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下个月,天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有变!

新一轮的限号轮换马上就要开启

2018年7月9号至10月7日

限号规则如下图所示

提醒 下个月,天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有变!

注意:以下车辆不受上述限行措施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

(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载货汽车的道路通行管理,继续按照我市载货汽车限行有关规定执行

自2018年4月9日起,本市核发号牌的纯电动轻型、微型厢式载货汽车和纯电动轻型、微型封闭式载货汽车

,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通行证的,不受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每日7时至22时载货汽车区域限行措施限制,但不得在全市域范围内(外环线除外)设有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标志的路段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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