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遇到交警蜀黍查車!
怎麼辦?
當然是減速停車,接受檢查啦!
但總有那麼一些人因為某些原因
心存僥倖闖卡
企圖逃避檢查
……
來看下面這幾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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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無證駕駛怕被抓,踩油門闖卡
6月13日晚,交警蜀黍在鹿城區雙南線黃龍商貿城前設卡查處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袁某駕駛小車行經設卡檢查路段時,在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不但不停車接受檢查,反而加大油門衝卡逃逸。
接到路面民警反饋後,交警支隊機動大隊立即對此車布控進行跟蹤,並出動鐵騎在下呂浦時代一巷順利將袁某連人帶車查扣。
被抓後,袁某交代,因其未考取駕駛證屬無證駕駛,怕被民警查到要拘留,所以才闖卡。現袁某因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無證駕駛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除了這位袁某,還有這兩位……
但是他們的行為,卻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被依法判處拘役5個月!!!!
02
兩起闖卡行為,觸犯刑法被拘
4月13日晚,平陽交警二中隊在鰲江鎮古鰲南路設卡開展禁酒駕夜查行動。
23時15分許,一輛納智捷小型客車途經設卡處時突然毫無徵兆地加速衝卡竄逃。設卡民警試圖攔截,卻因該車車速過快,導致警服被刮損,手臂被碰傷!
23時57分許,一輛東風貨車途經設卡處時,現場執勤人員舉起停車牌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然而該車駕駛員不僅不理睬交警,還打算加速衝過關卡!有了前車之鑑,民警迅速拿起錐桶站在該車正前方示意駕駛員必須立即停車。但駕駛員竟絲毫不顧民警的人身安全,加大油門直直地衝向前去!
次日,民警通過信息查詢及監控追蹤迅速鎖定了兩名闖卡司機。4月14日、19日,納智捷小型客車駕駛員洪某與東風貨車駕駛員林某迫於壓力,分別到公安交警部門投案自首。
因逃避公安幹警依法執行職務,洪某與林某採取駕駛車輛碰擦公安幹警,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均被判處拘役5個月。顯而易見
闖卡是最愚蠢的“賠本買賣”
法律解釋:
只要加大油門逃避檢查,就可以認定為阻礙執行公務的暴力方法,就能認定為妨害公務罪?
答案是肯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2017)最高法刑申60號為基層法院判決相關類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據,在實際的審判中,如果駕駛人在主觀上存在加大油門逃避檢查的行為,就可以認定為阻礙執行公務的暴力方法,就能認定為妨害公務罪。同時也給廣大駕駛人提出了重要警示,路遇交警例行檢查,要積極配合,切勿闖卡、衝撞執法人員。
任何闖卡車輛,即使事後被查獲時酒駕等違法證據已經不存在了,但是更嚴重的妨害公務罪在等著駕駛人。駕駛人遇到交警例行檢查,停車積極配合檢查才是唯一明智的選擇,而闖卡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開車上路一定要遵法守法!
千萬不要心存僥倖違法
甚至闖卡逃避
否則會面臨更嚴厲的處罰
記住,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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