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執行難|馬鞍山市中院執行法官全力以赴執結億元大案

7月5日,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上億元涉金融系列積案,恢復執行案件執行到位率從全省倒數第一提升到全省第八名,執行質效顯著提高。

决胜执行难|马鞍山市中院执行法官全力以赴执结亿元大案

申請執行人某銀行與被執行人馬鞍山市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常州某大廈有限公司、堵某、劉某、馬某等人借款合同糾紛系列案件,經過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調解結案,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償還借款約1.62億元,因被執行人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執行法官經過“五查”後,除抵押房產外,被執行人均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且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也下落不明,對被執行人常州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於常州市勞動西路1幢商業房地產(共八層)抵押物進行評估拍賣,經過三次拍賣後仍流拍,因流拍價超出申請執行人某銀行可接受範圍,故申請執行人暫緩接受以物抵債,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9月份,安徽某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並申請變更申請執行人,本院經審查恢復執行後裁定變更申請執行人為安徽某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恢復執行過程中,安徽某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又將債權轉讓給常州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院經審查後再次變更申請執行人為常州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執行過程中,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長任春芳帶隊親赴江蘇省常州市,連續多次組織申請執行人常州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常州某大廈有限公司協商,向被執行人常州某大廈有限公司釋明法院執行的合法性及配合法院執行的必要性,併到案涉抵押房產進行現場勘查瞭解現狀。經過不懈努力,申請執行人常州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考慮與被執行人常州某大廈有限公司進一步協商,並向本院申請以物抵債,本院隨後作出以物抵債執行裁定書並送達給當事人,申請執行人據此也順利辦理相關產權手續。至此,積壓多年的五件系列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2018年第190期/總5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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