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藥房剝離和禁止藥房託管相互矛盾嗎?若“藥房剝離”全面實行後,會對各方帶來哪些影響?
如何平衡醫、藥、患三方利益,是各國推行“醫藥分開”改革的重中之重。其中,醫藥零售領域也隨之在悄然變革。
藥房託管,是國家大力推動“醫藥分開”背景下的產物,爭議聲一直未斷,越來越多的省份出臺政策禁止藥房託管。但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省份也在出臺政策鼓勵藥房剝離。近日,湖北省衛生計生委發文,要求全省基層醫療機構探索剝離門診藥房。一時間,“藥房剝離”再成熱詞。
有網友質疑:鼓勵藥房剝離和禁止藥房託管難道不矛盾嗎?若“藥房剝離”全面實行後,又會對各方帶來哪些影響?不妨先從基本概念講起。
兩字之差 本質不同
藥房剝離 已成定局
6個“禁止藥房託管”省市列表
而“鼓勵藥房剝離”的動作,全國多個省市主要集中在2017年。2017年2月,《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截止目前,已有海南、天津、重慶、湖北等省市政府辦發文響應。
17個“鼓勵藥房剝離”省市列表
釐清利弊 任重道遠
任何政策的實施,都不可迴避其兩面性。
對於藥房剝離弊端,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朱平輝曾表示:“雖然社會藥店有執業藥師,但大多缺乏臨床經驗,很難指導患者臨床用藥,藥品質量和用藥效果難以評判。”同時他也給出建議,“或許成立由醫療機構和醫藥公司共同組成的藥事管理委員會,在業務上指導和監督藥店,確保藥品及時供應,保證藥品質量,患者用藥可能才不會受到影響”
本文綜編自健康界、搜狐網、中國衛生人才、賽柏藍等媒體報道以及各地方衛計委官方網站相關資料。
閱讀更多 影領影像醫生集團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