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種姓制度爲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印度種姓制度為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印度種姓制度是一種富有印度特色的傳統社會制度,各個種姓職業世襲,互不通婚,以保持嚴格的界限,實質上是一種階級制度。種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會發展遲緩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經歷了幾種社會形態,但是種姓制度一直延續下來,成為歷代剝削階級的統治工具。種姓制度經過長期演變,越來越複雜,在四個種姓之外,又出現了數以千計的亞種姓。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

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

第二等級:剎帝利

印度種姓制度為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切權力。是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婆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級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

第三等級:吠舍

印度種姓制度為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

印度種姓制度為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級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不可接受的賤民:達利特

印度種姓制度為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除四大種姓外,還有一種被排除在種姓外的人,即所謂“不可接受的賤民”,又稱“達利特”。他們社會地位最低,最受歧視。種姓世襲,不易更改。

如果說種姓制度的核心觀念是潔淨與不潔,種姓的實際運作則呈現“集體性”與“階序”的特徵。這些特徵意味種姓並非一成不變的體系,而是深具包容性與彈性的社會制度。

四大等級生活禁忌

印度種姓制度為何只有四類?不可接受賤民被排除了

印度教徒只可吃婆羅門和與他同一種姓的人的食物。由牛油煮的食物任何種姓也可食。在進食前會專門洗澡,素食戒酒者也比食肉的地位高。

種姓制度是一種以宗教為中介的分工制度,這種制度是世襲的,僱主與僱員的關係是世襲的。這種制度有趣的地方是:同一種工作,如果只是自己偶爾在家中做做的話,則不像專業那麼有汙染性;同一種工作,在不同地區,態度也不一樣。例如理髮師,在印度南部,因為要負責喪禮事情,所以極度不潔;但在印度北部,因為不用負責喪禮事情,地位較高。

除了婆羅門種姓不可離婚與寡婦不可再婚外(婆羅門只可分居,如無子則可再婚),一般種姓的婦女也通融可再婚,但以第一次婚姻(首次婚)最認真,之後也可再婚但不太光釆,歷史上如果丈夫過世其寡婦會執行殉夫儀式薩蒂投火自盡。雖然高種姓婦女不可以嫁給低種姓男子,但另一方面低種姓女子被強烈鼓勵嫁給高種姓男子以提高種姓的地位。為此,女方家庭在婚姻中,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嫁妝。這也導致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等地出現為了嫁妝謀殺妻子的現象——索奩焚妻。

由於該體系中的不平等與近代西方興起的民主制度與人權思想大相徑庭,因此常被批評為反現代化的落後制度,甚至被視為妨礙印度社會進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脫離殖民體系獨立後,種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廢除,各種種姓分類與歧視被視為非法,然而在實際社會運作與生活上,其仍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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