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纠纷怎么解决?网购纠纷能否在买家住所地法院起诉?

网络购物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购买日常用品等各类商品的重要渠道,各种电子商务、微商、代购、团购等网络购物方式层出不穷,而商品的质量并不一定能保障,网购纠纷时常发生。遇到网购纠纷该如何正确维权呢?网络纠纷能否在买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深圳立帮律师团为你讲解网络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网购纠纷实质上属于买卖合同纠纷,适用合同法的诉讼管辖。网络购物产生的纠纷,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买方所在地法院享有诉讼管辖权。

深圳立帮律师团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网购纠纷时,应增强证据保存意识,提高证据保存能力,及时保存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电子信息,必要时还要进行录音录像、公证。消费者在网购中,如有不明事宜或特殊要求,应及时与卖家通过网络平台的官方聊天软件沟通并保留记录;收货后,要将物流单证保留一段时间,如对商品有异议,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反映,平台可介入调查并先行调解,便于固定证据。

深圳立帮律师团,立足深圳及香港,提供多元化高端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团队律师多年来潜心致力于婚姻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的实务及交叉领域风险防范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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