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清廷寧願亡國,也不「立憲」?

自從太平天國起義之後,滿清中央政府一直就比較頭大,被滿人壓制了二百年的漢人官員開始擁有實權,成為不少地方的實權人物。慈禧太后也沒有辦法,只好在滿人官員和漢人官員之間玩平衡遊戲,用滿人官員來制約漢人官員。1900年之後,士大夫和官員對來源於西方的立憲知識有了一個系統性認識。加上日本立憲運動的經驗,廣大留學生回國後的知識遷移,在各大媒體報刊上(《申報》《大公報》等)的宣傳,輿論四起,對於立憲的核心有三個認識:

第一,中央官制和政體改革,加強預備立憲的上層基礎與實施力量培養。

第二,廣佈地方自治之制,完成對於基層社會的管控體制設計和加大對於地方財稅、軍事及士紳力量控制。

第三,立憲的法律制度天文建設,以求規範預備立憲的步驟和緩急。

第四,“民氣民力”的培育,加強社會認同基礎,“上下一心,同心同德”。

為什麼清廷寧願亡國,也不“立憲”?

在戊戌變法的時候,以慈禧太后為首的頑固派扼殺了變革。但是兩年後的八國聯軍,真的把慈禧太后打怕了,她甚至於說出了“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話。她也明白要是不進行變革,就是死路一條。於是,等到慈禧太后回到北京的時候就開始著手變革了。尤其是1905年發生在中國東北的日俄戰爭,使得清朝政府認識到老牌列強俄國之所以敗給日本,就是因為“日俄之勝負,立憲專制之勝負也”。從西安回到北京之後,慈禧太后也開始變法了,甚至她的變法比康梁更徹底,她也給出了施行憲政的時間表。1905年特派鎮國公載澤、戶部侍郎戴鴻慈、兵部侍郎徐世昌、湖南巡撫端方、商部右丞紹英等五大臣分赴歐美日本等東西洋各國考察憲政1906年9月1日(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清廷頒發了《宣示預備立憲諭》,“預備立憲”由此而來。清朝光緒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中國晚清政府頒佈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憲法性文件:《欽定憲法大綱》。無論是朝廷有識之士還是民間資產階級革命運動新星的孫中山,都讓慈溪覺得變法是個很重要的事,說到底還是由於慈禧太后等頑固派要保留大清皇家的權利,所以直接構成了後來百日維新運動的失敗。1898年是百日維新之年,慈溪放權讓光緒主持變法一事,自己不問朝廷的事了,但後來光緒帝把那些在變法中持消極懈怠態度的守舊官員給撤了不少,這些官員找到慈溪哭訴,最後人多了,慈溪似乎也招架不住了,就重新拿走了光緒的大權,光緒從此沒了變法大權。維新派看到皇帝已經失去權力了,決心要袁世凱兵變一事(跟光緒的關係也有一些),而後直接導致了光緒帝被廢,維新派招致殺身之禍。

為什麼清廷寧願亡國,也不“立憲”?

因為中國太大,清政府高層也沒有很強烈的願望,他們認為,要先進行頂層設計,再一步步推行。主要內容是:,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設立議會;三是實行地方自治。其實 分權這件事,讓一個掌權者主動去做,顯然並不現實。清朝的預備立憲一拖再拖,甚至連科舉都廢掉了,讓廣大的士子一夜之間斷了通往仕途的路。按理說,到這個份上,人才上升通道都已經堵死了,就更應該放權,防止所有的仇恨目標集中到自己身上,甩掉包袱讓社會(總理、內閣等)負責,但是清朝一直拖延到1911年5月,在內外各種力量的不斷催逼下,不得不出臺了責任內閣。內閣成員13人,滿族9人,其中皇族7人,漢族只有4人。名單一出,原先強大的立憲派也不再對清廷抱有希望了,革命已經沒有懸念了,只是在時間和地點不同而已。同年爆發的四川保路運動,湖北清軍被調往四川平叛,湖北出現了武備空虛。漢族官員和民間精英,包括孫中山的同盟會,對清政府的無恥行為,非常憤怒,紛紛採取各種形勢的反抗。最終在武漢,爆發了武昌起義,在全體漢人的積極努力下,罪惡的滿清政府倒臺了,中國開始進入了民主共和時期。

為什麼清廷寧願亡國,也不“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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