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由日照市森林公安局立案偵辦
東港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
日照市首起團伙非法狩獵案件
經東港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宣判
案件判決書
2017年2月25日,依據群眾舉報線索,日照市森林公安東港區分局、大沙窪林區派出所民警迅速出擊,一舉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安某民、李某會(均系山海天旅遊度假區兩城街道人)。
犯罪嫌疑人非法捕獲的蛤蟆數量巨大
在兩名犯罪嫌疑人的家中,民警分別查獲了2776和505只活體野生蛤蟆。同日,犯罪嫌疑人安某民、李某會因涉嫌非法狩獵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展示查獲的非法捕獲的野生蛤蟆
與此同時,民警加大了對兩名嫌疑人審訊力度,並以此迅速擴大戰果,先後抓獲了涉嫌非法狩獵罪的李某朋、王某庭、劉某周、王某林、安某龍、李某兵、孫某利、張某邦共計8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山海天度假區人)。
民警展示查獲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工具
經市森林公安局偵查,2017年2月中下旬,為謀取非法利益,李某朋等8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單獨或結夥,在東港區河山鎮、山海天旅遊度假區周邊河流、水庫,利用禁用工具地籠網,非法捕獵野生蛤蟆,並在李某會和安某民處銷贓。
民警將查獲的野生蛤蟆放生
據悉,經日照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鑑定,此案嫌疑人非法狩獵及收購的野生蛤蟆為中華蟾蜍,是一類具有重大保護價值的野生動物。森林公安機關已及時將查獲的野生中華蟾蜍移送動物保護部門,並進行了放生處理。
2018年7月2日,經法院審理,該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均因非法狩獵罪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一千五百元至八千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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