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藥品被加載了階級屬性 「藥神」就是底層英雄

当药品被加载了阶级属性 “药神”就是底层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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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這是美國FDA在《達拉斯買傢俱樂部》裡給出的案例判定,然而在中國,同類的情況更為複雜。同樣是改編自真實事件,同樣是患上絕症的普通人走私藥品,賣給病患,與藥監、警方和藥廠周旋,《我不是藥神》的故事讓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曾拿下奧斯卡的《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但徐崢有一個與馬修·麥康納最大的差異之處,也是《我不是藥神》與現實不同的關鍵更改—— “勇哥”自己並不患白血病,他走私販藥的初衷就是牟利,是為家人籌措手術費,這讓他前半程的行為變得更市儈,也讓他最後的救贖顯得更偉大。

真正在電影中承擔病患和藥販子雙重身份的,是王傳君飾演的呂受益。他在《我不是藥神》中的角色功能,可以直接比對《達拉斯買傢俱樂部》裡的傑瑞德·萊託,或許編劇在塑造這個人物時就參考了異裝癖雷蒙德,正是他帶來了印度仿製藥的信息和病患的巨大需求,不僅是渠道和銷售的主力,最後還用自己的死來刺激了主角,成為整部影片最重要的線索人物和情感燃點。當年《達拉斯買傢俱樂部》最令人稱道之處在於情緒上非常剋制,哪怕是雷蒙德瀕死時的痛苦,導演都完全放棄了正面表現;相比之下,文牧野在《我不是藥神》的處理則更為煽情,一年前還是飽含希望的年輕父親,一年後就骨瘦如柴,病入膏肓。清創的那一幕叫人不敢直視,可對於病人家屬來說這又是再真實不過的日常。呂受益代表了眾多普通慢粒白血病患者中最不普通的一個,王傳君的表演尤為傳神,眼見希望變成了絕望,把自己的身體徹底碾碎,他選擇了最決然的死亡方式,令人悵然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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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呂受益,其他的配角如牧師、黃毛,以及譚卓飾演的年輕母親,不僅塑造得成功,性格特點因戲份格外鮮明,還被導演賦予了信仰、義氣和重情等品德符號,而且他們有前後兩次登場,一種遞進關係,與程勇的碰撞得以昇華,真正組成了救人自救的“藥神團隊”。而作為主心骨的徐崢,在某種程度上看,反而是被他們“推”著走的。這個賣保健品的小老闆有著常人的慾望和怯懦,只是在形勢所迫下去走私藥品、動手打架、爆發炫富,至少在電影前半程裡,他的主動性並不強烈,且內心一直受到犯罪感的牽扯,這也為他的放棄埋下了伏筆。勇哥的突然收手是整部影片的轉折點,咋一看鋪墊並不充分,剛剛還為賺了大錢一擲千金,轉頭因為對手兩句恐嚇就放棄了,深究其緣由還是他自己沒病(原型是病人),且因為牽掛家人,對“非法賣藥”的刑罰一直心有惶恐。另外,這也側面說明程勇並非是個貪婪的人,給父親賺夠手術費就知足了,迴歸正常的生活,當一個奉公守法的小老闆,這樣的人倒也真實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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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手的嚴重性,在影片的前半部沒有足夠體現,白血病帶來的痛苦被迴避了,過於讓位於喜劇元素。這種前喜後悲的結構在韓國電影中很常見,明顯的對仗有其商業效果,但難免顯得刻意了些。前面的鋪墊和展開,多了幾份嬉笑,病友們給觀眾更多的是希望的陽光,有源源不斷的印度仿製藥,所有人都相信一切會好起來;後半程的悲情則來得太猛烈,那些希望被一塊塊地打碎,一片片地扔在地上碾壓,似乎全世界都不再給人活路了。當程勇走到印度的街頭,在神佛面前迷茫自責時,死亡的衝擊是如此真切,曾經退縮的他成了辛德勒,成了宋康昊。毀家紓難式的重啟走私,不賺錢甚至賠本賣給病人,這是他真正自發的主動性,既扮演著底層的“救世主”,也是在彌補內心的愧疚。在人格上,最後的程勇已無可指摘,不求牟利,救人於危難,在病人眼中,這就是醫療體制外的“活菩薩”,保護他就是在為自己續命,怎麼可能讓警方抓住他,集體的沉默成了另一種抗議聲。

然而這樣的人存在,不僅侵害了藥廠的利益,也觸犯了現有的法律。程勇在電影中自始至終沒有同醫藥代表面對面,他就像是一個潛伏者,用自己廉價而有效的方式戰鬥。藥廠則一直把目標對準張長林這樣真正的藥販子,畢竟資本家當得太久,反而不相信善意的存在,不相信會有人倒貼錢去幫助病人。同樣警方也難以理解這種行為,畢竟他們抓到的絕大部分都是見利忘義的罪犯,客觀上也維護了藥廠的權益。也正是因為這個推理慣性上的錯位,才讓程勇又堅持賣了幾箱藥,救了幾家人的命,“藥神”的不合法性反而成就了底層的英雄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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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病患和藥販子對面的是跨國藥企,被導演當作真正的“反派大Boss”來刻畫,他們對於普通病患、司法機關和媒體的粗暴,盛氣凌人,既有財大氣粗的底氣,也有法理上的依據。其嘴臉雖然令人厭惡,但至少有一句話是事實——的確是藥廠“發明的藥救了病人的命”,從根源上說,他們才是真正施救者。可如今之所以被視為大反派,則是藥廠的原罪,他們的商業屬性所決定的,尤其是“特別定價權”的保護,幾近壟斷。藥廠一隻手在救病人的命,另一隻手則從病人手中拿錢,而且還拿得特別多,特別心安理得,可世界上還有很多買不起藥的病人,為了生命他們無所顧忌,寧願鋌而走險,去追逐價格僅幾十分之一的替代品。

仿製藥的存在就來自這種悖論,印度龐大的仿製藥產業也是基於這種悖論而興盛,這之間的博弈超過了法律層面,也不是知識產權就能簡單判定的。跨國大藥廠為研製一種新藥的確投入了巨大的研發和實驗成本,作為企業他們需要儘快回籠資金,繼續研發更多的新藥品,而仿製藥的泛濫則打斷了這種良性循環。但藥品不同於其他商品,尤其是新藥和特效藥的唯一性所帶來的壟斷性,因為治病救命而具備了道德上的附加值。定價高對藥廠有利,但當貧窮的病人無力承擔時,藥廠就成了見死不救的冷血組織,藥品因此也被加載了階級性,這對於社會來說是不公的。

中國沒有像印度那樣放開仿製藥,即便在美國,《達拉斯買傢俱樂部》裡也有FDA“不予批准”的灰色空間。“世界上只有一種病,是窮病”,張長林口中的這句話出現在《我不是藥神》裡時,階層分化的無奈已經模糊了現狀,甚至還帶有點諷刺意味——很多人並非因為窮而得病,而是因為得病變窮,高昂的醫藥費能讓所謂的中產家庭頃刻間家徒四壁,沒有了健康,也沒有了收入,只能去賣房子續命。這樣的的案例太多了,老阿姨在電影中再說一遍時,警察週一圍怎會不知道這個“真相的困境”有多麼無奈,多麼恐慌。但他一個人的妥協是如此無力,如果沒有醫保來託護,在嚴格的司法和道德的悖論下,病入膏肓的患者們就真的被逼入了死角,期盼“藥神”降臨,那隻不過是奢求罷了。

文| 董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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