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修改購房提取公積金辦事指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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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修改購房提取 公積金辦事指南的通告

為防範資金風險,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作用,確保我市住房公積金平穩健康運行,現將我市《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審核辦事指南》暫時恢復為“購房提取金額為截至購房合同簽訂日期或購房發票開具日期時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餘額,最高不得超過購房實際支付的總價款或當期的實際費用支出。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組織對政策作進一步評估論證,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請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給予諒解,並繼續支持我們的工作。我中心將努力為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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