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識破「套路貸」,美貓律法來護航!

快速識破“套路貸”,美貓律法來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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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貓律法分析

“套路貸”意為表面假借民間借貸之名,實則通過“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製造資金走賬流水”“肆意認定違約”“轉單平”等方式,採用欺騙、脅迫、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手段,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情形如下:

01 吸睛誘餌

以“迅速放款”為誘餌吸引借款人,隨後以行規為由,哄騙借款人簽訂高於款項一倍甚至數倍的借條。比如借50萬元,欠條卻寫100萬元,在寫欠條時,會說“只是寫寫的,不會要你多還的”。

02 惡意陷阱

當還款日期臨近,借款人或借貸公司不主動提醒借款人將逾期,甚至以各種理由導致借款人無法還款,如公司電話故障、系統維護或者玩失蹤等,此後再以違約為由,要求收取高額的滯納金和手續費。

03 一借即收

出借人哄騙借款人前往銀行轉賬取款,留下銀行流水單為證據,隨即取走其中部分錢款。比如,出借人通過銀行轉賬給借款人100萬元,讓借款人立即取出後,自己拿走其中的70萬元,或者讓借款人立即轉賬給出借人指定的其他人的銀行賬戶。最後,借款人實際借款金額僅為30萬元,但銀行的流水單據卻顯示100萬元。

04 文字遊戲

出借人以“違約金”“保證金”“中介費”“服務費”“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義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合同,玩文字遊戲製造各類陷阱,致使借款人違約,從而非法佔有借款人財產,甚至房產。

05 虛假訴訟

出借人與借款人口頭約定,製造資金給付憑證或證據,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償還”虛高借款。在借款人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通過其製造的明顯不利於借款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等手段向借款人施壓,以達到侵佔其合法財產的目的。

06 暴力催債

通過各種暴力手段使借款人產生心理恐懼,或心理強制等“軟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債務。比如家門口潑汽油、撬門、一路尾隨等,使借款人無法開展正常的社交生活,只能躲藏。

案情簡介

2015年11月17日,被害人張某某、梁某某夫婦向旭籌公司借款50萬元,由旭籌公司員工“陳健”(假名,另處)出面商談,提出根據旭籌公司的規定,需要以房屋作抵押,簽訂金額為80萬元的借款合同,被害人收到80萬元轉賬後交付現金30萬元作為保證金,並假意承諾只需按期歸還實際借款50萬元及利息。談好後,由被告人陳斌與張某某簽訂合同,並轉賬共計80萬元至張某某賬戶,張某某夫婦將房產證等證件交給陳斌,並向“陳健”等人交付30萬元現金。後張某某、梁某某多次聯繫還款50萬元事宜,遭陳斌等人藉口拖延,至臨近還款期限,被告人陳斌否認公司收過30萬元保證金的事實,要求被害人還款80萬元。2016年5月11日,張某某、梁某某夫婦無奈支付80萬元給陳斌。

裁判意見

被告人陳斌、張蕾、龔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陳斌、張蕾、龔某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年、二年。責令被告人陳斌退賠被害人張某某、梁某某經濟損失人民幣二十五萬元;被告人張蕾、龔某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條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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