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侖:好企業家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馮侖:好企業家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封面圖片|《一代宗師》

什麼叫企業家?企業家、企業家精神都有很多講法,我比較贊成張維迎的講法,他說「企業家是我們社會經濟增長的國王」。

為什麼這麼講?舉個例子,我們要喝水。有土地、有錢、有機器、有很多工人,必須出來一個人,把這些都組織起來,生產了水,再賣出去,然後我們才能喝到水。這個人就叫企業家,是要素的組織者。

把不同的要素組織起來,組織的過程就是一種創新。缺這一個人,咱就喝不到水。地還是那些地、機器還是這些機器,總得有個膽大的二桿子來張羅,甚至在組織這件事的時候他不知道能不能賣出去,他要冒險,所以企業家是要素的組織者、生產的組織者,還要冒險。

馮侖:好企業家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華爾街之狼》| 企業家需要冒險

我們知道,多數人賣水都沒賺錢。也就是說,很多企業家冒險是失敗的,只有少數企業家的冒險是成功的。所以,企業家不僅是要素和生產的組織者,還要為此承擔風險。承擔財務的風險,市場的風險,人的風險,甚至是道德風險,還有自然風險。

我們常講企業家有創新意識,有冒險意識。同時,風險意識也很重要。舉個例子,9·11 拉登把紐約下城最高的兩棟樓給撞了,這兩棟樓是 1962 年由紐約州及新澤西州港務局決定興建的,地下權屬於紐約州及新澤西州港務局,地上權屬於當時投資的業主。它是每年交租金的,但一直經營不好。

但很詭異也很蹊蹺的是,有一個猶太人老闆,此前也幹過一些房地產,但沒有做過太牛逼的事,不知道哪根筋錯亂了,花錢把經營不好的地上權買下來,買了這兩棟世貿大樓 99 年的經營權。

買下來之後他做了一件特別奇怪,後來也有很多人想不清楚的事:他在 9·11 前兩個月買了一個恐怖主義保險。就這麼巧,經營很困難,但被撞了以後獲賠了很多錢。

如果沒買保險,這單生意就徹底完蛋了,但他買了保險。而且恐怖主義保險一般保險公司都不賣,很難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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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世貿大廈

對此他有個解釋,他說大樓以前被汽車炸彈炸過,鬧過一兩次事,所以就買了這個恐怖主義保險(1993 年 2 月 26 日,世貿中心被極端份子在地下室放置炸彈,導致 6 人死亡,1000 餘人受傷。並將世界貿易中心地下炸出一個 30 米的大洞,後來這些恐怖份子被判處 240 年的徒刑)。

買保險以後就被撞,撞了以後就等著賠錢。他也不用經營了,原來經營得不好,被撞了之後直接等著拿錢就完了。

拿錢時他還很厲害,說要賠兩次錢。為什麼?他說兩個樓前後差了不到半小時,倒了兩次。兩架飛機撞的,就應該賠兩次錢。當時輿論譁然,紐約所有的人都說這猶太人老奸巨滑,人都死了好幾千,你還想要賠兩次錢,賠一次就不錯了。

他說你看時間是兩次,地點是兩個樓,不在一起,兩夥人劫了兩架飛機撞的是兩棟樓,所以要賠兩次錢。最後法院判只賠一次。為什麼一次?第一政府已經把這定義成 9·11 事件,這一天發生的都是一件事,就相當於說第二次大戰,打好多年,都叫第二次大戰。第二,立項的是一個主體。這個樓是雙塔,但是包建立項是一個公司,一個主體,算一件。後來就只賠了他一次。

但就這一次獲賠,他就把 7 號樓就蓋起來了,然後周邊都拆了,地下的基礎設施也都重新搞得很好。現在花了 120 億美金,把地下基礎設施重新搞,整個樓都建起來,增值巨大。所以說風險意識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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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頭》| 風險意識很重要

企業家是要素的生產者、組織者,要冒險,同時還要有風險意識。我們講企業家精神,企業家都是幹這個活的:攢一個事,去冒險,承擔最大的責任,然後提供大家需要的產品,賺取心裡頭想要那份錢(利潤)。

今天我們要創業,強調企業家精神,實際上就是讓我們都出來冒險,讓出來攢事,要沒事找事,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自己的事不當事,這就是企業家。別人喝不上水,你操心,不就是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嗎?所以我們叫一切為客戶著想,把別人的事當自己的事,結果自己的事不當事。很可能賠了,傾家蕩產,流落街頭,父母也照顧不好。

一個所謂好的企業家、董事長、總經理、CEO,其實就是要做好三件事。第一,指道。告訴別人做什麼事,給大家一個方向。跟這個大哥,大哥得指道,指道很重要。第二,扛事。負責任,要扛事。第三,買單。當大哥永遠都是買單,單都買不起,當不成大哥。我們看黑社會電影,出來混當大哥,不是砍人的,都是小弟拿刀砍。小弟拿刀砍人,完了跟大哥要錢,大哥都在後面喝茶,最後買單。

指道、扛事、買單。大哥買一切的單。哪怕公司破產了,債務要清償,也要一直買單到最後一分錢。沒有兜底買單的精神,沒有承擔風險的能力,就幹不了企業家。這就是為什麼現在很多創業者半道都回來了,太辛苦,這活真不好乾。

馮侖:好企業家應該做好的三件事

▲《教父》| 大哥買一切的單

一般創業的三五年基本上就垮了。我們公司有員工出去創業,之後公司沒賺錢,跟家裡跟老婆要錢,說公司要清盤,還有員工沒發工資,員工來鬧,不僅要正常工資、五險,還要賠償。這時候跟老婆要錢,老婆就翻了,要離婚。沒辦法就出來借錢,有的人借,有的人不借。有人說,那你為什麼不把房子賣了,這錢就不還上了?他說不行,老婆不讓。那怎麼辦?最後就耍賴,不給人錢。雖然他僱的員工不多,三五個員工,但天天找他鬧。

後來有一次碰上我,他就說,「董事長,我忘了買單。光知道創業好像很牛逼,忘了最後要買單了,弄不好最後還得離婚。」

所以說企業家是一個為別人的需求去追求夢想,滿足市場需求的責任承擔者。一個創業者如果想要變成企業家,那就得是一個風險承擔者,也是一個最後的兜底買單者。創業這件事很不容易,也正因為這樣,企業家精神彌足珍貴,值得大家特別尊重。比如柳傳志這樣的企業家,將近 40 年了天天都這麼折騰,而且沒輸過,值得尊重。

圖片來自網絡

總編|喻瀟瀟 顧問|王淑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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