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說清楚這3件事,在你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之前

導讀

最近不少同學在諮詢求職君問題,比如律所的求職規劃?大學生進入律所需要做的準備?還有些讀者問到法律專業將來多元化的就業方向。

我必須說清楚這3件事,在你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之前

- 01 -

Jason: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目前在北京某頂尖律所工作,專注於房地產領域。

作為一名不折不扣的法律民工,相信我對律所基層的瞭解還是比較全面的。我就也寫一點工作心得和體會,請大家輕拍磚。

大家都知道,律師的管理模式大致分合夥制和公司制兩類,內所中除少有的一部分採用公司制管理而言,其餘的目前仍以合夥制居多。

這兩類所我恰巧也都呆過,個人感覺:公司制律所對員工的基本功要求普遍不低,有相對較完善的員工培訓計劃,整體運作相對更規範,不足之處是起初總遊離於各個團隊之間,是否能完整的獲取項目經驗難以保證,還有就是有(da)一(duo)些(shu)公司制比較徹底的律所會嚴重佔用新人的各種時間,誰用著好用就天天用,雖說飽和的工作可以加速成長,但是當你被壓榨得不允許有一點私人時間,依然難免會消磨意志,降低效率,乃至懷疑生活的意義。

合夥制律所一般可以允許律師相對更自由的安排時間,而且可以允許新人從一開始就比較完整地跟項目,有時工作壓力和強度也不比公司制律所小,但是一般允許你有時間緩一緩,靜一靜。

當然,因為跟一個固定團隊,工作狀態和氛圍跟老闆和高年級的處世方式有直接的關係,如果遇到極為奇葩的老闆,你或許再也不想回想起這段經歷。雖說上面是分開講的,但實際上,內所中比較多的大所是既是合夥制的管理模式,又帶有一些公司制的影子,入職之前還是建議大家打探清楚再做決定。

上面的都是老生常談了,下面簡單聊兩句關於執業領域的問題。

很多律師都可能遇到這種尷尬情形:在被家人朋友問及一些婚姻家庭、工傷賠償等問題時,只能表現出“我並不專業,只能幫忙查查,具體建議諮詢當地律師”的無奈。這其實是從一個小處體現了不同行業領域的執業差別。

大家都知道訴訟和非訴的分類,但其實非訴中也有各種各樣的領域,比如在非訴中可以先把律師分為交易律師和諮詢律師,其中交易律師主要是幫助客戶完成各種類型的交易(項目),可以根據交易的不同分為資本市場、併購、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等具體領域;諮詢律師主要是進行法律研究,回答客戶的問題,設計解決方案,出具備忘錄等(我理解,比如勞動法律師、稅務律師主要是屬於諮詢律師)。

每種業務差別非常之大,對律師能力需求不一樣,對人的鍛鍊也自然不同,例如:如果不做併購等常常需起草交易文件的項目,法律文書的功底相對就會弱一點;如果只做paper work的,又很難掌握設計交易結構的本領。

再加上不同領域的行業規定本身也有自己的特點(如TMT和房地產),這就使得每一類型的工作都更具有特殊性。選擇職業和執業方向的時候,雖說很多情況下是看緣分,但如果你能夠較早了解這些,相信會對你的職業道路有些許幫助。

我必須說清楚這3件事,在你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之前

- 02 -

Owen:國內知名政法院校國際經濟法方向研究生,曾於數家國內外律所、最高院、貿仲委實習,立志以律師為職業,以法律為信仰。司考試450+。

應邀將自己在某英國所實習期間的一點點感想跟大家討論交流,歡迎批評指正。

先說說找實習,個人認為律所(特別是外資所)最為看重的三個條件就是:成績(績點)、外語和律所經歷。對於成績,可能有人認為對在律所實習不太重要,其實恰恰相反,在與一些同事的交流中得知,律師通常會很看重成績,因為這不僅體現出個人的學習能力,還可以用來判斷和預測一個人的學習潛力。

因此,一個漂亮的GPA絕對是王道。對於外語,自然不用多說,以我實習的英國所為例,包括相關培訓、郵件往來、法律檢索和法律文件在內的大多數工作環境均為英文;至於律所經歷,一般用來衡量在校生對律所工作環境與方式的熟悉程度,評估對一名職場新人的培養週期及其自身的職業規劃。

總體來說,外所實習期間的工作壓力相對較大,節奏較快。通常情況下,在一天的任何時候都可能會有新任務,而且經常會是在你正為一個法律檢索或一份法律文件忙得焦頭爛額之時,因此同時處理多項任務的能力是在外所實習或工作所需具備的基本技能。

此外,還有一點小感悟,就是工作的過程和結果同樣重要,任務來自於誰,一份完美的結果(至少是自認為)是基本且必須的,同時工作過程中所體現的積極與敏捷、細心與毅力、分工與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同事和老闆認可一個新人的因素。

我必須說清楚這3件事,在你進入律師事務所工作之前

- 03 -

Ms. J:J女士畢業於國內名校法學院,曾於國內頂尖律師事務所——君合、君澤君任職4年多,從事國際貿易領域的法律服務。離開君合後,她加盟一家全球領先的跨國公司,任經理職務。

從律所到外企,經歷了兩種完全不同的工作環境,J女士對律所工作乃至人生規劃,都有著更加宏觀的把握。聽她一席言,大家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是否有新的想法?

離開律所來到外企工作已經兩年了。雖然比較享受目前的work-life balance,但是在律所工作的四年,給我留下了太多的回憶。

在律師事務所工作的人,忙是一種常態,一種習慣,一種自己的schedule被客戶的schedule安排的狀態。記憶中,每個“十一”長假之前都會接到新項目,然後長假在con-call中度過。忙是好事。如果一個律師很閒,沒有合夥人找你做項目,那你的工作小時就很成問題,接下來,律所裡每年的合同續簽,可能就有風險了。

君合以前要求每年有效工作小時是1680。看起來不多,平均下來每天8小時。可是,一上午可能你打了很多個電話,協調和聯繫了很多事情,真正能計入工作小時的時間很有限,壓力還是蠻大的。

從經驗積累的角度來講,多接觸項目和案件也是從小朋友成長為項目leader的必經之路。我還特別清楚得記得我第一次獨立做項目的時候,那真是睡覺還在想項目的事情,從整體思路到具體事務,每一件事情都在腦子裡過了一遍又一遍。

進入公司之後,除了覺得自己終於可以自由支配週末和下班時間之後,另外一個感覺是,突然從以前的“大概念、大視角、大趨勢”轉入了無比微觀、具體和實操的企業運營中。

在企業,你所面臨和處理的事務“小而又小”,小到某筆具體交易、某個具體市場活動,某個具體財務流程。相比之下,在律所的時候,天天討論的是企業併購、某某部委的新規定、歐盟委員會的裁決和新做法、稅收改革、甚至WTO專家組意見等等。這種參與到企業重大交易過程中的經歷,心理上會有一種成就感和充實感。

每當財經新聞裡看到你lead或參與的重大項目時,也會有一種“局內人”的感覺。

不同領域、不同級別律師的內部分享和培訓,全員發送的求助郵件,使得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可以互通有無。不僅如此,律所的行政、IT人員、秘書可以很好support合夥人和律師的工作。

大家有共同的目標,就是把業務做到專而精。低調踏實的風格讓君合散發著嚴謹、專業和值得信賴的韻味。

-EN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