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大媽撿到手機索要兩千不成當失主面摔了,傳言還是人民教師?

事件回顧:

【大媽撿到手機索要2000不成,當失主面給摔了】19日,小徐丟了一部蘋果7手機,聯繫上撿到手機的中年婦女並碰面後,對方索要2000元酬謝費,小徐說最多給500元,對方一口拒絕,無奈之下小徐選擇報警。不料中年婦女氣急之下,怒砸手機。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寧波大媽撿到手機索要兩千不成當失主面摔了,傳言還是人民教師?

這事讓我感到萬分驚訝和憤怒。拾金不昧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大媽非賊非盜,竟然對傳統價值觀熟視無睹,實在讓人驚訝;索要報酬不得,對方報警後不知收斂,還砸人手機,作惡還能如此理直氣壯,實在讓人憤怒。

寧波大媽撿到手機索要兩千不成當失主面摔了,傳言還是人民教師?

大媽的行為,不光踩了道德的紅線,還踩到了法律的紅線。

你撿到了別人的東西,失主給你酬勞,這是情分;失主不給你酬勞,也無可厚非。當然,現在很多地方認可對拾金不昧者給予一定獎勵,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理直氣壯向他人索要酬勞。拾金不昧是約定俗成的道德規範,也是法律要求的公民義務。撿到別人的東西不予以歸還,失主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如果故意損壞撿到的東西,則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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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有人爆料說,大媽是某校的老師,但學校很快闢謠,此人非該校老師。這種說法,比較可信。因為一般的大學老師,應該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識。從大媽的應為來看,她更像是一個法盲。在她看來,撿到的東西就是她的,所以她有權對其處置。這種蠻橫的思維邏輯,是很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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