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优化经济发展开展社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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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优化经济发展开展社会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优化发展环境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怀化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改方案》,严厉打击阻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及涉黑涉恶势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投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严厉打击破坏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打击一批恶意阻工人员,整治一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摧毁一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项目施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胡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

委书记、局长;市联保办主任

常务副组长:姚宇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

长;市联保办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刘卫星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市联保办副

主任

杨鹏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市

联保办副主任

杜杰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鹤城分

局党委书记、局长;市联保办副

主任

成员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信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综治办、市绩效办、市重点办、市征收办、市征收安置办、市城建投、市交建投、市水务投、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市铁协指、市公安局鹤城分局、各县市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联保办,杜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日常工作。各市直单位、县市区要根据分管领域及职能,拿出具体措施,明确人员力量,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范围

对全市361个重点项目实施全覆盖,特别是对在怀境内的国家、省级重点项目,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边宣传、边摸排、边打击、边整治。一是排查建设施工区域和周边影响施工环境的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严防各种影响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发生。二是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严厉打击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强包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物品、强装强卸、强行租赁、强收恶要、聚众封门堵路、寻衅滋事、恶意阻工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重点项目建设、强揽工程,支持怂恿、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策划在建设工地聚众阻工滋事、敲诈勒索的问题。三是强化重点工程项目的内部治安防范措施,整顿施工场地内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矛盾排查

深入重点项目及周边走访,排查一批干扰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案件和不法分子,着手收集整理固定证据,作为今后打击依据,逐一造册登记。要重点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摸排。一是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是否存在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二是在重点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抢劫、敲诈、盗窃、哄抢、恶意阻工、强卖强卖、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三是是否有冒用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封堵工地大门、断水断电等影响施工秩序的恶意讨薪行为;四是是否有组织社会闲散人员、老弱妇幼人员及不明真相人员采用现场干扰的方式阻挠施工行为;五是是否有扰乱工程建设正常秩序、故意破坏施工环境等寻衅滋事行为;六是是否存在有职能部门不作为、搪塞、推诿、法定程序不到位等情形;七是是否存在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利用职权插手重点项目建设、强揽工程,支持怂恿、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策划在建设工地聚众阻工滋事、敲诈勒索的行为;八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存在不文明施工、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项目联系人、矛盾调解、风险评估等机制,强化报备工作,将摸排情况于7月10日前上报市联保办。

(二)严厉打击整治

1.各地要强化对排查出的各类违法犯罪问题分析研判,并于7月下旬至8月初组织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环境整治专项统一行动,集中整治涉及重点项目的偷、盗、抢、恶意阻工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整治措施。对重大问题采取领导挂钩负责、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对侦破的重特大、影响恶劣案件要及时上报市联保办,市联保办适时组织宣传报道。

2.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施工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各地要广泛收集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以重点项目施工环境为侵害目标的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针对施工、投资的有关敲诈、盗窃、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组织、煽动、教唆、纵容群众恶意干扰、破坏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强卖强卖、参工参运、强揽工程等破坏重点项目施工环境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参与、组织、破坏、阻挠施工环境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侦破查处在施工区域及周边的恶劣治安刑事案件,加强对辖区废旧金属收购点的清查,强化治安登记控制,堵塞销脏渠道,挖掘线索、获取证据、破获案件。

3.督促项目主管部门、业主、施工单位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和人员,设置专职警情联络员,建立施工的内部管理机制、防范机制,每日上报干扰破坏施工环境的具体情形至市联保办。督促和加强本单位施工点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预案,对破坏的水、电、路、气,施工完成以后要及时恢复,不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警情联络员每个星期要向辖区派出所报告一次工地流动人口情况,要深入排查工地群居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总结固化

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工作经验,过细查找工作薄弱环节,按照方案中负责的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对工作中成效进行总结评比,对辖区重点项目施工环境治安混乱、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予以严肃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经济发展开展社会环境专项整治是系统工程,牵涉部门多,对推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一个中心、四个怀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活动过程中,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配合效能,提高整治成效。要结合辖区重点项目和部门职能的实际情况,拿出过硬措施、明确具体目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舆论宣传。要把宣传造势贯穿整治活动的始终,做到边宣传、边整治、边打击、边见效。充分利用社会公共媒体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新兴媒体、传统传统媒体、走村入户等方式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内容、目的、意义,适时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震慑犯罪。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宣传全覆盖;市城建投、市交建投、市水务投要对所属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宣传全覆盖;市铁协指要对怀化境内在建铁路项目进行宣传全覆盖。

(三)加强指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和主导作用,市联保办组织工作组加强对全市的专项行动工作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于部门工作职能履行不到位、不作为、推诿搪塞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一案一倒查。对重大案件、重点整治项目要作为硬指标落实。检查结果及行动效能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和综治考评。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要加强请示报告。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收集信息,严格按照时间和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7月10日前上报一名专项行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 12月1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以上所有信息报送,纸质档要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档。(报送地址,市公安局十九楼市联保办,联络员:孙妍,联系电话,0745-2738381,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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