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有效期止2018年5月31日,望各位車主儘快到有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辦理機動車檢驗手續,逾期不檢驗上路行駛的,將依法進行處罰。(372輛)特此公告。 分享到: 閱讀更多 烏海車管所 的文章 關鍵字: 檢驗 機動車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