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6月20日,甘肅慶陽一位19歲的女生李奕奕跳樓身亡。拉住她卻又被她掙脫的消防員,沒能把她救下來,伏在窗臺上悲慟地大哭。

直到這位少女墜亡後,悲劇才一幕幕地揭開。如今,終於等來了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接受申訴,受理老師吳永厚涉嫌猥褻一案。

李奕奕留給父親一句話:“爸爸啊,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這個悲劇,本可以不必發生的;兩年間本有無數次機會,本可以挽回錯誤的。

不,我不是說,世界上沒有壞人就沒有悲劇;而是說,有壞人,不可怕,只要這個社會能夠對惡絕不姑息的話,它是有自淨功能的。但沒有。每一個環節都出了問題。少女被老師“強制猥褻”之後所發生的事情,比猥褻案本身更噁心。

重新覆盤這個事件,有助於我們避免下一次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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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的視線回到兩年前。

2016年9月5日的夜晚,高三學生李奕奕因胃疼在教師宿舍休息。男班主任吳永厚前來探望時,在停電導致的黑暗中抱住自己的學生,強行親吻了她的額頭、臉和嘴巴,並試圖撕掉她的衣服(這些情節已在公安機關的偵察當中得到了確認。不過在公安局的取證中,吳永厚並未承認最後一條),直到另一位老師推門進入。

這位17歲的女孩由於生病、渾身無力,無法反抗。她只感到“無邊的黑暗、恐懼、羞辱以及噁心”。(她在後來給法院的控訴狀中寫道)當晚,她反覆漱口,一夜未睡。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李奕奕寫給法院的控訴狀

李奕奕是堅強的,她沒有放任自己的狀態惡化,而是第二天就去找學校的心理輔導老師,想到找解決方法。但是,心理輔導老師不顧她的反對,把情況上報給教務主任段主任,後者將吳永厚叫去給李奕奕道歉。吳永厚對她說:

“放我一條生路吧。”

“知道你是一個善良的人,肯定不會毀了我。”

接著,他就無其事地回到課堂上。

這等同於學校領導對未成年的李奕奕施加了壓力:我和學校的命運,都將由你的善良決定了。你要是毀我的名聲,你就是惡人。

別說李奕奕還是一箇中學生,就算一成年人,對著強勢的校方的道德綁架,能有幾個正面剛的?

第一步,校方就大錯特錯了:在李奕奕向社會主動伸出求救之手的時候,是

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心理輔導老師,以及妄圖息事寧人的主任,站在吳永厚的一邊,保護吳永厚,把李奕奕推向深淵。

如果心理輔導老師盡忠職守,而不是出賣自己的病人;如果某主任收到心理輔導老師的出賣後,能覺察出犯罪行為,果斷地報警、或者協助李奕奕報警;那麼,後面的事就不存在了。

然而,沒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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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奕還被主任等人警告不要告訴爸爸。但幾天後,她還是哭著找父親,回家了。

我有過疑惑,為什麼要去婦科?是不是還有更嚴重的侵害當事人不願說?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2017年6月,李奕奕被診斷出“創傷後應激障礙”

學校甚至不肯調換班主任,校長沒有跟李奕奕說“對不起”,而是花了幾個小時講了自己的成長經歷——也就是那種“你不過是被強制猥褻了,我可是不能升官了呢”的態度。

走到這一步,李奕奕已經生病了,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創傷了,但還是可以有彌補機會的:只要校方和教育部門,認真調查這件事,並配合警方。一方面,交給法律,讓警方來審查,看犯事一方是否夠刑事罪行、或者要承擔足夠的民事賠償。另一方面,不必包庇犯事老師,該開除的就要開除。

校方曾要求給李軍陽賠償35萬,不得上訴,但李軍陽拒絕了。

他始終認為,女兒需要的是一個“公平、合理的答覆”。比如學校一個正式的道歉,比如令她滿意的刑事處罰。

然而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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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5月,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吳永厚對李奕奕構成猥褻,拘留10天。

7月,慶陽市教育局給出了對吳永厚的行政處分:由技術7級降為技術8級,調離行政崗位,從化學老師改任化學實驗員。

這遠遠不是李奕奕想要的結果。這不是猥褻,而是強制猥褻;甚至是強姦未遂。而當事人還在教育崗位上。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2017年5月慶陽市公安局針對吳永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這個過程中,李奕奕多次自殺(李軍陽說有十幾次跡象)。雖然她仍對學習抱有希望。

今年春節前,她又試圖服藥自殺一次,醒過來後問父親:“為什麼要救我?”

而當事的學校是怎麼看的?慶陽六中副校長稱,吳永厚性格內向,現在情緒很差,有輕生念頭,校方還派人保護吳永厚,防止他自殺。其大兒子在清華大學讀書,被網友人肉搜索後也想退學。

這麼擔心犯罪者“可能自殺”;但對方還活得好好的,每天照常上下班;而輕生十幾次的受害女生,倒是被其他老師稱為“小題大作”。

如果,這兩年間父女的奔走,稍有公安機關重視,重新立案;如果,學校不是千方百計地保護施害者,把學校與猥褻未成年人施害者緊緊捆綁在一起——慶陽六中,會以保護猥褻犯而天下聞名嗎?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慶陽六中的校長稱“吳永厚猥褻事件,給慶陽教育抹了黑,甚至給快速發展的慶陽市抹了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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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憎惡吳永厚本身,我更為憎惡的是整個保護和維護性侵犯權益的官僚體系。

他們才是滋生犯罪的最佳土壤。

就在今年6月,美國也爆出了高校的性侵案。有一位南加州的校醫長期騷擾猥褻女學生,校方多次接到舉報卻未及時制止,包括多位中國留學生。除了追究校醫的刑事責任之外,學校也被起訴了。可以想見,校方將因此賠償天價的賠償金——結果未知,但是,縱容的機構,必將付出巨大代價,更不必論犯罪者本人了。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事發後,USC的校長尼卡斯引咎辭職

與時同時,美國一牧師猥褻中國留學生,將受審,據預測,最高或判終身監禁。

反觀在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還有,在美國,法律規定了心理醫生遇到這種情況必須報警。警察直接逮捕猥褻學生的老師,起訴判刑,而且,犯事者將會終身標記為“性犯罪”,有的州還要求其出獄後住所門牌上必須直接標上“性犯罪”,讓犯法者終身不能洗白。

而在李奕奕的案例當中,心理醫生沒有報警,而是把受害人的事情告訴了教務主任,主任直接叫來了加害者向該女生道歉,並勸說其不要告訴家長,原諒猥褻她的人。

我甚至在想,如果不是李奕奕最終以死“證明清白”,他們也沒有收錢(實際上,民事賠償是非常合理的,完全不應該妨礙他們的其他司法訴求和行政訴求),也許今天的輿論就會變成圍攻李奕奕,懷疑她動機不純,認為她太過隨便,認為她想炒作了。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6月20日,圍觀李奕奕的人冷漠起鬨叫好

這不是我的猜測。就像之前無數次的校園性侵事件當中,原告的女方,不得不陷入自我辯解的汪洋大海當中;而被告,以及她想挑釁的秩序,就在岸上微笑。

一旦你成為受害者,你的所有過往言行,都將放在放大鏡下被窺視,都將成為你“居心不良”的呈堂證供;而一旦成為被告,很多人會幫他找出“他也不容易”“他是個好老師”“他的課上得不錯”,證明他是清白的,被陷害的。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案發後,有學生稱吳永厚化學教得很好,是學校的“化學招牌”,曾被評為市模範班主任、骨幹教師

人心啊,就是這麼弔詭,你不得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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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統治的工具,是全體國民意志的體現。這也說明了,為什麼每個國家的法律體系差異這麼大。尤其是在上述的關於性侵的處置上。

雖然,性侵和猥褻在全世界都在發生著;這是男權社會里,男性藉助於強力和權力,對女性的人身權的嚴重侵犯,暫時無法杜絕。各國的法律在理論上也儘可能尋求公平,制裁犯罪者,包括中國。

但是,我們這個社會里,還有一些別的觀念和特點。在現實當中,不可避免地影響了法律的嚴肅性。

一方面,是厭女症。女孩(哪怕未成年)都是居心叵測的,總想通過性來實現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是想弄錢,就是想陷害別人;凡是說自己被猥褻或侵犯的,都是價格沒談妥的。

而男人(哪怕有錢有權)都是情不得己,都是被女人勾引的,都是被陷害的、蠢萌蠢萌的寶寶。好可憐,他因為女孩的自殺,而被牽連,過得不開心呢。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電影《素媛》

所以,常見的句式就是:“你只是被性侵/被強制猥褻了,他可是不能升官了/沒有前途了呢!”“你太小題大作了!”

也許就因為這樣,

我們的法律上,對性侵犯極其寬容;我們的社會里,對受害者極其苛刻。

惟一值得慶幸的是,甘肅人民檢察院開始重新審理案件了;校長也終於鬆口說,吳永厚為學校蒙羞、慶陽蒙羞——但是他沒有說,包庇嫌疑人的校方,又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爸爸,哪有公理啊,都兩年了你還奔波個啥?”

電影《熔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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