瘋狂延續。

在二戰中,所有手無寸鐵,亦或沒有戰爭準備和意識的軍民都成了劣等人種;

都是他們殘酷殺戮和宰割的對象。

若不是最終正義戰勝邪惡的結局,被正義之師揮戈直指的警告之下;

很難想象這種瘋狂的殺戮和變態的觀念控制下的世界會變成怎樣的一種狀態。

屆時,或許膚色不純,身材不好,個子太高、太矮、考不上大學、掙不到錢、跑步不快……等等都成為絕育的對象。

那麼,一些沒有考上大學的富豪和政要也就不會存在了。

就象這個地球上的草木一樣,將再也沒有過於低矮的灌木叢,將再也沒有過於高大的千年巨樹。

所見的都是千篇一律、長得一模一樣單一的花草樹木。

或許花草樹木也不該浪費土地資源,應該象火星上一樣寸草不生;

然後讓剩下的所謂優等生命有足夠的空間和地盤為所欲為。

不過,任何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帶著缺陷痛苦地生活存在於世間;

所以科學的孕檢和缺陷的放棄應該都是能夠理解和同意的。

但是正如寸有所短,寸有所長一樣。

或許能在自然中存在的生命就應該擁有生命賦予的權利,就會有益於自然的存在和發展。





原事催

當然支持。

人類在自然界中應該說沒有天敵,隨著科技的進步,糧食產量不斷提高,醫療水平改善,大規模戰爭的減少......人類的數量已到可怕的數量,這其中各種各樣的殘疾人有多少,千萬甚至可能以億計:而平均壽命越來越高......人類消耗了地球太多的資源,對生態的破壞更是不可估量。在自然界,老弱病殘基本都是命不久矣,人類卻可以繼續,可他們不創造價值,卻消耗資源。可能有人說,那動植嗎物不消耗資源嗎?它們是消耗,但他們能基本維持生態平衡。人類卻極大地破壞著平衡!

假如一段時間內你在地球上無所不能,你想做什麼?選擇金錢,異性, 長壽,探索未知......2000年那時我就有了答案,一定要解決全球五大問題——資源、能源、環境、人口、糧食。大規模削減人口,恐怕要減到只有幾億人,新能源,大規模回收資源,治理環境,物種多樣性恢復到公元前2000年時,消滅霸權,小國家大規模合併,小語種消失,五大洲最多有十一個國家,共產主義社會哈,人類不再內鬥,讓科技有進一步飛躍.....征程邁向星辰大海!

好了,夢想了,我又該搬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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