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锦州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锦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讨论稿)和《锦州市广州街跨小凌河特大桥及接线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调整)》(讨论稿)。

就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王德佳指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处置工作,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和产出效果的双提升。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凝聚合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采取务实有效的措施和积极主动的作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科学合理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管理,提高建设用地审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王德佳强调,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也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要举措,是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围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王德佳强调,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要结合“三城联创”工作,依法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此外,王德佳还就其它议题提出明确要求。

马忠英、刘伟、安锦香、马海峰、张振铎、杨林、宋国辉参加会议。

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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