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剛刊文,一項重大改革在進行,涉300餘萬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剛刊文,一項重大改革在進行,涉300餘萬公務員

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剛刊文,一項重大改革在進行,涉300餘萬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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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一期《求是》雜誌,刊登了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傅興國的文章《新時代公務員管理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

在這篇文章中,有一句話引人注目:“推動公務員分類管理‘落地’的配套辦法儘快出臺”。公務員分類管理,是怎麼一回事?究竟涉及到哪些公務員,已閱君今天要來聊一聊。

中央兩個規定,究竟規定了啥?

公務員分類管理,和2016年中央兩辦印發的兩個規定有關:《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這兩個規定,特點將從事專業技術、行政執法工作這兩類的公務員,從公務員這個“整體”劃出來,建立單獨的職務序列。換句話,也可以這樣說,等分類管理實現,公務員晉升、加薪,不會再“一刀切”。

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剛刊文,一項重大改革在進行,涉300餘萬公務員

▍2016年中央兩辦出臺相關規定時的新聞報道

這兩個規定中,級別稱號的變化,是很大的特色。

比如說,關於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的這個規定中,共分了11個級別。總監級有兩個:一級總監、二級總監;高級主管有四級,依次從一級到四級;接下來是主管級,也依次從一級到四級;最後一級是專業技術員

大家都知道,中國公務員共分二十七級。這些級別怎麼對應呢?一級總監對應十三級至八級,相當於人們常說的正廳局級;二級總監對應十五級至十級,相當於副廳局級;剩下的,就不見得和大家常說的縣處級、鄉科級等一一對應,而是自成系列。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也分成十一級:最高的是

督辦,下面是一至四級高級主辦,接下來是一至四級主辦,最後是一級、二級行政執法員。所不同的是,這個序列最高級別的督辦,對應十五級至十級,相當於人們所說的副廳局級。

公務員分類管理,是為了解決兩個難題:

一是公務員管理“一刀切”,大家都去擠“升官”這座“獨木橋”,有些專業人才,比如說公安的刑偵人才、海關的檢驗檢疫人才、財政的工程造價師等等,很容易出現需要的招不進,來了的幹不好,優秀的留不住等情況。

二是一線公務員“天花板”過低,曾經有過統計,中國公務員90%的,級別在科級以下,甚至有的公務員直到退休,也是“一科難求”。分類管理,可以打開另一種職業發展空間。

分類管理,會影響多少公務員?

判斷一項改革的意義,看它影響人數有多少,是有效的辦法之一。

公務員分類管理這個改革,完成之後,會影響多少人呢?傅興國的文章中稱,這個數字是“300餘萬名”。

可能大家對這個數字沒什麼概念,已閱君再講一件事。2016年,人社部發了個公報,名字叫《2015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裡面說了數據: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有公務員716.7萬人

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剛刊文,一項重大改革在進行,涉300餘萬公務員

▍2016年時披露的全國公務員總人數

此後,就再沒有對公務員總人數最新的統計,但每年招錄公務員的總人數,還是有統計的,差不多在10萬多一點,到20萬多一點之間波動。兩者相加,再減去退休的,這個數字應該現在還適用

按這種算法,那300餘萬名公務員,在公務員總人數中,就佔了相當大的一個比例:應該是二分之一稍弱,三分之一強。差不多相當於十個人中,有四個人要受影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類公務員,雖然不包括在2016年中央兩辦關於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的兩個規定中,但傅興國的文章中,卻提及到了:聘任制公務員。

比如說,在2013年底,義烏率浙江全省之先,試水聘任制公務員,5個政府部門拿出6個崗位,面向全國招聘專業技術型人才。通過層層選拔,最終公示名單上有5人,這當中有智能交通的調度師、電子商務的分析師、城市發展的規劃師,還有港務、物流的管理、規劃人才。

對於聘任制公務員,中央兩辦也出過相關規定,不過時間在去年9月,文件名叫《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不過目前涉及人數還不多。

不管怎麼說,哪怕就光根據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這兩大類公務員的比例來判斷,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影響範圍,也還是挺大的。

改革落地後,會有什麼影響?

其實,最近這些年來,公務員管理的改革措施,一直在穩步推行中。

其中,很重要一個目的就是拓寬公務員晉升通道,打開職業發展空間。

比如說,前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一個重要的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和部分在京中央機關暫時調整適用公務員法有關規定。

當時新華社發的稿件中,就說這個決定的內容是“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又說“拓展公務員職級晉升通道,進一步調動廣大公務員的積極性。”

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剛刊文,一項重大改革在進行,涉300餘萬公務員

其實,公務員分類管理,也有類似的目的。

所以,傅興國在刊發的這篇文章中稱“下一步要加快制定印發相關配套文件,釐定分類標準和範圍”,也就是加快推進公務員分類管理落地。

對一線公務員來說,這自然是個好消息。

除了這方面的影響外,還有其他方面的影響:實行分類管理後,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招錄,將會有所不同。

傅興國的文章中,有一段介紹了這方面的改變,他稱“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要著眼於吸引、培養和使用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增強職位對專業人才的吸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要著眼於吸引法律專業人才,提高執法效能和水平;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要著眼於發揮聘任制靈活用人的優勢,解決黨政機關對短缺、急需的高層次專業人才需求問題,為社會優秀專業人才進入機關開闢新通道。”

這就意味著在這兩類公務員選拔錄用時,專業能力、專業精神的測評和考察,比重將會增加。

與之對應,根據傅興國刊發的這篇文章,在被錄用之後,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將可能會獲得更多的培訓機會,提升專業能力。

相信隨著相關措施的制訂,中央兩辦這幾個規定正式“落地”後,將能更有效實現對公務員隊伍科學、合理的管理,充分調動公務員的積極性。

所以,將來對公務員的稱呼中,出現“XX高級主管”、“XX主管”或者“XX主辦”,大家也不要覺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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