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挪用公款被判處死刑,後因其特殊貢獻,軍事法院將其赦免

沈毅,新中國成立後的國家民航局副局長兼財務處長(副軍級)。原籍江蘇宜興,出身於地主家庭,早年留學法國,學習兵工專業的彈道學,抗戰時回國,曾擔任過國民黨第三戰區的少將專員,在重慶時認識了周恩來,經周恩來聯繫,沈毅後來投奔延安,成為陝甘寧邊區為數不多的留過洋的專家人物,在艱苦的戰爭年代,沈毅以自己的學識在“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大生產運動中,作出過很大貢獻。


他因挪用公款被判處死刑,後因其特殊貢獻,軍事法院將其赦免

1952年聲勢浩大的“三反”(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席捲全國。沈毅因挪用了幾億元人民幣(舊幣,1億相當於後來的新幣1萬元)的鉅額公款,購買進口手錶等奢侈品,送人或自己揮霍,同時,又擅自購買大量先進的法國照相機器材和外文書籍,運動一開始,沈毅即被群眾揭發出來並被逮捕。1952年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沈毅被判處死刑。在監牢裡等待執行。一個曾在延安時期對革命做過貢獻的技術專家竟因腐化墮落淪為死囚,引起中央各大機關的震動。

1952年9月,正在負責哈軍工籌建的陳賡。偶然從參加過“兩航起義”的航空技術專家留學美國的董紹庸教授那裡,得知了沈毅的事情。當即對同事說:留他一條命,我們利用他的才學,讓他為教學服務嘛。但是在場的專家們都嚴肅的沉默著。陳賡理解,要來一個罪犯,而且是個死囚犯,到高度機密的軍工學院工作,將會給學院領導帶來多麼大的政治壓力。陳賡沉思了一下,還是毫不猶豫的給時任中央財經委員會副主任的薄一波打電話,為沈毅求情,希望刀下留人。薄一波思忖了一會兒,回答道:老陳啊,你珍惜愛惜人才,這個判了死刑的“大老虎”你也敢要。那好吧,你敢要我就敢給,你要保證把他改造好。


他因挪用公款被判處死刑,後因其特殊貢獻,軍事法院將其赦免

同時,為了慎重起見,陳賡電話還請示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董必武,講道:聽說您那裡關了一個叫沈毅的死刑犯,是個留洋專家,這個人對建設我軍炮兵有過貢獻哩,現在我辦大學,正需要這樣的人才,董老啊,您是最高法院院長,請您到下留人。董必武聞言很奇怪,你們怎麼這樣的人也敢要?陳賡答道:我要的不是罪犯,而是彈道專家,現在咱們專家可不多呀,沈毅有罪,但他的知識沒有罪,他可以為我所用。

董必武被陳賡“求賢若渴”建設我國軍工事業的精神感動了。幾天後,最高人民法院將沈毅改判死緩並與監外執行。不久,沈毅秘密被送到哈工大。到校後,陳賡先讓他發揮外語專場,翻譯國外先進科技資料,沈毅也認識到自己的罪惡,自然竭力報答救命之恩,每天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得到專家學者的普遍認可,同時發揮自己的技術特長,很快為哈工建設做出了突出的成績。

195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慶祝建國十週年舉行“大赦”時,鑑於沈毅數年來的積極表現及其特殊貢獻和認罪、悔罪的態度。經學院努力,由軍事法庭宣佈赦免沈毅。
他因挪用公款被判處死刑,後因其特殊貢獻,軍事法院將其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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