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真抓实干推进环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6月12日,察右前旗乌拉哈秀水窑地区历史形成的玄武岩采石坑周围,十余台挖掘机、装载机和自卸车协调配合、有序运行,平复裸露山体。不一会儿,原本裸露出山体岩石的“伤痕”处便得到覆土平整。按计划,平整处还将得到绿化,还原山体本身的面貌。

乌拉哈秀水窑地区加紧矿山治理只是全市生态环境整治的一个缩影。同一时间,全市其他地方的生态环境整治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连日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厂矿企业等地调研了解环保工作,积极主动掌握最新情况,督促整改问题。同时,对所有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环保问题及自身排查出的环保问题、群众举报的环保问题,市委政府迅速部署,发现一起、核实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抓好督查整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意见反馈后,我市立即展开行动。市委书记杜学军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批示,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推进领导小组,专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推进全市环保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政策措施,全面指导各地有序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政府也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岱海、黑河等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定期调度进展,现场督导督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17项问题中,立行立改的3项和限时2017年完成的2项均已整改完毕,计划2018年到2020年完成的12项也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正按照既定时限持续整改。从6月6日下午5点开通举报热线以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分五个批次对涉及我市的19项信访举报事项进行了交办,内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水、噪声、生态、辐射等方面,当前各事项正在有序整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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