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五措并举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永寿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种好监督执纪“责任田”,通过“夯责、督责、问责”压实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县委及时传达贯彻中省市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明晰责任清单。围绕反腐倡廉新形势,制定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全面部署,建立县委落实主体责任记实制度,并督促指导82个基层党组织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对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给予了清晰而明确的界定,夯实了各自应尽之职、应负之责;继续深化“三转”,印发了中纪委网站“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系列述评文章,帮助基层纪检组织切实改变以往不正确的做法,真正把工作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上。

三、建立联系制度。为促进落实“两个责任”,永寿县建立县纪委常委联系镇办(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工作制度。每名纪委常委联系1个镇办和10个部门。每季度对联系点进行一次检查,听取一次汇报,重点围绕选好用好干部,强化案件查处,加强廉政教育等方面找问题、挖根源、破难题、建机制,做到落实“两个责任”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具体任务三个到位,通过定期检查指导,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强化检查考核。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对考核范围、内容、分值、方法及结果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按季度单独考核,年终奖优惩劣。同时明确,对监督责任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镇(区)纪(工)委和最后三名的部门纪检组织,将对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诫勉谈话,如果连续两年考核仍然居后的,将建议县委,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通过考核,既及时掌握了基层工作情况、总结了成效、找准了差距,又促进了责任落实。

五、严格责任追究。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制定出台了《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追究问责办法(试行)》,对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的严肃追究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县纪委在执纪审查中,认真落实“一案双查”,通过追责问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确实履行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常态。不断完善通报曝光机制,注重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永寿县纪委 赵天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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