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辦案手記|信豐縣檢察院監督10年陳案了結贏錦旗

民行办案手记|信丰县检察院监督10年陈案了结赢锦旗

2017年8月26日上午9點,早晨連綿下著的陰雨停了下來,太陽露出了笑臉陽光燦爛,信豐縣檢察院安靜的大門口來了二位中年男人,行色匆匆,快步走進檢察院院子裡,手裡拿著一面錦旗,錦旗上面寫著“贈給信豐縣人民檢察院:民行檢察為人民,依法監督樹正義”,一進門就緊緊握住信豐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黃曉玲和黨組成員、民行檢察科科長朱忠的手連聲說“我們是來感謝你們檢察院的領導,特別是你們院裡的民行檢察官同志,幫我解決了法院拖延十年沒有結果的案件,替我追要回了別人欠我的6萬多塊錢,除掉了壓在我心中十多年的心病,事情得到了圓滿的解決,我太高興了。”

民行办案手记|信丰县检察院监督10年陈案了结赢锦旗

民行檢察干警迎錦旗 (攝影/劉輝)

原來來送錦旗的人是信豐縣大阿鎮的一位農民康某和他的朋友,2007年,康某與王某因為欠款發生糾紛,一直沒有協商處理好,於是2008年8月21日,康某就將王某告上法院,法院2008年11月7日向當事人雙方發出傳票後,於同年11月13日開庭,開庭後至今為止該案尚未審結,也沒有給當事人任何處理結果,康某多次向法院領導和承辦人反映要求下達審判結果,卻一直沒有得到任何審判結果。2014年,康某來到信豐縣檢察院反映情況,並要求檢察機關依法監督,督促法院處理。信豐縣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監督規則》等法律規定,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案件承辦人加快審判速度,依法及時對該案作出審判處理結果,下達裁判法律文書。2014年12月15日,法院向檢察機關回函,答覆稱:“將督促承辦人即時辦結”。但是,法院一直沒有處理。2015年11月12日,檢察機關再次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法院督促案件承辦人加快審判速度,儘快對該案作出審判結果,下達判決法律文書。2015年11月12日,法院回函答覆稱:“將督促承辦人即時辦結”。

民行办案手记|信丰县检察院监督10年陈案了结赢锦旗

檢察官深入基層開展工作(攝影/姚衛東)

在信豐縣檢察院先後向法院發出二次檢察建議後3年的時間裡,法院只是給了二次書面的答覆,案件承辦人卻對案件仍然沒有做出任何實質裁決處理結果。2017年,民行檢察部門的幹警在向院黨組、主要領導彙報後,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小榮召集案件承辦人,一起商討研究案情,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最後,王小榮檢察長指示民行檢察部門的幹警及時向縣人大常委會、縣委政法委、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專題報告,加強與法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溝通、協商,最終,此案引起了法院主要領導的高度重視,責成案件承辦人限期作出處理。終於,在今年7月,承辦人對該案做了調解結案,案件得到終結處理。康某非常滿意,做好錦旗送到信豐縣檢察院,當面表示感謝,於是便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民行办案手记|信丰县检察院监督10年陈案了结赢锦旗

審核/黃曉玲

文/朱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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