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扫黑除恶」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经报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等单位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举报黑恶势力条件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未被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掌握,或者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查处、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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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万至30万元人民币;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奖励50万元人民币。

(二)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万至5万元人民币。

(三)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万至3万元人民币。

(四)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五)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六)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扫黑除恶」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梅县发布

梅县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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