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德」無人機全球擴散態勢評估

「兰德」无人机全球扩散态势评估

2018年6月14日,蘭德公司發佈報告《遙控飛機擴散問題評估報告:對國防授權法1276的回應》,現將摘要編譯如下供您參考。PDF全文請點擊“閱讀原文”下載,如遇困難請在留下您的郵箱。版權歸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機構觀點。

「兰德」无人机全球扩散态势评估

“2017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第1276條要求,某些由導彈技術控制制度(MTCR)管理的遙控飛機(RPA)事關關美國國家安全利益。應由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指導作出獨立評估。NDAA要求以報告的形式將評估報告提交給國會國防委員會,評估包括六個方面的評估:

(1)對第一類無人機(即假定不可出口的)擴散的範圍和規模進行定性和定量評估;

(2)評估無人機在敵方擴散對美國利益的威脅;

(3)評估無人機的擴散對與美國盟友和合作夥伴的作戰能力的影響;

(4)分析美國限制此類飛機擴散的程度及結果;

(5)評估繼續限制此類飛機出口的利益和風險;

(6)其他事項。

目錄

「兰德」无人机全球扩散态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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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機出口管制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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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次一類無人機出口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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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CR締約國名單(無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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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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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一類無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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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閱讀 《無人機研究》(2美國)(3美國)(4美國飛艇)5美國大型無人機)(6美國無人旋翼機)(7俄羅斯以色列)(8德國) (9日本土耳其)(10土耳其)(11伊朗)(

12關鍵技術(13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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